与日耳曼人的决战终于还是来了,在惨痛的失去十三军团和挚友拉比努斯之后,阿比斯带着无比沉痛的心,来到了日耳曼腹地,在三军面前,发表了最后的演讲。这里,曾经有拉比努斯的身影,有凯撒的身影,此刻,历史全部成为了灰烬,却鼓舞着自己奋勇直前,做着最疯狂的举动。以一敌十。
“为了罗马!”
阿比斯的演讲刚刚停歇,底下的士兵们便发出震耳欲聋的回复。仿佛一头正在觉醒的野兽在低吼,在咆哮。
“利比里斯,你的父亲曾经与我共同作战过,他是一位勇士,一位英雄,一位伟人,他用自己的牺牲拯救一整只军团。今天,你会像你父亲一样,替他将罗马荣耀传承下去吗?”
军团士气高涨,阿比斯骑在白色战马上,继续演讲到。
“为了我的父亲,为了罗马!将军。”
小利比里斯高喊到。稚嫩的脸庞,粗糙的双手和脸庞。这位只有20岁的年轻士兵已经在军团中服役超过三年。
“纳尔迪乌斯,我记得两年前,你还是一个负债累累的酒鬼,地痞。这两年后,你用自己的英勇表现,在战场上证明了你的价值和能力。战场是你的归宿。今天,你带着所有的财产,为自己买了一副最好的盔甲和最锋利的宝剑。我相信你会在这场战役里拼尽全力。因为你的灵魂属于罗马,属于军团。”
阿比斯在战前温习了一遍许多低阶军团步兵的简历和经历,此刻,在战马上从容演讲的阿比斯无疑得到了士兵们最温情的感动。低阶军团步兵纳尔迪乌斯为自己能够得到指挥官信赖和当众赞扬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出,只是一味的用拳头敲击自己的胸口,大声咆哮着。
“提拉比斯,奥卡,法尔那拉斯……”
接着,阿比斯骑马掠过阵前,提及一个个低阶士兵的名字。最后高喊——
“为共和国而战,为拉比努斯而战,为罗马的希望而战。”
三军将士为之沸腾。
接下来,便是准备已久的阵地战。这是自己和小克拉苏,马克西姆,李维商议许久后的决定,战术安排。
“对方不会接受我们的条件。”
“那是当然。我从未想过他们会接受。”
“你只是在嘲讽他们?”
“不,警示他们。我不是拉比努斯。我是复仇之魂。”
回到骑兵队伍后,阿比斯和马克西姆对话到。
小克拉苏和李维则继续站在军团后方,指挥着首席大队和工程兵大队,正面迎敌。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向日耳曼森林,战斗开始了……
大量的日耳曼野蛮人从森林里走了出来,带着破烂简易的武器和盾牌,就像密密麻麻的蚂蚁,从高大的森林里走了出来。为首的日耳曼人走在阵前,他的身高足足比其他日耳曼人高出一个脑袋,将巨大的斧头一把插在泥土中。斧柄上的骷髅被敲得阵阵作响。同时,大声咆哮之余,身后的蛮族被鼓舞得骚动不已,十几万日耳曼在森林另一侧咆哮,呐喊着,用长剑,斧头敲击自己的盾牌,犹如数万头野兽在低吼,森林仿佛都在微微晃动着。
而林地另一侧的罗马军团步兵,则开始按照指挥官的命令,在百夫长的带领下,有条不紊的前进。破碎的棉絮被塞进沉重的盔甲,士兵们每呼出一口气,都能在空气中凝结成一团浅浅的白雾。
军团缓慢前进着,后方,罗马军团工兵则转动着弩炮的绞盘,拉动投石器的缆绳。
“发射!”
随即,李维乌斯站在后方,下达了第一轮火力打击的命令。大量砲石、大矢,带着熊熊燃烧的火焰,飞向对面的日耳曼联军。
以此同时,日耳曼苏威汇部落的战士们,也带着满腔怒火,咆哮着冲锋。就像成千上万头野兽在冲锋,咆哮,密密麻麻的野蛮人从森林边缘冲出,大地因承受不起重量而微微颤抖着。
同时,天空划过无数璀璨的“流星火雨”,砲石,大箭呼啸着划破长空,砸在日耳曼人冲锋的路线上。
茂密的草丛顿时燃气了熊熊烈火。一群正在冲锋的日耳曼战士被从天而降的巨石击中,被压在巨石下,血肉模糊,不成人形,一旁没有被击中的蛮族士兵则浑身燃起了熊熊烈火,惨叫着乱滚。
渐渐的,潮水般的日耳曼人扑向了罗马军团的红色方阵。
与此同时,布尔达的日耳曼骑兵在侧翼,也与阿比斯的高卢骑兵冲撞在了一起。
马克西姆一马当先,带领着已经成为罗马军团骑兵的高卢骑士们奋勇冲锋。罗马军团骑兵持着椭圆形的鸢盾和精致的军团骑枪,开始了冲锋。而对面的日耳曼骑兵也毫无畏惧,用简易的长矛做武器,几乎在毫无护甲的情况下与罗马军团的骑兵展开了对冲……
战马嘶鸣,血洒长空。
两军骑兵交错而过时,无数的长矛,骑枪刺穿了鲜活的血肉之躯。发出恐怖的穿刺声。鲜血如泉涌般涌出。马克西姆挥剑斩断迎面冲来的日耳曼骑兵肩膀,随后拉动缰绳,在另一名日耳曼骑兵交错而过时,用骑士剑刺穿了他的胸膛。拔不出来的长剑留在日耳曼骑兵的体内,骑兵统帅马克西姆拔出战马下的罗马短剑,与更多的日耳曼骑兵展开肉搏。
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并没有人出人意料,这些日耳曼人不愧是强大的勇士,他们在战场上毫无恐惧感的存在,在短兵相接的冲锋过后纷纷跳下战马,而用双手握紧自己的长矛,开始对着骑在战马上的罗马军团骑兵猛刺……。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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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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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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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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