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暗的山林里,十几个北不列颠部族的领们聚在一起,为即将到来的这场战役做着最后的商议和准备。就像十几条头狼聚在一起,寻思着如何在接下来的大型捕猎活动中击杀大规模猎物。而这个大猎物,便是阿庇斯和他的三个罗马军团。
幽灵狼托莱斯站了起来,望着树林上方透进来的点点阳光,若有所思。
“让战士们都吃饱,天黑后再动突袭。记住,所有人听我命令,等待火光出的那一刻再冲杀下去。罗马军团的士兵在白天里遇到袭击可以团结一致,但是在夜里,那些小矮子会因为恐惧而逃亡。”
这是部落领袖托莱斯第一次集合部落,动大规模突袭战役。不仅托莱斯本人信心满满,所有准备战役的部族领,长老也同样信心焕,他们聚集起了庞大的部落大军,人数是罗马军团的五倍,而且在森林山地作战,非常不利于罗马军团展开阵型,却利于部落的人自由冲锋,斩杀。
不列颠风云,庞大的黑森林上空,笼罩着一层浓浓的迷雾。
……
“****”
“他们在说什么?十夫长。”
几名斯克提猎人在不远处的草丛里叽叽喳喳,看样子是现了什么特殊情报,而一旁站着的十几名军团大兵则完全听不懂这些斯克提猎人在讲什么。只能询问着军团里少数懂得蛮族语言的军官。
“好像现了猎物的踪迹。”
十夫长也带着猜测的神情回答到。他看到斯克提人聚在一起,对着一堆杂物又闻又摸……
不一会儿,几名浑身涂着怪异染料的斯克提猎人便从草丛里钻了出来,手里还捧着几根已经烧焦的干柴。
情况已经不言而喻,这里在不久前,有部落的人活动的痕迹。而按照斯克提猎人的说法,这里的部落人数应该不少。
随后,在更远处的地方,这些被阿庇斯招募的凯尔特猎人又在溪流旁边,现了刚刚风干的粪便,不知是人类的还是动物的。相比于罗马士兵,这些当地蛮族猎人有着更加敏锐的嗅觉,常年在森林草地狩猎,让他们可以更好的现草丛暗处的危险,这也是阿庇斯为什么要提出优厚条件,招募他们的原因。现在,军团行军途中,这些斯克提猎人便起到了作用。
由于情况颇为严峻,猎人们一路上都现了部族的人聚集过的痕迹,于是,情报直接由侦查队长上报给了阿庇斯。
“你是说斯克提猎人们现了北不列颠人的大部队?”
阿庇斯接到侦查情报后果断命令大部队停止了前进的步伐,同时原地修整,和马克西姆、克莱恩还有侦查队的人坐在一起商议这突如其来的情报。
“是的,从他们递上来的物证可以见得,只是……”
侦查队的骑兵队长欲言又止。
“说完你的意见,古垆坶斯队长。”
“我的想法是,对于这些野蛮人传来的情报,是不是要甄别,防范一番?”
“为什么?”
阿庇斯盯着侦查队队长问到。
“他们是蛮族……”
“难道一定要罗马人才会对我们忠诚吗?有些罗马人还不如蛮族忠诚。在遥远的东方,有一句谚语——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意思是说,哪怕有一个万不可能,也不要错过那一个可能的情况。既然我们选择了斯克提人作为我们的向导和侦查猎人,就要相信他们。宁可放低行军度,也要为自己留一手准备。这些斯克提人没有理由欺骗我们,他们的家园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塞纳德人用贵族子弟作为担保,斯克提人背叛的代价太大。”
面对侦查队长对部落猎人的怀疑,阿庇斯略带教诲般口吻的回答到。而指挥官口中的有些罗马人,大家心里早已心照不宣。自从阿庇斯离开高卢,那里每天都有不好的消息传来,各项改革举步维艰,阻扰的都是一些正统的罗马贵族……
“明白,将军。那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做?”
古垆坶斯忠诚的追问到。
“让斯克提猎人继续在军团外围侦查,有什么情报立刻上报。”
“还有,马克西姆斯,你现在就回到你的队伍里,放缓骑兵的步伐,拉开与主力军团的距离。在队伍的最后面,保持行军。万一像斯克提猎人们所说,这一带有部落大军的埋伏,一旦开战,你的骑兵力量才不至于被围困,失去战斗力。届时,军团需要骑兵在外围的援助。”
阿庇斯安排完侦查队的任务,转头对马克西姆斯交代到。
“克莱恩,现在你传我的命令下去,每个大队的辎重全部移动到队伍中央,和轻步兵混搭排列前进。不要太过明显,随意一些,只要保证重步兵可以随时支援到辎重的车队即可。如果真的有埋伏的大量蛮族军队,不要让他们现我们的动静。这只是例行的调换队伍而已。”
而后,阿庇斯将最重要的部署和克莱恩交代到。这种行军策略其实类似于当年凯撒在高卢作战时使用,罗马军团常规的做法是,行军的时候,主力兵团走在前面,后面是运粮队,也就是辎重队伍。而凯撒征战高卢期间,经常把辎重队和重步兵兵团混搭,一个兵团过去后,后面紧跟着这个兵团的辎重和补给。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旦遇到突状态,重步兵只需要转个身,就可以保护自己的辎重不至于被野蛮人掠走。阿庇斯延续了这种做法。在不同地形交替使用不同的队伍。这样的部署在穿过河流、峡谷和森林时经常使用。
剩下的,便是等待蛮族不知何时而来的突袭……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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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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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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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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