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战如潮下,阿庇斯骑马跃过军团阵地后方,大声怒吼着鼓舞着军团的士气。一流失差点命中头盔,擦着阿庇斯的脸庞掠过,消失在身后的夜色中。
面前,无数举着火把的野蛮人、罗马士兵正碰撞,挤在一团厮杀。搏斗如此血腥,残忍。这个世界优胜劣汰的法则不仅适用于后世,也适用于两千多年前的古罗马世界。野蛮人为了生存和自由而战,罗马军团为了财富和荣耀而战。
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去。
长矛刺进身体的那一刻,血花从士兵体内飙溅而出,被重盾砸倒的蛮族步兵在地上挣扎着却被凄厉的短剑刺穿身体。
而倒下的蛮族士兵,奄奄一息,却用随手携带的匕,刺穿了罗马士兵的脚掌。
……
“兄弟们,决战的时刻已经来临,你们曾经宣誓效忠阿庇斯,宣誓效忠于军团,现在,检验你们忠诚与勇气的时刻来临了,握紧你们手中的长矛,踩稳脚下的马镫,朝着黑暗之潮前进,朝着敌人冲锋,为了阿庇斯!”
第十、第七、第十二军团的重步兵在前方战场浴血奋战,后方,被拉开距离的罗马军团骑兵,在骑兵统帅马克西姆斯的带领下,对着不列颠联军的后方,起了猛烈的冲锋。
这是阿庇斯的战术之一,战前故意让骑兵在队伍最后行军,开战的时候,野蛮人大军从四周围来,而最后面的部队是最容易突围的,马克西姆斯带领着日耳曼骑兵队冲出人群后,在后场集结骑兵。而后,执行阿庇斯战前的指示,从不列颠大军的后方起冲锋,与主力军团形成对不列颠人的反包夹。
此刻,在马克西姆斯的亲自带领下,三千名日耳曼骑兵戴着厚重的黑色盔甲,持着锋利的军团骑枪,犹如一群凶猛的野兽,从山林另一侧咆哮着冲锋而来。
强有力的马蹄践踏着深秋的大地,不列颠森林的流风从耳边吹过,感受着震撼人心的战歌四起,马克西姆斯高举罗马骑士剑,冲向了面前密密麻麻数不尽的蛮族大部队。
身后,同样士气无比高亢的日耳曼骑兵也无畏的冲向凯尔特大军。
“勇气与荣誉!”
马克西姆斯大吼着。
数千日耳曼铁骑践踏着冲向不列颠联军时,空气中传来了无尽绵延起伏的惨叫声,鲜血和骨肉在马蹄下飞溅,日耳曼军团骑兵以绝对强大的威力,摧枯拉朽的摧垮了不列颠步兵的防线。
在稍作抵抗之后,这些临时拼凑起来的不列颠军队便土崩瓦解了。
众多来不及逃亡的凯尔特步兵被日耳曼骑兵撞倒,野蛮的踩在脚下,马蹄溅起血花,倒下的不列颠士兵成堆成堆的增加,试图阻挡日耳曼骑兵冲锋的凯尔特步兵,则被日耳曼军团骑兵残忍的削去了脑袋或胳膊,这些马背上的野兽比不列颠蛮族更加凶残,血红的眼睛,金色的头,显然,这些骑兵并不是罗马人,却比罗马人更加嗜血残暴。
恐怖在战线上蔓延。
谁也不知道,下一刻这些日耳曼骑兵会不会冲向自己。
以此同时,不列颠部落联军却无法突破罗马军团的主力方阵,被铁甲与重盾包裹起来的罗马重步兵方阵就像龟壳磐石一般坚硬,斧头和长剑始终无法击垮方阵的防线。而罗马军团步兵则站在方阵的盾墙内反击,短小精悍的罗马短剑从盾墙的缝隙里刺出,切割着不列颠士兵的手臂和脚踝。
战斗就这样僵持着,不列颠人无法撕开罗马军团的防线,而马克西姆斯则带领着日耳曼骑兵游弋在不列颠大部分的外围,时不时对密集的人群起冲锋。
然而,毕竟不列颠联军人数众多,十万人的大军,不是一两万,就算屠宰十万头牲畜,也需要足够长的时间,何况这十万人还是手持各式武器的凯尔特部落战士。
“稳住!耐心,我的伙伴,等到敌人心里防线彻底崩溃。”
军团内部,阿庇斯翻身下马,鼓舞着每个百夫长继续战斗,他们已经在不列颠人在乱吼乱叫中战斗了数个罗马时,但是战斗依旧不能结束。烦躁的情绪在军团内部蔓延,阿庇斯知道不能让这种情绪继续扩散,否则会出现部分士兵不听命令的情况。而阿庇斯的判断事实上不是来源于战场的情况,而是来自自己多年的战斗经验,凯尔特人投入战斗的时间同样很长,并且,罗马军团没有后顾之忧,而不列颠士兵却有,他们必须时不时盯着自己的后方,看罗马的骑兵是不是出现在他们后方。
这便是优势,心理上的优势。
而战事的展也没有出乎阿庇斯的意料,随着马克西姆的日耳曼骑兵不断冲击,骚扰外围的不列颠联军,这些不列颠士兵先于罗马士兵出现心理崩溃的状况。
许多人趁着夜色,逃进了森林。
托莱斯原本是希望在夜里动突袭,让罗马士兵因恐惧而逃进森林,而眼下看来,反倒是自己的手下,因为恐惧,逃进了无边的黑森林……而博弈便是如此。
“大酋长,我们的士兵正在溃逃,不少部族的人手已经锐减到一半以下,我们撑不了多久!”
战场后方,部族的猎人气喘吁吁的跑向托莱斯,报告战况。
托莱斯自己也看到了前线正在生的状况,那些部落的战士,先是由高涨的士气变得冷静麻木,而后变得灰心丧气。最后,演变成恐惧。
当无数的残肢断臂散落在狭长的战线上时,再勇敢的战士也会惊怖,血水汇聚成无数条溪流流过战场,穿过战士们的脚下,黑森林的挽歌。
“撤退,退回森林里去!”
最终,托莱斯下达了全体撤军的命令。尽管箭矢还在林地里穿行,钉在木盾上,出叮叮咚咚的声响,但是许多蛮族士兵已经精疲力尽的开始撤退,拖着血肉模糊的躯体,或者根本就躺在地上,奄奄一息。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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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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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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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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