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鄙的小人,难道你要我背叛自己的战友,取代阿庇斯的位置,你不怕我现在就叫卫兵将你乱棍打死,而不必负任何责任?”
高卢都卢格杜努姆,小克拉苏豪宅内,里布里斯的说客正慷慨激昂的劝说小克拉苏自立门户,趁此机会,掌控整个高卢,然而,性格仗义鲁莽的小克拉苏却并没有这个想法,即便有,也很快被自己的理性压抑住,小克拉苏知道,这个时候背叛自己的战友,是很可耻的行为,并且,阿庇斯对自己从来没有敌意,从来没有提防着什么,自己却如此对他,于情于理上,小克拉苏都知道,自己不能那样做。
更何况,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阿庇斯已经战死,所有的一切传言都只是传言,谁也没有亲眼见过阿庇斯被杀的场景,也没有证据。或许,这个时候,阿庇斯已经带着第十,第十二军团打败了野蛮人,正准备凯旋而归,那样,自己不但成为了背叛战友的丑陋之人,也成为了罗马的罪人。所以,说什么,小克拉苏也不会同意这样的做法。
“我害怕,没有人不会畏惧死亡,然而,如果我的死可以换来一个崭新的高卢,那么,我愿意这样做。将军,看看那些蠢蠢欲动的贵族们吧,他们恨不得马上就选出一个新的领,来统领高卢的军队,那样,他们便能随心所欲的掌控高卢的财富。这是一个充满杀戮与掠夺的时代,必须有一个理智而贤能的领袖才能确保一个地区的安稳和和平。将军,派我来的人,我自己,都知道您是这样一个人。”
说客瑞恩比乌斯继续说到。尽管从心里他的确担心自己下一刻会被小克拉苏派人打死在院内,但是事情已经说到这个程度,也没有隐晦和回头的可能了。
幸运的是,小克拉苏最终还是放了他。或许心里隐隐作祟的那一份欲望,或者每个人心里总有那么一头野兽。时不时的冲撞着你道德的底线,这一次,小克拉苏表面没说,但是放过瑞恩比乌斯这个举动,已经说明了一切,同时也让城里的贵族派们得知了他的立场。
接下来数日,和阿庇斯对立的官员和罗马贵族们,接连到访小克拉苏的别墅,与这位高卢最富有的将军展开“友好而密切的”会谈。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这个时候,阿庇斯的手下,最得力的副将——马克西姆斯,回来了。
这位骑兵统帅的归来,不仅打乱了反阿庇斯的贵族派们的计划,也让他们与小克拉苏的谈判宣告搁浅。
马克西姆斯知道,自己这次回卢格杜努姆,城里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至他于死地。于是,马克西姆斯隐藏了自己所有的行踪,最后,在一群平民的欢呼声中走进了卢格杜努姆的议事大会堂。而大会堂门口的广场处,聚集了无数欢悦的平民,等待着议会拿出最新的解决方案。
阳光明媚的清晨,当马克西姆斯一身长袍的走进朱利斯大会堂时,台上的议员、官员和贵族代表们,无疑对眼前这位军团骑兵长官投来了痛恨与鄙夷的目光,如果不是门外那嘈闹的群众平民,这些议员甚至准备一人一把匕,像当年谋杀凯撒一般,谋杀马克西姆。然而,历史不会重演,马克西姆斯这番行动,让反阿庇斯的人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荣耀、鲜花、征服、捷报?不,这些都不是我今天来传递的内容。我冒着风雪与巨浪,从千里之外的不列颠赶来,目的只有一个,来告诉诸位,事情的真相——阿庇斯还活着。”
偌大的大会堂内,马克西姆斯话音刚落,全场便骚动了起来。各级官员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有的人对此表示怀疑,有的则对这个消息喜出望外。当然,这些人如果不是阿庇斯的对立面,便是得到阿庇斯利益好处的人。贵族中也分为两派,在改革中与阿庇斯分一杯羹的那些人支持阿庇斯回来,而另外一群人,则希望阿庇斯永远待在不列颠,消失在公众的视线中。而马克西姆斯的出现,将所有的矛盾聚焦在了他一个人身上。
骑兵长官知道会有这样的局面,于是提前将这个消息告诉民众,以保证自己的安全。
“如果阿庇斯还活着,我们应当为此感到庆幸,诸神没有遗忘我们!但是有一点,马克西姆斯将军,如果阿庇斯还活着,为什么这么久,他还没有传来一点消息,他本人呢?还有他的军团呢?为何还不露面?高卢渴望得到他凯旋而归的捷报,我们不能一个优秀的领袖。”
议员巴布尔图斯站起来言到。
马克西姆斯看了一眼这个白苍苍的老头,心里出一阵痛恨。年龄已经那么大的老者,竟然还为了自己的那么一点得失与财富而奔波,沦为金钱与欲望的奴隶。他所说,不过是质疑阿庇斯无法回来罢了,好让他背后那群人可以选出自己所谓的新领袖。
“这正是我今天来的目的。诸位,我们伟大的将军阿庇斯已经在不列颠北方被围困了,他令我守卫当地一座要塞、市镇。自己带着第十、十二军团深入北境,然而,野蛮人太过狡猾,将他围困在寒冷的雪地里。直到我离开那座要塞,还有北方的溃兵不断回到那里,寻求庇护。他们的口径都是统一的,那就是阿庇斯还活着。我们必须设法营救阿庇斯!”
面对周围质疑的目光,马克西姆斯高喊着说到。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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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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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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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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