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围城战进行了数日,安东尼的军团始终无法攻克这座城池,城楼下的尸体堆积如野,战士们疲惫不堪,终日恶斗。终于,在隐忍了数日之后的阿庇斯,带着手下最精锐的部队,开始了突围之战。这些士兵都是之前从北方高卢一路打下来的罗马老兵,阿庇斯先让他们在先前的战斗里轮番休息,养精蓄锐,此刻,终于可以派上用场。
天刚微亮的时候,日耳曼骑兵便带着弓箭和长矛先冲出了城门,这些收入罗马军团编制的蛮族骑兵依旧保留着自己独特的作战传统,他们不是一个人骑一匹马,而是两个人共骑一匹战马,主骑手握骑枪和长剑,用于冲锋时使用,副骑手轻装上阵,仅仅装备一把短工和一面小圆盾,交战之前,副骑手选好位置,便提前跳下战马,用手中的弓箭掩护主骑手冲锋。
等到要撤退的时候,主骑手会撤到副骑手所在的地位,副骑手会再次跳上战马,两个人共乘一匹战马撤退。基情满满。阿庇斯曾经试图改变日耳曼人这种战术,但是难度太大,他们习惯于自己的战术,强行改变,得不偿失。
于是,突围的时候,这些日耳曼骑兵再次与十分奇葩的姿态出现在了战场上,两千名日耳曼骑兵,实际上是四千人,风尘仆仆的先冲出城门,卷起漫天尘土。在他们后面,紧跟着上万名罗马军团重步兵,这是阿庇斯所有的精锐,冲出城后将与北方而来的军团汇合,而城市的守卫任务,就交给小克拉苏的两个兵团和那些临时征召的公民兵,自由民士兵。守城战不需要太多的纪律和战斗技巧,只需要居高临下投掷武器,勇于在城墙上厮杀即可。这些,新兵经过简短的训练也可以做到。而野外作战这种事,只能交给经验丰富的老兵去完成。
很快,城门口巨大的动静引起了城外安东尼围城部队的注意,他们叫喊着同伴起床迎战。只是就像阿庇斯所预料的那样,罗马城太大,每个城门安东尼都布下守军防守,其结果是没有哪个地方是特别坚硬的,号称十五个军团,实际上分散到各个城门的士兵不到两个军团。此时,当城中大部队突击时,几乎和城外守军数量相差无几,而他们传递情报也是需要时间的。
叙利亚辅助兵团先冲出了安东尼军团的营地,这些士兵虽然纪律不行,但是装备轻便,使得他们无需太多准备,便拿着投枪和短剑冲出了营地。
随后,野蛮而嗜血的日耳曼骑兵踩着结实的马镫,成群成群的扑向了这些刚刚起身,散乱不堪的东方步兵。
“还在等什么?军团骑兵们,展示你们勇气的时候到了,跟着我,冲向面前的人墙!”
星辰落下,旭日初升,金色的霞光中,阿庇斯再一次披上铠甲,亲自上阵,带领着自己忠诚的日耳曼骑兵队,对敌人,向对面的人潮,展开了狂野的冲锋。
两千多名日耳曼、高卢骑兵踩着干旱的大地,尘土飞扬中,冲向了对面安东尼的叙利亚辅助军团。
弓箭手跳下了战马,在一波铺天盖地的箭雨中,叙利亚步兵举起小圆盾半跪下来防护,而后,在他们刚刚起身的时候,高大的蛮族骑兵已经冲到他们面前。
下一秒,惨烈而血腥的画面出现,这些并未组成密集阵型的轻装步兵就像秋天的麦穗般被纷纷踩踏。前排的士兵倒下,被后面跟上的战马踩踏,血肉模糊,内脏和血水布满这片土地。许多叙利亚步兵则被阿庇斯的日耳曼骑兵用骑枪刺穿了身躯,惨叫着倒地,破碎的内脏从伤口处不断渗出。惨不忍睹。
就像一股黑色的潮水,两千名日耳曼骑兵很快冲散了这些仓皇应战的东方步兵。随后,阿庇斯下令骑兵后撤,步兵跟上。因为安东尼的营地用栅栏围起来,骑兵很难冲入营地,除非将这些栅栏推翻,但是这显然不现实,更何况,营地里的罗马正规军也已经起身集结了。日耳曼骑兵对付散乱的沙漠步兵还行,对付全副武装的罗马重步兵,得不偿失。
随即,蛮族骑兵分散从两翼撤回,高卢军团正面杀出。安东尼的重装部队也从营地里士气高昂的冲出。
就像两股红色潮水迎面撞击在了一起。搅起漫天尘土。
战线上,兵器铁甲碰撞声此起彼伏,士兵们的惨叫与哀嚎响彻大地,血水像喷泉般从战线上每个角落涌出,死去的士兵满脸是血的倒下,活着的士兵拔出亡者身上的短剑继续战斗。席百夫长克莱恩带领着前线部队浴血厮杀,一剑下来,面前的重装罗马士兵满脸是血,口鼻被割成了两半。而后连惨叫都来不及出,嗜血残暴的克莱恩又一剑,刺进了他的脸庞。血水飙射在他脸上,舔了舔嘴角的血水,继续战斗……
此时,安东尼营地的士兵已经几乎倾巢而出,两军在平坦的地势上厮杀。而阿庇斯也知道,自己真正的机会来了。
在简单的布命令之后,日耳曼骑兵团又跟着自己的指挥官从后场狂奔起来。
“保持队形,跟着我冲锋!荣耀归于罗马!”
随后,阿庇斯一马当先,指挥自己的主力骑兵迂回到安东尼重装步兵团后方,对安东尼的罗马军团,起了猛烈的冲锋。
这一次,是真正致命的冲击。狂怒的咆哮声中,日耳曼骑兵团就像一把黑色的利斧,将安东尼的罗马重步兵方阵从斜后方劈开了一个鲜血淋漓的大口子。惨叫声四下响起,许多人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便被挤在人堆中,遭到战马血淋淋的践踏……74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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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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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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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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