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凄冷的雪花在窗外飘落,李维乌斯的悄然到访并没有引起旁人的注意。他披着厚厚的披风来到阿庇斯家中,脱去披风,便与自己这位故友聊了起来。
屋子里没有其他人,只有青铜炉子里的木炭在燃着不怎么旺盛的火焰。释放着微微温暖的气息。
“议论什么?议论小克拉苏是我害死的?说我是冷酷无情的刽子手?”
阿庇斯说着,走到桌上,拿起两杯烧热的米酒,递到李维乌斯面前。
“你知道了?”
“嗯,在罗马,任何声音都会传到我耳朵里。”
阿庇斯叹了叹气,拿起酒杯抿了一口温热的酒水。脸上写满了无奈与疲惫。
“那既然你知道,为什么不制止这种声音?那些人,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正在利用这件事煽风点火,他们说小克拉苏之死,最大的获益人是你。”
接过阿庇斯递来的温酒,李维乌斯惆怅的说到。
“李维乌斯,我的好伙伴,兄弟。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无论你做什么事,总会有人支持你,也会有人反对你。即便我再怎么清洗这个元老院,也总会有反对的声音在某些暗处响起。他们就像穴居的蝙蝠,总在夜里出没,出令人恼火的扑哧声。但是你无法将他们一网打尽。对付这些贵族,我的办法将不是与他们正面对质,更不会用武力将他们清理干净。因为,我越是这样做,小克拉苏的家人,亲信,手下的士兵,便会更加怀疑我。我的办法,将是反其道而行之……”
寂静的夜,寒风在屋外肆虐,阿庇斯和仅剩不多的老友李维乌斯坐在屋内,促膝长谈。
第二天,马尔斯广场,上万名小克拉苏的军团士兵被召集了起来,他们不是自聚集的,相反的,他们是由阿庇斯召集起来的。
“士兵们,今天,我召集大家来到这里,想必大家也知道原因了。是的,最近,罗马城内,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有人说,你们的统帅,将军马库斯.克拉苏之死是我阿庇斯一手造成的。他们说,马库斯克拉苏一死,最大的获益人是我,因为在罗马,我最大的竞争对手是马库斯克拉苏。他拥有庞大的军团和殷实的家族财富。而马库斯克拉苏一死,他的军团,也就是你们,将属于我一个人,军团将被我收编。经验丰富的战士将为我而战。你们相信这样的话吗?”
经历了一晚上的寒风肆虐,罗马城的空气变得清新许多,被聚集起来的罗马军团士兵有上万人之多,他们在马尔斯广场上,静静的听着阿庇斯演讲。但是阿庇斯话音一落,却没有人敢吭声。大多数人对阿庇斯怀有敬意,他们想听听阿庇斯在这件事上是怎么处理的。
“没有人说话?那好吧,这证明你们在心里,还是看得起我阿庇斯.格奈乌斯的。那么,接下来,就请听我把话说完。我,阿庇斯,不是一个圣人,只是一个渴望将罗马带向强大而富足的凡人。所以,我也会受到打击,比如一些别有用心的政敌,还有这些谣言。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对我的信任。在这里,我只想告诉诸位,你们拥有决定自己去留的权力。我的兄长马库斯克拉苏生前的所有军团,你们,将拥有自由决定留在军团的权力,如果你们相信流言,可以选择离开军团,我不会强行要求诸位效忠于我。当然,接下来,我将着手准备征服帕提亚的战事,这将是一场漫长而艰巨的斗争,哪怕将我的余生都耗在那里,耗在那异国的风沙与血腥中,我也无怨无悔,在所不惜。因为我将带着罗马军团,去复仇,踏平帕提亚人的国都与城垣。愿意跟我走的,我们一起奋战,为罗马荣耀而战,为马库斯.克拉苏的亡魂而战。不愿意相信我,不愿意跟随我的,我也不勉强。”
广场上,阿庇斯带着悲壮的心情演讲到。全场肃然起敬。显然,相比于政客们的小道消息,和那些在暗处窃窃私语的行径,军团大兵更愿意相信眼前这位豪迈激昂的罗马将军。因为阿庇斯所说的话更加直接,也更加实际。作为长年在战场上风里来血里去的军团大兵来说,他们也更喜欢如此慷慨激昂的将军,而不是政客们那些冷冰冰的阴谋论和利益论。
“为了马库斯,为了阿庇斯!”
渐渐的,广场上开始有人大喊到。他们情绪激动,表示要为阿庇斯出征,为小克拉苏,再次出征帕提亚。为的只是一句诺言,不单单是财富。
“罗马必胜!”
人群中的呼声渐渐的越来越高。渐渐的,整个广场演变成一片宣战的狂热海洋。士兵们振奋着高喊着小克拉苏之名,高喊着阿庇斯之名。
如果可以用一个词语来形容眼前的景象,那就是人声鼎沸。哀悼与缅怀变成了狂热的信念,出征帕提亚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阿庇斯走下讲台,马尔斯广场大道的两旁,已经挤满了狂热的士兵和人群。就像后世里人们崇拜明星一般,疯狂的挤在两侧,纷纷投来崇拜关注的目光。他们举起大拇指,齐声呐喊着阿庇斯之名。
在禁卫军的护送下,阿庇斯走在人群中央,一边与士兵打招呼,一边走出人群。
“看吧,这就是你的计划。你对他的诽谤成为了他反击的筹码,那些对他不利的传言,成为了他手中的工具。没有这些传言,恐怕阿庇斯还没有机会激起士兵们如此狂热的追随。”
狂热喧腾的广场边缘,几名元老正站在回廊的廊柱下,低声细语着。奎因都斯盯着这热血沸腾的画面,带着鄙夷的语气,责问着自己的“战友”。的确,那是猪一样的队友,奎因都斯知道,这件事过后,只要阿庇斯愿意,顺藤摸瓜的调查,便能调查出最早诽谤言论的源头。那时候,这几位滋事的元老可能就要遭殃了。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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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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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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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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