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形势不对,阿庇斯当机立断,抢过身边掌旗官手中的鹰旗,大步冲上前去,一边大喊着,对军团重步兵无所作为的行径表示嘲讽。
帝国统帅手持鹰旗,亲自上阵搏杀,大红色的披风如此醒目,以至于许多罗马士兵看到这一景象时羞愧难当。
“你们在马尔斯神像面前立过誓,要忠诚于阿庇斯,忠诚于罗马,而现在,我看到的,是一群软弱不堪的爬虫,在东方步兵面前吓破了胆的懦夫!”
克莱恩趁机煽风点火,激发罗马士兵那心底的骄傲感、民族荣耀感。
说着,克莱恩也亲自拔剑,冲了上去。
看到此情此景,十三军团的士兵们羞愧难当。
一声嘹亮的号角响起,随即,犹豫不决的罗马老兵们被组织了起来。他们扔掉了手里的工具,拔出短剑,挽着大盾,在百夫长的带领下,愤然冲了上去。与阿庇斯战斗在最前线。
“我们不是软弱的爬虫,我们是罗马最勇猛的战士!”
百夫长纳里斯疯狂的大吼了起来。所有军团重步兵嘶吼着回应着指挥官。
军团很快集结起来,以木桩和沟渠作为防御屏障,罗马士兵站在引水渠后方,用重标枪和轻矛射杀对面的帕提亚士兵。木桩被帕提亚步兵一个个掀翻,但是,挪动这些大家伙的同时,帕提亚步兵们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成片成片的罗马重标枪自罗马军团的盾墙后方发出,将搬弄反骑木桩的帕提亚步兵射成了肉酱。
他们的血水汇聚着流入军团挖掘的引水渠中,将草地染成了猩红的血色。
惨叫声此起彼伏,还未短兵相接,在罗马军团面前,已经堆积了密密麻麻的帕提亚步兵的尸体。他们层层叠起,足足到了膝盖的位置。
而后,占着人数的优势,疯狂的帕提亚人跨过尸堆,手持短斧和砍刀,劈向了罗马军团的盾墙。
厮杀在这片荒野平原上展开。
阿庇斯亲自上阵,一手持鹰旗,一手斩断了一名帕提亚士兵的手臂,那名士兵的血水顿时从断臂处喷射了出来。然而,不等帕提亚士兵惨叫完,阿庇斯又是一剑,刺向了他的胸口,锋利的剑刃穿过皮肤和肌肉,将内脏分割,血水顿时更加汹涌的喷出,洒了阿庇斯一脸。许久没有体验到杀戮的味道,阿庇斯闻了闻身上那浓浓的血腥味,找回了当年的感觉。
偌大的平原上,海量的帕提亚步兵就像一团黑色的海潮不断向前推挤,越靠近罗马军团的地方,密度越大,几乎就是人挤人,挤成一团。在士兵最密集的地方,帕提亚士兵甚至没有挥动武器的空间,他们挤在一起,却变成了罗马军团的肉靶子。
罗马军团步兵用几乎机械化的动作反复刺杀,来来回回的抽动着短剑,将帕提亚人的肚皮刺穿,肠子和血水流了出来,布满了脚下的泥地。
“勇气与荣耀!”
海量的敌军面前,阿庇斯大吼了起来。金色的鹰旗,红色的大披风,鼓舞着军团士兵奋勇作战。
血与泪的搏杀,罗马重步兵组成钢铁长城,在海量帕提亚联军的冲击下岿然不动。
特雷图斯在后方,看到这一幕,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看到了罗马精神,军团之魂。看到了鹰旗下的荣耀,洒便祖国的每个角落。然而,他不能后悔,不能退却,他没有后退的权力,只能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即便它是错的。
“奥罗德斯,我们为什么还不冲锋,一剑解决阿庇斯和他的残部?”
特雷图斯含着泪水,向帕提亚国王质问到。
“不,还不是时候。”
转身看到罗马小王子特雷图斯急不可耐的样子,奥罗德斯慢悠悠的说到。他在观察着场上的形势,等到罗马军团精疲力尽的时候,才让铁甲骑兵冲锋。毕竟,帕提亚复国军有十万人,而罗马军队只有一万人。
“传令给马克西姆斯,让骑兵不要支援,等到敌人骑兵出击的时候,再出击!”
混战中,阿庇斯紧急下令,命令马克西姆斯的日耳曼骑兵不要异动。虽然战前有交待,但是阿庇斯还是担心马克西姆斯会因为看到场上形势危急,而擅自带兵冲锋,那样,将破坏整个战役的战略部署。
克莱恩一剑劈断了一名帕提亚民兵的胳膊,随后,在对方惨叫的同时,另一把短剑刺穿了他的口腔。血水顿时溅满了克莱恩的脸庞。他的头盔不知在什么时候遗落了,血水一层层的溅在上面,将发丝结成一摞一摞的血痂。
随后,他又一剑,劈开了另一名帕提亚步兵的脸颊,被劈得血肉模糊的帕提亚步兵一声不吭的倒下,血水从那破碎的脸颊上不断涌出。
头顶,是不断掠过的箭矢和碎石。帕提亚弓箭手在大军身后不断抛射箭雨,而十三军团和第十军团的老兵们则熟练沉稳的举起盾牌,抵挡着这不断落下的箭矢。
战斗从早晨一直持续到中午,金色的鹰旗已经被血水染得猩红。然而,军团一步不退,死守着阵地,脚下,几乎全是帕提亚步兵的尸体,占满了草坪泥地的每个角落。
“等不及了,这群疯子,死战不退。命令所有重骑兵,冲锋。袭击罗马人的侧翼!”
看到战事焦灼,奥罗德斯再也等不及,无路可选的情况下,他下达了重骑兵总攻的命令,下完了他手里最后一张牌。
而他不知道,对面,阿庇斯的罗马军团骑兵,也正等待着这一刻。
“兄弟们,决战的时刻来临了,为了罗马!跟着我,冲锋!”
马克西姆斯拔剑剑指长空怒吼到。身后,跃跃欲试的日耳曼骑兵顿时爆发出热烈的响应。他们犹如野兽般咆哮着,持起长矛骑枪,沿着泥泞的湿地,开始冲锋,溅起污黑的泥水。
两路色彩鲜明的重装骑兵,两个战场上的死敌,在战场侧翼,展开了血淋淋的决战……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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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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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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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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