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庇斯喝了一口清水,继续说到——
“至于要解散的军团,我想这个问题也是诸位最关心的。具体的是第四军团、第六军团、第八军团、第十二军团、十四、十五、十六军团……这些都是一些新兵军团,当初为了对抗安东尼和日耳曼人组建的,现在大多也没了用处。诸位不必担心,军团解散后,被解散的军团长依旧拥有罗马的官职和特殊的待遇。只不过没了军队,这点并不妨碍诸位在罗马安逸的生活。”
阿庇斯说得很直接,以至于在场的将军、军团指挥官们都面面相觑。和平年代的到来,裁军工作必须配合。否则便是与帝国作对……
“没有被撤销的军团将负责起各个行省和地区的驻防任务、修路工作,以及建造工作。是的,我们需要大量的工程,来完善罗马行省各地的基础设施。将各个行省与都罗马更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条条大路通罗马,我希望看到的是,在若干年后,从都罗马出,可以通抵世界各地。另外,第十军团和蝰蛇军团(第二军团)将留在都罗马,参与大斗兽场的建造工作,和拉比努斯大引水渠的建造工作。”
容重而庄严的大会堂内,阿庇斯严肃的说到。那条贯穿罗马旧城区和新城区的高架饮水桥与拉比努斯的名字命令,以显示阿庇斯对拉比努斯的尊敬及怀念。
“阿庇斯,我仔细听询了你刚才的计划,我有一个要求。现在可以提出来吗?”
宣布完军团的具体任务和接下来的政府工作,一直在一旁沉默的马克西姆斯突然声,引起了全场的注意。
“可以,说吧,马克西姆斯将军。”
尽管私下里交情甚好,但是在如此庄严的场合上,阿庇斯还是以礼仪相称。使得气氛看上去严肃,正式。
“阿庇斯,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刚才所解散的军团,并没有包括我管辖的三个军团。十三军团的任务在东部,那么,我打算带着剩下的两个军团前往北方,驻守上日耳曼防线,也就是易北河防线。”
马克西姆斯话音刚落,全场便有些按耐不住了。日耳曼行省分为上、下日耳曼,下日耳曼接近高卢,稍微有点农业和贸易展,上日耳曼则在帝国的最北疆,那里几乎还是一片原始森林的状态,全部零散的部落聚居,管理起来十分困难,当地总督不仅生活艰苦,而且没有油水捞,可以说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位置。但是马克西姆斯却主动要求前往那里,这着实让人不解。
当然,这样的要求对于阿庇斯来说,是无法拒绝的。
“可以。马克西姆斯,我会考虑你的意见。那么,请你告诉我,为什么会主动要求前往日耳曼?”
阿庇斯用异样的眼光盯着自己这位手下的大将。
“罗马,举目四望,真正的敌人只有日耳曼北方的蛮族,军团没有了敌人就会衰退,为了保证罗马的边境安全,保证罗马军团的战斗力,作为一个罗马公民,有义务去完成这项使命。”
马克西姆斯在会场上慷慨激昂的说到。但是阿庇斯知道,那绝不是马克西姆斯的真实想法。
…………
“兄弟,等等。”
散会后,李维乌斯很快找到了人群中的马克西姆斯,走在他的身边,“闲聊”了起来。
“李维乌斯,你是来问我,刚才为什么要说那番话的吧?”
走在洁白的大理石台阶上,马克西姆斯回头看了看散会的人群,而后转头微笑的对李维乌斯说到。
“是的,你知道我要问你什么?”
李维乌斯张大了嘴巴,显得十分惊讶。
“还能有别的问题吗?我看到刚才的会议上,当我说完要去驻守上日耳曼地区的话,全场的军官和官员们投来的那样异样的眼光。”
马克西姆斯微笑着回答。
“那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我还打算将女儿与你儿子联姻。他们看起来互相爱慕,我的女儿艾吉娜多次向我提过此事。”
李维乌斯有些纳闷。他盯着马克西姆斯,表示不解将军的这个决定。
“兄弟,你我是患难之交,绝对忠诚的朋友、兄弟,是吗?”
马克西姆斯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他那黑褐色的眼眸从未如此深邃过。
“是的,我以朱庇特之名和家族之名起誓,你我的关系就像帕拉蒂尼山上的磐石,坚不可破。”
“那好,那我们借一步说话。”
说着,马克西姆斯将李维乌斯拉上了一辆马车,前往城外自己的别墅。
……
“兄弟,你一直想问我为什么要离开罗马,前往日耳曼驻防。那是苦寒之地,野蛮人的领地。现在,四下没人,我便告诉你实情吧。”
树荫下,沐浴着初夏时节暖心的阳光,马克西姆斯握起酒杯,缓缓道来。
“兄弟,原因很简单。我想离开罗马这块是非之地。自从阿庇斯掌权以来,我们追随他,历经二十几年的浴血奋战,终于打下了海洋和6地,征服了屋大维与安东尼,征服了日耳曼与帕提亚。并且,为了巩固权力,阿庇斯也顺利称帝了。然而,和平年代的罗马其实并不和平。一个庞大的帝国没有了敌人便会开始内耗。而内耗最激烈的地方,都是帝都罗马。这是一场看不见的战争,我个人不擅长于这种政治上的斗争,拥有如此高的地位和权力,总有一天会被人盯上,会被击垮下台。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生,我选择离开罗马。这就是原因。”
面对多年的挚友,马克西姆斯坦言到。说完,他脸上浮现着沧桑的笑容。从当年雷必达战败,到成为阿庇斯的手下,马克西姆斯根本没想到自己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不想面对罗马城内的明争暗斗,个性淳朴的他,选择离开罗马,到外省生活。
“唉,这的确也是。这几年阿庇斯在外征战,我在罗马替他处理各种内政事务,便感到了深深的压力。稍微做得不好,便有无数双眼睛盯着,就如同你所说,多少人想上位,取代你的位置。”
马克西姆斯说完,坐在对面的李维乌斯长叹到。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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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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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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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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