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穿越小说>宋缔>第一千三百六十四章信鸽带来的惊天猛料
  北京道的公路建设还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这是一场浩大的工程,也是带动北京道经济建设与人员安置的一项重要举措,从松山州不断运来的水泥加快了这一建设,当然所需的开销也是挺大的。

  一匹快马不断的在铺设好的公路上飞驰,若是看见前方还在修缮公路,马上的骑士便离开公路走上原本的土路,偶尔会有人上前阻拦询问,但在看到他背后的檄羽之后便立刻闪开。

  这是金牌急脚递,任何人不得阻拦,否则依律当以耽误军机论处,马上的骑士抵达泽州后便稍稍喘息,他可以在这里休息一下,喝水吃干粮换马匹但却不能进入驿站之中休息,为了节省时间,他几乎是在马背上坐着完成这一切,便急急的换马离开。

  大宋的金牌急脚递是递役中最快也是最辛苦的活计,但却有着极高的收入,这一趟下来他便能获得二十贯钱的赏赐。

  在大宋许多地方效率和金钱挂钩,马上的士气擦了擦嘴,还有一半的路程便可抵达密云,知道到了密云自己的任务也就结束了,想想都觉得可惜,过断时间,这种急脚递的机会怕是越来越少了吧?

  现如今信鸽的使用越来越规范和频繁了,许多地方州府之间甚至都用上了信鸽传递消息,这种高效而又安全的传递方式在大宋越来越流行,以至于朝廷专门定制律法,以震慑捕杀信鸽的人。

  信鸽在军中的地位堪比战兵,而在朝中的地位更是堪比地方官吏,只有给了这些扁毛畜生以高待遇,才会使得民间百姓不敢打它们的主意。

  只要发现捕杀信鸽的,一律流放琼州,那可是大宋最南的海岛,虽然不会如沙门岛那般可怕,但一路从北下南却极少有人能走到,甚至有不少押解衙役死在路上。

  越是靠近京畿道,路便越好走,只用了大约一个白天的时间,马上的骑士便已经抵达密云,天色尚未完全黑透,骑士便把背后带有火漆封蜡的牛皮筒子交给了黑手的人。

  现在大宋的信鸽大多由黑手负责,只有地方上的是属于州府自己培养人才。

  黑手也不似原先那般让人望而生畏了,门房倒是一个客客气气的老头,甩手便丢过一个布袋,骑士数了数,里面是二十八章一贯的交钞。

  “多出的三贯钱是赏你的,这么快赶来算你勤快,去驿站歇息去吧!莫要把去那烟花柳巷把身子给掏空了,也莫把这钱财奢费在女人的肚皮上!”

  骑士腼腆的笑了笑:“这钱俺要存着,将来娶媳妇使嘞!”

  老者点了点头:“是这个理,明日有人寻你说话。”

  “寻俺说话?说什么话?”

  老者翻了给白眼:“废话,当然是巡查司的人,官家派出巡查司了,还没出京畿便开始了,一路上只要是北归的人都在他们巡查之列,当然是询问中京道的事情,别忘了!”

  骑士连连点头:“这不敢忘,官家的巡查司乃是为民做主的衙门,可不敢糊弄的!”

  两人正说话间,一只信鸽扑棱棱的飞起,以极快的速度窜向高空,然后便张开羽衣开始滑翔,这是多年训练的结果,朝廷的每一只信鸽都是和这样,中途极少停下休息也极少吃野外的东西,直到抵达目的地才会休息下来。

  “信鸽并不知道它的一双羽翼下装着的是什么,反正和它没有关系,它只是不知疲惫的利用一种叫做磁场导航的东西寻找归路,回到他的鸽舍中。”

  赵祯手中举着一支鸽子向三个,不,准确的来说是四个孩子科普,这是他最喜欢干的事情,虽然没有让他们成为科学家的必要,但了解科学知识,尊重和喜欢科学总是有好处的。

  他们将来都会似乎大宋的上层,当一个上层都喜爱科学的王朝出现时,他们的下层建筑还会有反对的可能吗?上有所好下必效焉。

  “父皇它们是用什么来寻找归途的?”

  赵昀的问题算是问到了点子上,他对格物有着一种执着的喜爱,原本是为了避免和赵旭的冲突,不知怎的,现在却变成一种心理暗示后的产物,他确实爱上了格物,以至于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这种变化在赵祯眼中既心疼有欣慰,这孩子聪明知晓自己不该沾染那个权利,于是便强迫自己痴迷格物,事实上他做的很对,在帝王之家能有这样觉悟的人少之又少。

  指了指鸽子的喙道:“就是这个喙,信鸽不仅能靠它吃东西,也能考到感受大地的磁场,以此作为导航只用,可见世间万物之灵各有其妙。”

  说话间,一只信鸽扑棱棱的飞进宫墙落入后苑之中,当看到信鸽的脚上绑着一圈红色丝带的时候,赵祯脸色变得严肃起来:“贺兰雪你带他们去后苑的水榭中纳凉,朕要处理国事了。”

  几个孩子颇为失望,他们最喜欢听赵祯说着一些有趣的知识,这些知识在别的地方根本听不到,只不过眼下他们也知晓轻重,贺兰雪的身孕已经不小了,但她坚持要让肚子里的宝宝听赵祯讲课否则也不会大热天的出现在这里。

  缓缓起身在宫女的搀扶下带着一帮意犹未尽的孩子离开,贺兰雪曾经是西夏的太后,她知道眼下这信鸽带来的消息一定惊人,事实上正如她猜测的一般,赵祯看到蔡伯俙的奏报后久久不语。

  一来是被蒙古人的凶狠给惊到了,二来则是颇为同情耶律洪基,至少他民意上还是好辽朝的皇帝,一国之天子的头颅居然被人做成酒器,这让赵祯想起了宋理宗那个倒霉蛋。

  若自己在有生之年灭国辽朝,再把草原压制住,也算是报历史上的仇不是……但相比这些,孛儿只斤氏的消息却更加让赵祯担忧,那个铁木真现在还没出现,历史上的黄金家族也还没有出现。

  自己还有很多时间,现在辽朝在追杀孛儿只斤氏,也算是帮助自己去除一个大患,但草原上的事情说不准,没奈何一个铁木真没了,说不定还有什么桐木真,金木真之类的,只有彻底压制草原才能避免这个潜在的威胁。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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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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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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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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