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穿越小说>宋缔>第两千二百二十四章康巴强盗
  原本康巴人的土地在汉家王朝的统治之下,唐时属羁糜金川州,在大宋属于东西嘉良州,但事实上也是属羁縻州,只不过对于大宋来说,这块土地的控制权已经不在手中。

  虽然嘉良州距离成都府并不算远,但高原气候却把大宋和吐蕃分割开,也把成都府和嘉良州分割开了。

  成都府的统治范围并不能延伸到地域上较近的嘉良州,同样大宋也没有办法统治那片土地。

  只不过在大宋拿下青海路之后,大金川的东面已经全部被大宋掌握在手中,而坐落在大金川西面较近的哲雪和丹巴便深受大宋的影响。

  这里是康巴人的故乡,也是他们的土地,由于他们和吐蕃人的种种不同,使得大宋对他们并没有侵略性和威胁。

  但即便如此,康巴人依旧被宋人当作是吐蕃人的存在,即便是他们会解释自己和吐蕃人的差别,可惜这种观念在大宋百姓心中已经根深蒂固。

  在所有宋人眼中,高原上居住的都是吐蕃人………………

  现在赵祯要做的就是把康巴人和吐蕃人彻底的分开,让大宋在某种意义上承认康巴人不同于吐蕃人。

  蔡伯俙虽然人在凉州,但他的手却伸到了成都府,身为凉州转运使的蔡伯俙拥有很大的权利,当然他的身上还有一份密旨,否则即便是蔡伯俙权利再大也出不了他的凉州,成都府知府田况也不会全力配合他。

  要知道私通吐蕃的罪名可是不小,一旦追究起来,罢官夺爵都是小事,说不得还要发配流放或者处以极刑!

  赵祯作为帝王早已习惯未雨绸缪,分而化之是最好的手段,也是最低成本的计谋,上兵伐谋便是如此,但这样的手段却不是赵祯最先想出来的,而是作为太子的赵旭…………

  对于赵旭能有这样的想法,赵祯非常满意,这说明他已经有了相当成熟的思维方式,能够巧妙的解决一些复杂的问题。

  看似简单的一点,但却并非是一般人能够想到。

  康巴人赵祯是见识过的,准确的来说是上辈子见识过,这些豪爽的高原民族仿佛天生就是商人,勇敢中透着精明,高大中透着内秀,是一个万万不可小觑的民族。

  康巴人大都身材魁梧,面容刚毅,长发披散有如雄狮的鬃毛,是典型的美男子和天生的战士。康巴人都是天生的商人,有经商世风,大商家层出不穷。

  赵祯从后世康巴老乡那里获得了辨别康巴人的诀窍。

  见到气宇轩昂的藏族人后只要稍稍打听便知道,他们多半都是康巴人,你接着再细看他们的脸膛、肩膀、躯干以及四肢,就会越发觉得是这样,因为这已几乎成为一种共识了。

  无论面部表情还是体态,康巴人都是严肃而沉着的,少有言语,但他们的眼睛里却满是精气神,一个个内心都炽烈着,仿佛有压抑不住的激情。

  相对于吐蕃人来说,康巴人更爱游牧,酷爱马。

  在赵祯看来,马代表一种生存状态上的自由,还代表了一种驰骋着强悍的力量。这是康巴人和吐蕃人最大的区别,康巴人中几乎没有农奴,因为刀也是康巴汉子的珍爱之物。

  自由,马匹,宝刀最纯粹的康巴人爱这三样东西胜过爱自己的女人。

  赵祯在上辈子还听康巴老乡说过,康巴人以强悍不畏死为荣,当年全藏抗击英国等侵略军时,康区的战士最令敌人胆寒,即使出家为僧者也是不惜性命奋勇杀敌。那些斩敌无数并幸存至今的康巴将军的大刀长可及人,沉重无比,隐有森森的刀芒,常人无胆把拭。

  而现在的康巴人也不可小觑,这些人在吐蕃的东面靠近大宋,而最常出现在大宋边境线上的却是康巴强盗…………

  康巴人信奉“病死为辱,刀死为荣”的信念,当他们实在缺少东西的时候,只能通过最简单的办法获取,劫掠便成为最好的办法。

  但康巴人并不会伤及无辜,更不会屠戮妇孺或是弱者,在他们眼中对弱者挥起长刀是对神灵的不敬,是对自己的侮辱。

  于是乎无论是成都府,还是附近的利州路亦或是秦凤路都遭受过康巴强盗的抢劫,但抢劫的东西和手段却让大宋的百姓和官员哭笑不得。

  大量的康巴强盗只是把百姓家中的“锅碗瓢盆”劫掠一空,有时瞧见穷苦人家,甚至会留下一袋子盐巴……显然在康巴人眼中,盐才是最为珍贵的东西。

  康巴强盗抢劫的是锅碗瓢盆,是各种实用的器物,他们并没有抢劫大宋百姓手中堆积如山的粮食,或是一叠一叠的官钞。

  对于现在的大宋来说,锅碗瓢盆真的不值钱,更别说桌椅板凳或是发梳铜镜之类的东西了。

  各地官员甚至都不会把这种劫掠当作是劫掠,地方守军也不会因为这些东西和康巴人拼得你死我活。

  之前边地驻军还会前来围剿,一场激烈的冲突下来双方互有损伤,当边军将士拖着疲乏的身体回来之后,却得知康巴人只是抢了一些生活用品,既没伤人性命,又没劫掠粮食财富后便处于蒙圈状态。

  之后“康巴强盗”再出现之后,边军都懒得出动,只要你不向这些“可怜”的康巴人亮刀子,那康巴人就不会动手,只是小心的拿走他们需要的东西,再留下一点盐巴。

  从此之后,川陕四路的百姓便知道了一个道理,康巴强盗并不可怕,他们只是需要生活所需而已。

  于是川陕四路的边州百姓人家都会多备上一套生活所需的奇物,每当“康巴强盗”来的时候,便会放在城镇之外的十里亭中,任由康巴强盗“自取”。

  逐渐的,双方之间也形成一种默契和信任,康巴人并不会占便宜,他们开始逐渐的用牛羊来交换,有时甚至会留下刀剑和弯弓,甚至是战马…………

  这就让川陕四路的地方官看到了一些“发财”的门路,既然如此那就把十里亭当作是一种交易的地点岂不是更好?

  于是便有了蔡伯俙的通商,当然他也不算是通商,而是一次走私摸索。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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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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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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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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