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源一听,更是好奇,凑到秦朗身边问道“哥,什么事情啊?其实我也不小了,是时候帮你分担肩膀上的重担了。”
“弟弟啊!”秦朗有些感动,摸了摸弟弟秦源的脑袋,然后道“给我滚一边去,毛都没长齐,小弟弟就是小弟弟,还想分担重担。”
“已经不小了!”秦源把头一昂,看不起谁呢!
“切,看不起谁呢?能跟我比么?年纪轻轻,不要以为有点本钱就不把天下英雄放在眼里,你还差的远呢!”秦朗在秦源的屁股上踹了一脚,然后道“快滚快滚,再废话等我换小汽车了,摩托车就给小欣骑,没你啥事了。”
“这就走!”秦源连忙把安安一抱,招呼着小唯和秦欣往外跑。
把小孩子都打发走,秦朗搓了搓手,沈幼霜说好今天中午来的,二十万巨款,她那个高官子弟的男朋友肯定不能让沈幼霜一个人来拿,十有八九会跟着一起来,一想到那个场面,秦朗就忍不住想搞一碟花生米,再搞杯蚌埠大曲眯一下,有味的很啊!
溜达回院子,沈幼微正在做饭,早上秦朗买了肉菜,说是安安姨夫第一次上门,总得管顿好吃的才行。
“感觉……你好像在看热闹!”沈幼微看着溜达进厨房,满脸笑容的秦朗,忍不住嘟囔道。
秦朗嘿嘿一笑道“哪能呢!这不是结婚后,你们姐妹第一次在咱们家吃饭,我高兴嘛,你能和家里人搞好关系,我也觉得开心啊!”
“真的嘛?”沈幼微撅着个嘴,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秦朗忍不住直接印上去亲了一口,沈幼微也习惯秦朗这种忽然袭击了,所以除了眼神跳动了一下,连躲闪都没有躲闪,嘴里嘀咕道“厚脸皮。”
“那脸皮不厚,吃不到肉啊!这肉可真好吃。”秦朗坏笑道,见沈幼微瞪自己,立即捏起盘子里的一块肉,晃了晃道“我说这块肉。”
沈幼微抿了抿嘴,反正也拿自己男人没办法,那就这样吧,反正该占的便宜都被占完了。
秦朗知道自己媳妇聪明着呢,不然在学校能是学霸,她之所以平时看起来呆呆的,傻傻的,纯粹是见识少而已。
就好像大城市的小孩和山沟里的孩子,双方见识上的差异,才造成了城里的孩子看起来好像更聪明一些,实际上智力根本没有差别,主要还是见识方面,造成性格,为人处世上的差异。
秦朗腻歪在媳妇身边,厂里的事情交给陈闯他们了,手里又有大哥大,有什么事情隔空指导一下就行了,也不用担心有什么事情。
沈幼微不习惯秦朗这么腻歪,总是躲躲闪闪,但心里其实是挺甜蜜的,结婚四年,之前的婚后生活,完全就像是自己找个主家,来这里做工而已,反倒是自己借钱之后,丈夫忽然性情大变,让自己有了一种恋爱的感觉。
“早知道早点借钱了。”沈幼微呢喃道。
“啥?”秦朗嘴里衔着根黄瓜,还没来得及细问,就听见门外有人敲门的声音。
“呦,来了!”秦朗咔哧咬了口黄瓜,兴冲冲的走到门口,黄瓜在嘴里衔着,双手把门拉开。
门口一男一女,男的长的还凑合,大概有自己十分之一英俊,女的自然就是小姨子沈幼霜了。
两人手里还拎着东西,红白盒子,这玩意在上海那边比较多见,淮市这边还真没怎么见到,麦乳精嘛!
“姐夫!”沈幼霜甜甜的喊了一声,这嘴里自己可太熟悉了,上辈子来自己这里坑钱的时候,保准和现在一模一样,只能说这玩意不管是不是重生了,该来的总会来。
“来了!”秦朗嘟囔道,嘴里有黄瓜,虽然不太清楚,但对方显然是听懂了,把嘴里的黄瓜拿下来,秦朗笑道“里面坐!”
男人有些懵逼,来之前听沈幼霜说,她姐夫这段时间走大运,好像挣到不少钱,房子也翻新了,家里还没了电视,风扇,最重要的是还买了个摩托车和大哥大。
别的不说了,大哥大那可是货真价实的奢侈品,有钱买这玩意的,手里至少得有个几十万,这样的凯子,足够让自己亲自跑一趟了。
不过眼下看着这男人,大裤衩,白汗衫,脚下一双拖鞋,说是村子里没事干的二流子还比较像,有钱人?好像不怎么明显。
“你姐正烧着饭呢,中午在家里吃,买了鱼肉,可能没你们平时在外面吃的好,凑合对付一口,回头姐夫挣到钱,请你们吃大餐。”秦朗笑眯眯的说道,然后看了眼男人道“兄弟,怎么称呼,感觉你有点眼熟啊!?”
男人有些腼腆的笑了笑,沈幼霜连忙道“姐夫,这是我男朋友江宇诚,他家里也没啥大本事,就是当官的,挣钱少,不过别人都很给他面子。”
“叫什么?”秦朗眉头一挑,再次问道。
“你好,我叫江宇诚,老家是首都的,本来是来淮市旅游,没想到遇到了幼霜,我一辈子命中注定的女人。”江宇诚柔情似水的说道,然后握了握沈幼霜的手。
秦朗眼中却露出一丝讶色,难怪觉得这孙子眼熟,感情是上辈子的熟人啊,秦朗立即又看了眼沈幼霜,连忙道“你们先坐,我去看看你姐菜炒的怎么样了。”
说着不管两人疑惑的表情,小跑到厨房,结果一进门差点撞到媳妇,这傻姑娘正趴门缝往外看呢,一双眼睛怒气冲冲。
“这生什么气呢?”秦朗笑嘻嘻的道“跟你说个好消息,小姨子她估计没被骗色!”
“真的?”沈幼微惊讶的说道,然后拧起眉头道“你怎么知道?”
“她那个男朋友,十有八九是个gay!”秦朗挑了挑眉毛。
“gay?什么是gay?”沈幼微依旧茫然。
“就是弯的,玻璃,同志……嗯,他不喜欢女的。”秦朗小声道。
“??”沈幼微先是一愣,然后连忙把秦朗往身边一拉,然后道“不可能吧!?”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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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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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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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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