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大学生村长?”秦朗问道。
林婶子点头,听到外面还在喊,便问秦朗道“你要见么?”
秦朗想了下,笑道“毕竟是咱们村的村长,肯定要见一下的。”
“那行。”林婶子点头,回应道“别敲了,我听到了,来了来了。”
林婶子走出门,很快便带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男人看起来和沈幼微差不多年龄,二十四五岁的样子,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斯斯文文的,脸颊上有烧伤的痕迹。
秦朗起身笑道“宋村长?”
“秦总?”宋村长立即道“秦总您好,我是前圩子的村长,宋明义!”
“你好,秦朗!”秦朗微笑道。
结果只见宋明义忽然跪了下去,这把秦朗吓了一跳,赶紧闪身让开,不知道这玩的是哪一出?怎么还有刚见面就跪的,这又不是几百年前,见面纳头就拜?
“沈幼微,你还记得我么!?”宋明义痛哭流涕,对着沈幼微哭道。
沈幼微愣了下,此时林婶子和福生已经把宋明义给拉了起来,沈幼微疑惑的看向宋明义,看清楚他脸上的烧伤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你是……小宋,对,你是宋明义!”沈幼微露出喜色,惊喜道“好些年没见到你了,多少年了?”
“五六年了。”宋明义泪流满面的说道。
秦朗一脸懵逼,这什么情况?怎么搞的跟牛郎织女见面一样,视自己为何物?
“老婆,是不是给我介绍下?”秦朗说道。
沈幼微这才反应过来,给秦朗介绍道“老公,这是宋明义,以前跟我做过同班同学。”
“同……学?”秦朗双眼微眯,看向宋明义。
宋明义倒是明白过来秦朗是什么意思了,连忙解释道“秦总,是这样的,我以前和幼微姐确实是同学,后来我家里发生火灾,你看我……烧成这个样子。”
“当时我家里人都丧生在火灾里了,没人管我问我,我就在村子里要饭,后来连学都没法上了,我当时想不开……准备自杀,是幼微姐救了我!”宋明义擦不干眼泪,继续道“幼微姐给我拿了一笔钱,让我把学费交上,我这才能继续上学,最后考上了大学。”
秦朗挠头,看向沈幼微道“咱们结婚后的事情?”
沈幼微有些不好意思的点头道“嗯。”
秦朗心里嗡的一下,想起了魏明华上一世跟自己说过的话,说沈幼微偷偷拿钱给男人花。
“这……你做这种事情,为什么不跟我说啊?”秦朗错愕的说道。
沈幼微抿了抿嘴道“你当时……脾气不是很好,我不敢跟你说,怕你生气。”
秦朗愣住,最终化作苦笑,没想到当年的误会是这样产生的,说到底还是自己自作自受,如果不是当初对沈幼微那么不信任,甚至仇视,也不至于被魏明华钻了空子,挑拨离间。
秦朗轻轻牵起沈幼微的手,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缓缓摩挲着沈幼微的手背,沈幼微轻轻一笑道“对不起啊!”
秦朗摇头道“没有,你做的很好,真的。”
宋明义此时道“幼微姐,我毕业之后就回了老家,本来想找你的,但后来听说秦总生意做的很大,我就没有再找你,然后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回馈家乡,所以后来就主动要求到这里当了村长。”
秦朗和沈幼微恍然,难怪堂堂一个大学生,最后居然愿意屈居一个小村子里当什么村官,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秦朗和沈幼微重新坐下,和宋明义聊了很多,知道宋明义上大学之后,境遇也不好,因为他脸上被烧伤的缘故,在大学也受到了不少歧视,但因为沈幼微的原因,宋明义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奋发读书,最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
“我不但读完了大学,而且还结婚了。”宋明义脸上露出笑容道“我老婆和我是同学,可惜她现在在家,不在这边,不然一定介绍给你们认识。”
“以后有机会的。”秦朗笑道。
总而言之,宋明义是在沈幼微这里得到了对生的信心,从而才努力生活,努力学习,从一个落魄的学子,成为了现在的村长。
“以后有什么打算,想不想去我的美好集团任职?”秦朗笑道“我们集团对大学生的待遇非常优厚的。”
可谁知道宋明义却微微摇头,笑道“不了,幼微姐过的好就行,我接下来想扎根农村,农民太苦了,而且一点承担风险的能力都没有,当初我家里出事,我几乎活不下去,追根究底还是农民太穷,太苦,所以我想试试看,能不能帮家乡的农民走出一条合适的路,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
秦朗默然,本来想劝一句,未来十年之内,农村的发展都会很缓慢,但想了想,我心安处,即为故乡,宋明义在这里找到了他的归宿,自己想给他的,未必是他想要的。
“好,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以来找我,我和你一样,也希望家乡越来越好。”秦朗拍了拍宋明义的肩膀,自己很喜欢这个年轻人,知道感恩,愿意从基层做起,自己也相信未来他肯定会有一个很好的发展前途。
从前圩子离开前,秦朗带着沈幼微回老屋看了看,现在老屋周围已经杂草丛生,完全看不出刚修缮时的风光。
“好多杂草啊!”沈幼微有些可惜的看着老屋,忽然指着一个地方对秦朗道“老公,你还记得这里么?我在这里养了几只小鸡呢!”
秦朗笑着点头道“记得,咱们搬家的时候,把它们都给炖了。”
“……!”沈幼微白了秦朗一眼,两人肩并肩站着,笑呵呵的聊着天,一时间秦朗有一种又回到曾经的感觉,忍不住揽住沈幼微的肩膀。
“老婆……对不起啊!”秦朗喃喃道。
沈幼微疑惑的昂头看向秦朗道“说什么对不起啊!?”
“总之就是对不起就好了。”秦朗说罢,在沈幼微额头亲了一下,弄的沈幼微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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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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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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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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