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不知如何是好,突然间,郑芳芳低下眼皮,道:陈功,走,我给你买个手机去!
陈功一下回过神来,灿然一笑道:郑处,那怎么好意思?
怎么不好意思,你帮我追回了东西,我不应当给你买个手机吗?另外,我再给你买身西服,算是我酬谢你的!郑芳芳一边说一边把地上的包和衣服捡拾起来,幸亏衣服是包装好的,不然恐怕早已弄破弄脏了。
陈功此时不知说什么好了,按说自己冒这么大的风险,费了这么大的事,郑芳芳酬谢他倒是很正常的,但是今天他是护花使者,这件事不是他应该做的吗?要什么酬谢啊?
想了想,笑道:郑处,你对我真好,我感动莫名了,不过我今天是你的护花使者,要是让你酬谢,就俗了!
郑芳芳拿眼瞥他,不禁噗嗤一笑道:你才知道我对你好!刚才你追了出去,我好担心啊,要是你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可没法向你父母交代,现在我能看你平安回来,不是酬谢你,是我放宽了心,心里高兴,给你买西服,手机算是赔你的,也不是酬谢!
郑芳芳在举手投足、眉目顾盼之间,尽显小女人姿态,陈功看在眼里,感觉她真是与以前不一样了,自己与她单独出来,从进商场到现在,要不是自己人头猪脑说了胡话,她还真没有一点过去的那种领导的架子,完全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的女人与自己在一起。
郑处,既然这样,那恭敬不如从命了,谢了郑处!陈功想了一想,欣喜道。
郑芳芳扯了他一下手臂,偎在陈功身边亲昵地道:走吧,我们到那边先看看手机。
陈功脚步飘飘,便跟着她相互簇拥着,跟情侣般向前走去,来到一处手机店前,两人走进去。
陈功帮她拿着包和衣服,她在里面转了转,最后让店家拿出了一款最新的手机,让陈功过来看看。
陈功一看就感到手机不错,他原来手机不过是几百块钱,而现在一看价格却是一千多块钱,他连忙道:郑处,这手机款式不好,还是买我原来使的那种吧!
郑芳芳瞥他一眼道:你用的那款早就淘汰了,这是新款,就拿这个了,老板,给包起来吧。
店家一听便把手机给包装好,交到了郑芳芳的手上,陈功不好再说不要了,反正不用自己出钱,是郑芳芳出钱,她有钱,自己也不能太客气,免得让她瞧不起。
手机买下来了,陈功和她走出手机店,心里一时感动,不由地伸手从后面把手臂放在了郑芳芳腰部的位置,看上去是想保护她,不料他刚一伸出手臂点在郑芳芳蛮腰的位置,郑芳芳跟触电般地颤了一下,但是没说什么,只是往前走。
陈功没有觉察,手臂伸过去,让人感觉他在搂住郑芳芳,两人紧挨着身体向前走去。
走了没多远,又有一家服装店,郑芳芳道:走,我们进去选件西装!
陈功觉得她为自己买了这么贵重的手机,现在又要给他买衣服,感觉这情分太大了,因此便想了想道:郑处,西服我家里还有,算了,别买了,我感觉肚子饿了,要不我们出去吃点夜宵吧!
郑芳芳温柔地瞥他一眼道:买完衣服出去吃夜宵也不晚,还能让你饿肚子啊?
陈功悻悻地笑了,真不好拒绝了,只好跟她又进去了西服店。陈功的西服平时没有超过一百块钱的,进去之后,郑芳芳就给他选了一件一千多元的西装,虽然不能和郑芳芳刚才买的衣服相比,但是在他看来,也是比较昂贵的了。
郑处,这西服好贵啊,回头我给你钱!陈功看到郑芳芳给他选了这件西服,不禁对她说道。
好马配好鞍,一千多元的西服还算贵吗?钱不钱的,你就不要操心了,说好了是我要给你买的!郑芳芳一边说一边把西服拿下来去收银台那里去付款,陈功心里感动地真想叫她一声姐,而且她此时确实像自己的姐,为自己选衣服,关心备至。
付完款,陈功和她就走了出来,郑芳芳在前面走着,一边走又一边问道:你想去哪儿吃夜宵?
陈功道:这里有路边小吃吗?到小吃摊去吃就行!
郑芳芳忍俊不禁笑道:你以为这里是高州?这样吧,我们去一个有情调的地方吃,酒吧你去过没?我们去酒吧吃点东西!
酒吧陈功还真没有去过,高州还没有呢,陈功想了想笑道:芳姐,酒吧是不是就是一个有情调、专门调情的地方啊?我们去合适吗?
一听他叫自己芳姐,又和自己开玩笑,郑芳芳不禁回头看他一眼,目光中是满满的深情,心想这小子是越来越大胆了,不过她喜欢!
郑芳芳心里怦怦地跳着,却是说道:谁和你调情,你想的美,你不是饿了吗?我们去是吃饭,不是喝酒调什么情!
陈功嘿嘿笑道:到了酒吧不喝酒,那算进什么酒吧啊,要不吃饭你请,喝酒我请吧!
郑芳芳呵呵笑出来道:你知道里面的酒多少钱一瓶吗?说出来吓死你,你就不想着喝酒了!
一听这话,陈功伸了伸舌头,不禁说道:那算了,我们还是不去酒吧了,去小饭店吧!
陈功啊陈功,让我怎么说你好呢,怎么这么小里小气的,还没让你请客呢,要是让你请我吃饭,肯定是要到路边小吃铺去吃,像话吗?郑芳芳刺激了陈功一下。
陈功最受不了刺激,一听郑芳芳这样说他,便哇哇地叫起来道:郑处,今天我请你,我们就去酒吧,喝酒吃饭调情!
哈哈!郑芳芳一看他这个样子,居然哈哈大笑起来,觉得陈功真是有趣,笑得前仰后合的,手臂弯进了陈功的手臂里,像小鸟一般依偎在陈功的身上了。
陈功说完,看她这般大笑,他自己倒是没笑,显得可正经了,问道:郑处,酒吧在哪儿?我们走吧!
陈功,你刚才叫我什么?
郑处啊!
不对,再往前。
还是郑处啊!
再再往前!
芳姐!哈哈!
恩!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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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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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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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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