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玄幻小说>原始部落大冒险>第一千零七十二章 驴
  “终于又看到你们了。”

  正在高速奔驰的风云突然停下了脚步,看向一个方向,脸上浮现出了一丝久违的笑容。

  风云的目光的落点是一片不大的林子,像这种林子非常的普通,风云一路上起码见过了上百座,不过要说它与他见过的其它的林子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地面都被翻了一遍。

  不错,风云停下来看的就是他曾经发现了丑果树的那片林子。

  在将白蛇送给他的那根未知生物的牙齿制作成了兵器之后,风云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再留下来了,就和风暴等人告辞,离开了。

  从祖地来到了雷泽,从雷泽向外面更广阔的世界进发,为了减少麻烦,主要是为了避免迷路,风云索性沿着曾经走过的路前进,最终竟让他再一次见到存在丑果树的那片林子。

  风云没有多做停留,也没有要真正靠近存在丑果树的林子,最主要的原因是丑果树上的果子都已经被他摘了一个一干二净,否则,他是不会介意再大吃一顿的。

  离开了丑果林,风云一路向前,不过不知道是他选择的路线的问题,还是所经过的地方真的是地广人稀,走了很久,都没有见到有任何的人烟

  所幸风云对自己会遭到的情况早就有了准备,无法见到人烟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他也不觉得有什么,继续往前赶路,直到他发现日头开始下沉了才开始放慢了脚步。

  放慢了脚步,风云却没有停下来,实际上他的速度哪怕放慢了,也比一般人奔跑的速度还要快上不少。

  减速后,风云一边继续前进,一边转头脑袋,向四下打量,他准备做两件事,一是寻找可供休息的地方,二是看有没有什么合意的猎物。

  对于风云而言,第二点要比第一个点更为重要,不仅是因为他更看重吃的,更是因为地形。

  一路走来,风云发现他所经过的地方都比较的平坦,所以并不存在哪里更优越的问题,换而言之,休息的地方选在什么地方都没有太大的区别。

  可是吃就不一样了,上好的食材可不想遇到就可以遇到的,正所谓可遇不可求,要是发现了,一定要马上下手。

  只是风云的运气似乎并不是很好,直到太阳几乎全部都沉入了地平线下方,只剩下了一抹暗红色,就像炭火快燃尽的余烬。

  “唉。”

  风云摇了摇头,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叹息,叹息声中不仅透出了失望,还有一种妥协,他决定放弃对猎物的挑剔,随便选一只蛮兽杀死,填饱肚子算了,毕竟出门在外,不可能那么讲究的。

  目光向四下一扫,紧接着他在一个方位上停了下来,向某个方向看了一会,然后向那个方向跑了过去。

  不一会的功夫,风云的面前就出现了一群类似于马的蛮兽,数量很多,一大群,足有两三百只,不过仔细看却会发现它们并不是马,而是驴。

  看着正在丢头吃草的驴群,风云的眼睛亮了起来。

  这可是运气啊。

  原本他会往这边赶过来是因为在他的视野中就只发现了这么一群蛮兽,天色晚了,打到猎物后还要去处理,又会花费不少的时间,就决定将就一下了。

  更为重要的是,在风云吃过的蛮兽中,马肉并不算差,尽管肉质稍稍粗了一下,却比较有嚼劲,处理好了,吃起来还算不错。

  当时他也没有细看就赶了过去,结果到了近处才发现不是马群,而是驴群,这对风云而言绝对算得上是一个惊喜。

  所谓天上龙肉地下驴肉,在穿越之前,驴肉可是难得的美味,尽管穿越后,他还没有吃过驴肉,不过想来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嗖!”

  对于吃,风云是向来没有什么抵抗力的,在确认自己找到的是驴群之后,并不多想,就冲了过去,速度太快,发出了尖锐的破空之声。

  那群被风云当成了目标的驴群似乎警惕性相当高,风云刚刚加速向它们冲过去,它们马上就意识到了不对劲。

  群落中一只体型格外健壮的驴子在第一时间发出了尖叫,而随着叫声响起了,整个驴群立刻就有了反应,向远离风云的方向狂奔而去。

  不过在逃跑的过程中,整个驴群忙而不乱,年老的驴,母驴和小驴被保护在了驴群的中间,健壮的公驴则留在后面保护和断后。

  风云的眼中掠过了一道闪光,原本直扑驴群中最健壮的那头公驴的路线发生了改变,结果当他真的靠近了驴群,弹指射出了两道刀芒,被射杀只是两头普通的两头公驴。

  尽管在风云的眼中,驴群仅仅是他的食物而已,但是它们的表现却赢得了他的好感。

  让老弱先走,健壮的公驴断后,风云相信并不是所有的驴群都可以做到的,而他现在见到的这群驴却做到了,他相信其中一定是有原因的。

  最大的可能就是那头格外健壮的驴,也就是驴群的首领的原因,而它的这种做法让风云对它产生好感,决定不杀它了,不过他的肚子还是需要填饱的,所以他最终还是杀死两头公驴。

  风云迈步向猎物走了过去,他射出的刀芒非常精准,两头驴受的伤几乎是一模一样的,都是从后颈部射了进去,击穿了颈骨,切断了脊髓,死得快而没有痛苦。

  在风云向猎物靠近的过程中,已经向前奔行处了一段距离的驴群突然出现了一阵大乱,一道黑影突然从地下蹿了出来,紧接着就有驴不见了踪影,被黑影拖进了地下。

  风云看得非常清楚,那道黑影非是别的,正是跟他的岩虫王,不过他没有阻止它,任由他将一头头驴子给拉入了地下。

  他虽然对驴群的表现有些另眼相看,甚至产生好感,但是在他的心目中,它们是无论如也无法和岩虫王相比的,岩虫王想要吃掉它们,他自然不会拦着。

  风云靠近了猎物,一手抓住了一只,向四下看了看,然后选定一个方向,大踏步而去,因为他在那个方向发现了一条河。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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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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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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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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