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玄幻小说>原始部落大冒险>第一千一百六十八章 分工
  只是风云从洞窟空间中出现的速度远比淼漂预计要快很多,他刚刚从湖边离开,还没有跑出去多远,偶然一回头,就发现他已经出现在湖边了。

  风云出现之后,目光一扫,马上就锁定了淼漂的身影,向他赶了过来。

  他的速度比淼漂快了很多,不一会就追上了他。

  “恩人,里面怎么样了?”

  在风云追上他,放慢速度,和他并肩而行的时候,淼漂扭头看着风云,问道。

  “我将它们全都杀了。”

  “嘶……”

  淼漂立刻吸了一口冷气。尽管他对风云给出的答案已经有了准备,但是等他从他口中得到证实之后,依旧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他一被传出了洞窟空间,就马上决定去打猎,根本没有耽误时间,所以他从洞窟中出现到他发现传送出来之间只有一段非常短的时间,保守估计不会超过五分钟。

  五分钟是多的长时间?一般人走个神,都比它还要长,而风云则需要将洞窟内的蛮兽全部杀死。

  虽然在淼漂离开洞窟空间之前,风云已经杀射了一些蛮兽,但是与洞窟之内剩下的蛮兽的总数相比,也仅仅是一少部分而已。

  剩下的蛮兽也远不如风云杀死连接点附近的蛮兽那么集中,想要杀死它们的难度必然会大增。

  就更不要说蛮兽不是木头靶子,在意识到危险的时候,它们是会跑的,特别是到了最后,并不会因为数量少了,杀起来就变得更容易了。

  所以,淼漂虽然对风云的实力很认可,但是在他预估中,风云将洞窟之内的蛮兽都杀死,最少最少也不会低于半个小时,弄不好一个小时也未必可以完成。

  结果仅仅过去了五分钟,相差实在是太多了,这也是淼漂会如此吃惊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

  “几只蛮兽而已。”

  风云对于淼漂的惊讶似乎颇不以为然。

  风云会这么认为,实际上也没有错。最主要是淼漂对他的了解还不够,尤其是对他的箭术造诣还不是非常清楚。

  他要是知道风云的箭术水平有多么高的话,就是会知道他在短时间内杀死大量蛮兽根本就不算什么,就更不用说,在洞窟空间,蛮兽的行动是受到限制的,射杀难度大幅度下降。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对风云非常有用的因素,那就是他并不需要将蛮兽杀死,只要让它们受伤就行了。

  来自于那片生长宝物石地上的小洞就可以将它们杀死,根本不需要他去操心。

  风云追上淼漂之后,并没有和他在一起呆很久,很快他们就分开了。

  他们经过了一段短暂的商量之后,他们就已经划分好了各自的职责。淼漂按照原计划,去打猎,准备食物。

  风云也是去狩猎,不过他狩猎所得不是用于作为食物,而是送入洞窟空间之内。

  风云和淼漂讨论之后,一致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想要让消失的宝物重新出现,必须为了那片生长它们的石地,更准确地是石地之上的小洞提供足够多的血液。

  当然了,他们这么做也有失败的风险,但是他们已经看到了宝物重新出现的希望了,要想让他们放弃尝试是绝对不可能的。

  风云在和淼漂分开之后,就去寻找符合要求的目标了。

  与之前不同,这一次将目标锁定在了那些强大的蛮兽之上了。

  根据淼漂的推测,要想让宝物重现,提供的血液不仅要有数量,还必须有质量,并且相交于数量,质量应该更为关键。

  当然了,风云的推测也是可能是错的,不过错了也没有关系,他完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毫无疑问,蛮兽越强大,捕捉难度越多,这种不仅限于寻找难度,实力强大的蛮兽一定比实力差的蛮兽会少很多,寻找起来并不容易。

  蛮兽强大了,一般情况下,它们的智力水平也会相应提升,狩猎难度自然大增。

  不过风云与一般的猎人不同,他不是一个人,他是有帮手的,他的帮手就是岩虫王。

  它不仅实力不俗,而且可以在地下自如移动,隐蔽性极好,用以对付蛮兽,无论是突然发动偷袭,还是挖坑阴它们,都是相当不错的。

  事实也证明,风云加岩虫王这一对组合,效率还是非常高的,至少在狩猎蛮兽上表现非常不俗,以至于等风云将狩猎到的猎物拖回来的时候,淼漂的眼睛都快从眼眶中瞪出来。

  风云不管这里,每一次狩猎到强大的蛮兽都会在第一时间送入洞窟空间之内,将它们弄伤了,让它们的血液被石地之上的小洞所吸收。

  在这个过程中,风云对石地上那些看似不起眼的小洞也越来越警惕起来了。

  他发现只要是他送入了洞窟之内的蛮兽,无论有多么的强大,只要它们受伤了,即便伤口很小,最终的下场都是一样的,被抽尽全身血液,变成一具干尸,无一例外。

  以风云对蛮兽的了解,越是厉害的蛮兽,其自愈能力就越强,不要说只是一些小伤口了,就是在很大很深的伤口,也会在很短时间止住血,并在不长时间内痊愈。

  这就意味着想要从它们的身体将血液抽出来的难度会变大很多,但是它们最终都还是被抽尽了血液而死。

  这就让风云意识到,那块生长宝物石地上的小洞的高度危险性,进入它们所在的洞窟空间中一定不可以受伤。

  风云可不认为他会比那些蛮兽做得更好,他也没有想过要去亲身测试一下。

  在之后一段时间内,风云和淼漂之间的分工一直没有变,顶多在淼漂空闲下来的时候,帮助他将将猎物运送到小湖的边上。

  除了吃饭和休息,风云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狩猎之上,以至于他都搞不清楚他究竟狩猎了多少只猎物,他只知道寻找猎物的难度越来越大了,需要走的路越来越远了。

  就在风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在无用功的时候,在他不知道第多少次将蛮兽送入了洞窟,弄伤它们,让它们的血液被抽干之后,那片石地上的小洞终于了变化,从中透射出了红色的光芒。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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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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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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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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