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方看着风云的眼睛,表情显得很真挚。
“吁……”
听了石方的话,风云提起来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原来他并不是看透了他的心思,只是以他的经验认为他选择刺球树的种子并不是最佳的选择。
“我所在的部落比较缺水,刺球树比较耐旱。”
为了不引起石方以及现场其他人的怀疑,风云又随口说了一个谎。
至于他们今后知道了真相会怎么样,他相信他们是能够理解他,不会怪他的。
“要是缺水的话,种植刺球树确实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石方对于风云的话没有任何的怀疑。
“那我就不再耽误大家的时间了。”
风云直接将那一袋刺球树的种子拿了起来,放进了背后背着的一个箩筐之中。
箩筐是风云为了方便放置战利品而编织的,不过它一出现就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现在它已经在远征军战士们中风靡了起来,已经是人手一个了,甚至有的还不止一个,一前一后两个,用扁担挑在了肩头上。
见到风云已经做出了选择,石方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返回了自己放置在地上的战利品前面,将它们一一地放入了箩筐。
其他的远征军战士也和他做了同样的事情。
待到大家将战利品收好了,磐石城城主立刻宣布向下一个目标出发。
由于石方在风云选择奖励的时候,为他介绍了那些他不认识的物品,已经花费了不少的时间,已经让大家休息好了。
这种特殊的待遇,风云在以后的时间中一直享有着,每一次远征军剿灭了一个食人蛮族巢穴,他都会得到一个优先选择的机会。
只是他的选择往往让会大家难以理解。
比如他在第二次享受特殊待遇的时候就选了一袋子不起眼的种子,根据石方的介绍,它是一种叫做木头草的植物的种子。
叫它木头草并不是说它是一种木本植物,它是一种货真价实的草本植物,之所以会叫这么一个看似名不副实的名字,完全是因为它所具有的一个功效。
木头草的种子具有很强的麻痹效果,只要沾血了,无论是人还是兽,都会瞬间陷入麻痹状态,难以移动分毫。
这还没完,木头草的种子在将人麻痹之后,人还会彻底丧失知觉,就算是拿刀去剁,也不会有任何的痛感,就像是变成了木头。
风云选择木头草的种子,是觉得它和他之前选择的刺球树的种子简直就是一对绝配。
刺球树种子上的尖刺锋利异常,哪怕是图腾战士,也可以刺穿皮肤。要是将木头草种子制作了药物,涂抹在其上,岂不是只要被它们击中了,就彻底放弃了反抗的能力。
届时,要杀要剐,还不是想怎么就怎么样了。
不过他风云选择木头草的种子会引发大家的不解,倒不是他们觉得它有什么问题。
在他们看来,它还是比较有价值的,无论是用来攻击敌人,还是用来狩猎,用得好了,都会取得不错的效果,只是相较于这一次从食人蛮族老巢搜刮到的其它战利品,它就显得相形见绌了。
与前一次风云选择了刺球树种子的时候,远征军战士们从食人蛮族巢穴中搜刮到的战利品相比,这一次可谓是大丰收。
别的不说,光是尖晶石就多到千块以上。
如果风云选择尖晶石的话,虽然不能够将所有的尖晶石都收入囊中,但是获取百块以上却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
一百块尖晶石可不是一个小数字,与它们相比,木头草的种子实在是算不得什么。
按照石方的说法,他要是选择了尖晶石,顶多拿出其中的十分之一,也就是十块,去和得到了木头草种子的远征军战士进行交易,他是一定不会拒绝的。
也就是说,他直接选择木头草的种子,就等于损失了九十块尖晶石。
如果这一次不是冒险深入食人蛮族领地,不要说九十块尖晶石了,就是九块尖晶石也不是那么容易获取的。
最终风云却没有听从石方的劝说,先选择尖晶石,再用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去交换木头草的种子。
这样虽然可以让他的利益达到最大化,但是爷一定会影响到他在大家心目中的地位。
人不可以太贪了。
尽管这项特殊待遇是大家一致同意让他享有的,但他要是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就大错特错了。
看似他是他用自己的贡献换来的这样特殊待遇,但实际上他射杀那些逃跑的食人蛮族又何尝不是为了自救。
如果有食人蛮族跑掉了,远征军的行踪泄露了,遭到了食人蛮族大军的围剿,他作为其中的一员也同样无法幸免。
就算他现在已经是一名化形强者了,但是面对食人蛮族的集体围追堵截,他并不认为自己就一定可以全身而退。
再说了,自私是人的一种天性,尽管在一些时候,会表现出无私,甚至会做出利他的举动来,但却不意味着它就不存在了,它一直都在。
大家让他享受特殊待遇,是出自真心的不错,但他要是真的每一次都将最有价值的物品取走了,一次两次也许还行,一旦次数多了,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绝对变差。
实际上,这也是他会选择刺球树和木头草的种子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并不仅仅是它们对他而言具有巨大潜在价值,也是为他在远征军中维持和塑造良好形象考虑。
这一次的远征军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如果能够成功返回人族领地,他们的声望必然会水涨船高,再加上他们从被剿灭的食人蛮族巢穴中搜刮到的大量战利品,修炼也可以保证。
修炼得到了保证,晋升到了更高等级的几率也就大大增加了,就算他们之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晋级可以成功了,也足以帮他拓宽人脉,必将非常有利于他对他所在部落的长远规划。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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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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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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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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