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忍不住咒骂了一声。
这个时候他面临了一个两难的选择,是马上抽身离开,还是冒着被其它怪物发现的风险继续寻找能量结合体。
实话实说,就这么放弃了,风云是有一些不舍得的。
如果被他杀死的巨型毛虫体内真的存在能量结合体的话,它必将是它一身精华所聚。
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将帮助他解决一个难题,如何尽量安全地赋予金龙部落的族人清气。
存在清气的那片树林太过危险,让金龙部落的族人到其中获取清气,等于是将他们置于险境,受伤,甚至有可能丢掉性命。
此外,那片树林距离金龙部落的大本营——龙城也比较远,不方面不说,而且还有可能将那片树林给暴露了。
那片树林已经被风云在心中是为禁脔了,除了他自己以及金龙部落的人,是不允许其他部落的人染指的。
哪怕是位于雷泽附近,已经和金龙部落达成结盟意向的那些部落,他们并不是和金龙部落一条心,它们主动提出来要和金龙部落结盟最主要的还是受利益驱动,是为了更方便地和金龙部落做交易。
这种纯以利益为纽带的关系是非常不牢靠的,甚至还会隐藏着很大的风险。
现在那些部落会老老实实地和金龙部落做交易,那是因为它们发现自己打不过金龙部落,如果它们的实力变得强大了,甚至超过了金龙部落,那就将是另外一番场景了。
它们很有会对金龙部落发动战争,将后者打败,并将它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从而成为它们的一棵摇钱树。
届时金龙部落所有人的处境将会变得无比凄惨,而这是风云绝对不愿意看到的。
想要避免这种惨剧的发生,那就是必须保证金龙部落在实力上占据绝对优势,想要保证这种优势,无法两种方法,一是让金龙部落的实力持续增强,二是限制可能对金龙部落构成威胁的部落的实力增长。
总之,一句说,那片和另外一个空间连通的树林中的秘密绝对不可以让其他人知晓了。
不过难度很大,毕竟风云希望金龙部落中有尽可能多的人能够从清气身上获益。
一多人,想要不被其他人发现就会非常的困难。
可是如果能够将蕴含有清气的能量结合体给带回去,那么就将可以最大程度上减少暴露的风险。
“我倒要看一看来的又都是什么怪物。”
风云最终还是选择了留下来。
击杀巨型毛虫给了他信心,虽然他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空间中,但是他刻苦修炼刀法而获得的刀意,依旧具备着极强的破坏力,强大如巨型毛虫,也被他一刀毙命。
被巨型毛虫散发出来的味道吸引过来的怪物要是敢攻击他,他不介意将它们也都变成尸体。
有了选择,风云的心变得定了下来,对巨型毛虫的大脑的搜索也变得高效起来了。
结果在第一只怪物出现之前,他就在巨型毛虫的大脑中寻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能量结合体。
它是一颗呈现为近乎完全透明状态的珠子。尽管不大,和巨型毛虫的体型相比,更是显得小得可怜,比一颗鸡蛋还有小上两圈,但是风云在拿到它之后,脸上依旧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晶珠的个头是不大,但是他却能够从中感到不小的能量波动,这就证明它的里面蕴含的清气是不少的。
他初步估算了一下,它之中蕴含的清气竟然抵得上他吸收了的全部清气的十分之一。
也就是,他要是在吸收清气之前,得到这样的十颗晶珠,就能够将他给喂饱了。
得到了晶珠,风云自然没有再留在原地的必要了,马上收回了图腾之力化作的大手,脚在一根粗壮的草茎上一踏,人就弹射了出去。
眨眼的功夫,他就从巨型毛虫的尸体旁边消失了。
不过他并没有真的离开了,他从巨型毛虫的尸体旁边离开没有多远,就躲在了一片草叶的后面。
他想看一看被巨型毛虫散发出来的气味吸引过来的都是一些什么怪物,以便加深他对这个空间的了解。
当然了,他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想看一看能不能再干一票,多捞一些晶珠。
在对从巨型毛虫大脑中获取的那颗晶珠有了了解之后,风云立刻就意识到了它的巨大价值。
它其中蕴含的清气可以满足金龙部落中不少人的需求。
不要看需要十颗它这样的晶珠,才能够满足风云,那可是风云,不要说是整个金龙部落中找不出第二个来,就放眼整个世界,也未必就能够找出可以和他相媲美的存在。
就算让金龙部落中的人放开了肚皮,尽量吸收,也吸收不了多少清气,就达到他们的极限了。
所以晶珠的价值还是很大的,要不了太多颗,就可以让相当数量的金龙部落的族人受益了。
风云刚刚藏好没有多久,就发现巨型毛虫周围一处的野草被撞了开来,这也让被巨型毛虫尸体散发出来的气息吸引过来怪物的正面目显露在了他的视野之中。
看清楚了第一个出现的怪物,风云的脸上忍不住露出了一丝意外,它竟然和被他杀死的那条巨型毛虫是同类,连个头都差不多。
新出来的巨型毛虫刚一出现,就立刻向死去的巨型毛虫的头部爬了过去,更准确地是去接近风云从死去巨型毛虫头部掏出来的大脑。
“果然是好东西。”
看到了这一幕,风云的目光不由得变得炽烈起来。
当时他闻到巨型毛虫大脑散发出来的香味,就本能地认定它是好东西,只是他担心它有毒,才没有将它收入囊中。
要是因为贪嘴而让自己中毒了,那就太不值得了。
在风云的注视下,新出来的巨型毛虫一靠近死去毛虫的大脑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吃的那个香啊,使得风云口中的唾液不受控制地快速分泌,甚至让他产生了一种要将毛虫大脑给夺过来的冲动。
“去死。”
风云看到新到的巨型毛虫吃得那么香,不由得感到有些嫉妒,下意识地向它发出了诅咒。
上天仿佛听到了风云的心声,就在他发出诅咒的下一秒钟,一道黑影突然从一株野草后面射了出来,直插那只正在大快朵颐的巨型毛虫的后脑。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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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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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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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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