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发现偷袭风云失败,以最快的速度向后撤的时候,风云的脸上突然出现在了的视野中,并且快速增大。
矮个子食人蛮族的瞳孔立刻缩小了,因为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风云正在靠近他,换一句话说,他的后退并没有能够摆脱风云,还让他将他们之间的距离不断拉近。
他下意识地发动了反击。
另外一只完好的手指抬了起来,对着风云的眼睛猛戳了过去。
他没有想过这一击能够击伤风云,他只想将风云给逼退了。
眼睛是人身上最脆弱的地方之一,加上它们又是人获取信息的最为主要的工具,对于外界的威胁也最为敏(和谐)感。
一般情况下,人们在发现的自己的眼睛遭到攻击的时候,都会本能地选择闪避。
矮个子食人蛮族就是想要风云也这么做。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的手指在刺向风云的双眼的过程中,还发生了变化,急速变长,还变成了紫黑色,和他刚刚偷袭风云肋下的另外一只手的指甲变化一模一样。
如果换作另外一个人,哪怕刚刚挫败了矮个子食人蛮族的偷袭,看到他戳向他的眼睛,他也会大概率选择闪避,因为眼睛对于一个人,实在是太过重要了,绝对不容有失,哪怕这种可能性非常小。
如此一样,矮个子食人蛮族的意图就会得逞了。
更为重要的是,他这一次会对风云发动偷袭,是寻找到了帮手的,且不是一个。
他的这些帮手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实力强悍。
他相信,他只要能够和风云拉开一定的距离,他就可以在帮手的接应之下,获救了。
然而非常可惜,他这一次遇到的是风云。
风云对矮个子食人蛮族针对他的眼睛的攻击,连眼睛都不眨眼一下,就更不用说进行闪避了,甚至都没有减缓他向他靠近的速度。
“我戳瞎你。”
风云的表现在出乎了矮个子食人蛮族预料之外的同时,也让他变得恼羞成怒,让自己的指甲以更快的速度向风云的双眼戳了过去。
他就不信了风云的眼睛能够比他的指甲还要坚硬。
风云的眼睛是比不上矮个子食人蛮族的指甲,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就会受伤。
事实上,这一次吃大亏的是矮个子食人蛮族,并且情况比他偷袭风云肋下时还要严重。
偷袭风云的肋下,是被突然出现的五色彩光膜给挡住了,弄碎了指甲,又在巨大的反作用力下,震裂了指骨,但是手指毕竟还在,过一段时间就可以恢复了,而这一次他的手指直接消失不见了。
就在矮个子食人蛮族发狠去攻击风云的眼睛的时候,风云突然一亮,好似有光芒迸发出来。
矮个子食人蛮族看到了这一幕,没来由地心头一紧,本能感觉到危险,可是还不等他做出发宁,他的就发现他刺向风云双眼手指不见了。
是真的不见了,连他变长的指甲一起不见了。
他的手掌前段变得光秃秃的,如果不是他知道他的手指刚刚还在,他甚至会怀疑他的手指就没有存在过,实在是消失得太过彻底了,连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来。
她下意识地收回了手臂,但是他很快就发现他这么做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意义,因为不等他将小臂收回来,它就和他的手指一样,消失不见了。
然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他的身体上出现消失的情况并未到此为止,还在继续。
他就看到他的大臂也在消失,且速度非常快,眨眼间,就消失了一半。
如果不能够阻止这一切,任由其蔓延的话,说不定他的整个人都会消失不见了。
这种死法实在是太恐怖了。
矮个子食人蛮族看到大臂马上就要彻底消失了,眼神陡然变得一狠,用另外一只手忍痛将刀给拔出来,猛地一挥,齐肩斩了下去,将残存的一小段大臂给切掉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证明他的做法是对的。
那一段被他切掉的大臂还没有落到地面,就消失无踪了,就像被什么无形却极为贪婪的怪物给吃掉了。
矮个子食人蛮族不由得感到了一阵庆幸,庆幸自己足够果断,否则不等风云对他动手,他就自己死掉了,而且是尸骨无存的那种。
想到了风云,他顿时悚然一惊,他的存在对他可是一大威胁。
他几乎下意识地挥刀向风云所在的位置片猛劈了过去,而且是连续出刀,在极短的时间内劈出了不下百刀,以至于他的面前全部都是刀影,甚至形成了一座墙。
这个时候风云想要靠近他,就必须劈开这些刀影,或者是绕过刀影,而无论是这两种之中的哪一种,都是需要时间的。
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不过他要求的时间并不多,只要稍稍给他一点点的时间,他就能够得到他的帮手的接应,从而逃出生天。
看到自己制造出来的刀影之墙,矮个子食人蛮族不由得感到一阵后悔,他要是早就这么做了,他的那一条胳膊极有可能并不会丢掉了。
不过他的头脑还算清醒,知道这个时候后悔是没有用的。当务之急,是和风云拉开距离,将他给彻底摆脱了。
他现在已经百分之百地肯定,他的手臂的消失绝对是他搞得鬼。这让他将他的危险等级一下子提高了很多。
他根本不是他的对手,甚至连伤害他都做不到。
因此,他已经完全了摒弃了以自己的力量杀伤风云的想法,他只要能够从他的手下逃脱,对他而言,就算得上是一大胜利了。
奈何他对风云的评估还是过低了,他比他想象的还要可怕。
就在他以为他制造刀影之墙可以帮助他阻挡风云的时候,刀影之墙突然裂成了两半,紧接着风云从一步跨了过来。
这还没有完,风云的脚步的跨度极大,他跨过刀影之墙竟然就直接出现在了矮个子食人蛮族面前,距离不足三尺。
矮个子食人蛮族下意识地挥刀向风云劈砍了过去,可是刀却无法落下,它已经被风云用手指给捏住了。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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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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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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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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