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梅琳传奇>第三百零二章 佣兵经纪(抱歉!!)
  一天之后,拉霍尔再一次到这里来了,这一次他带来三个人,这三个人其中的两个是草原人,而另外一个明显不是草原种族,而且身上的穿着就像暴发户一般,充满了市侩气质。

  梅琳没有说话,还是波赛曼主导这次会见。

  “您要的经纪人,我都帮您带来了。”拉霍尔还是像老样子,一付奴才的模样,毕恭毕敬地说道。

  他指了指身后那个暴发户:“这位是蒙脱先生,他是最好的经纪人之一,很多贵族都是他的顾客。”

  拉霍尔指着的那个暴发户,朝着波赛曼和梅琳微微鞠了个躬,虽然他的神情颇为顺服,却绝没有拉霍尔那样卑躬屈膝……草原人之所以恭顺,是在数千年前被巫师大军们给打服了,从那以后,就连他们的联邦首脑对巫师势力也是俯首帖耳。相比之下,草原以外的人类虽然也对巫师执礼甚恭,但却不像草原人那般,几乎将这恭顺铭刻到骨子里。

  “他们两个呢?”波赛曼并没有对那个叫‘蒙脱’的经纪人还礼,而是略微显得傲慢地问道,他很清楚这片大陆的人最吃这一套。

  “哈尔德先生是出自猛狮部落最好的经纪人,黑穆尔则是刚果部落联盟的代理人。”拉霍尔连忙介绍道。

  梅琳心头一动,和波赛曼对视一眼,他们这一次要去的地方就在刚果部落联盟的势力范围。

  “刚果部落联盟?”波赛曼问道:“听说这个联盟是由十多个草原部落组成的,你属于哪个部落?而且你似乎也不是纯血的草原人吧?”

  “刚果部落联盟,是由十六个草原部落组成的联盟,我来自铁犀部落。”那个叫黑穆尔的雇佣兵经纪人说道:“我们草原人是最好的战士,却不擅长经营,所以在部落里面管事的,全都是我们这样的混血儿。”

  “十六个草原部落?”波赛曼越来越有兴趣了:“你们有多少人可以让我雇用,都是一些什么样的种族。”

  “并不是很多,联盟也需要防卫力量,不过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可以拉来两百人。”黑穆尔说道:“全都是最好的战士,至于什么种族,就要看你需要什么样的力量了,我们的联盟战斗力最强的是铁犀部落,而野牛部落的盾兵是最擅长防御的,还有最为敏捷的山羚部战士。”

  “除了铁犀部还像个真正的战士之外,其余的都不堪一击。”旁边的哈尔德撇着嘴说道。

  “或许我们可以开一次战试试,看看谁更厉害。”黑穆尔回敬道:“谁都知道,铁犀部战士是草原上最强的攻击性战士,野牛部战士则是草原上防御能力最强的部落,无论是攻击还是防御都非常厉害。

  “如果可以给他们配备重甲的话,他们的短距离冲击绝对无人能够抵挡,至于山羚部战士虽然不擅长战斗,不过他们绝对是最好的斥候,在这片草原上,没有他们不能去的地方。”

  “哼哼,只是纯粹的侦察兵罢了。”

  哈尔德冷笑着说道:“比他们更优秀斥候,又不是没有。”

  “我们打算去喀布尔,你们有什么建议?”波赛曼问道。

  他并没有说实话,那个地方并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地,不过喀布尔和他要去的地方非常相似,全都是荒芜得连一根草都不长的崇山峻岭,都是人迹罕至的地方。

  “山部部落。”哈尔德立即说道,其他两个经纪人也连连点头。

  大概怕波赛曼和梅琳不明白,侍立在一旁的拉霍尔立刻解释道:“您或许会认为,山岳部落的战士力量不够强大,速度也不快,无论是作为战士还是作为斥候,都没有什么用处。但是您肯定不知道,他们是莽原上耐力最好的战士,而且他们打起仗来不要命,这弥补了他们力量上的不足,而且他们精通山地作战,同样是是侦察的好手,他们不是专业的斥候,却是最好的游击兵。”

  看到波赛曼像是愿意采纳他的意见,拉霍尔更显得殷勤起来:“尊敬的巫师大人,您如果真想要去喀布尔,我建议您雇用几个铁犀部落和山羚部落的战士,喀布尔的深山之中有不少匪徒,雇一些铁犀部落的战士,会让您安全许多,因为匪徒最喜欢的就是伏击。

  不过您绝对有必要雇用几个灵鼠部落的战士,他们是最专业的刺客,诸位大人或许会需要藉助他们的力量,除此之外,再雇上一些山岳部落的战士好了,他们耐力好而且需求少。”

  “尊敬的巫师大人,你们想必不会希望身边保护和服侍你们的,全都是一些粗鲁的战士吧?”

  蒙脱向二人鞠躬说道:“他们二人提供的都是一些普通货色,您随便找一个人力市场,就会有一大群部落战士抢着希望被大人们雇用,而我却可以提供给诸位大人只有至高无上的陛下才能够享用的货色。”

  说着他轻轻拍了拍手,就看到一个身材玲珑、脸蛋娇美的女人,从房梁上无声无息地跳了下来,从她的动作可以看得出来,那是一个经过系统训练的刺客,

  “这是我们为陛下专门培养的女侍卫,培养这样一个需要花费很多精力。为了让她的实力更强,我们还要花费高昂的代价,请来巫师赐予她们更强的力量,这样的保镖,诸位大人能够在别的地方能够找到吗?蒙脱笑着问道,他的脸上满是得意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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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好媳妇》简介(完本):

  别人穿越不是皇后贵妇,就是富家千金,凭啥俺就成了一个童养媳,而且还是农村户口?!最糟糕的是,还是一个官匪难分的年代,这让小女子咋活?

  好在吾道不孤,家中有四壁,床上有病母,身旁小丈夫,下面还有一群鼻涕娃……咦?老公是指望不上了,老公公哪里去了?

  算了,物比人贵,人比物重,只要有人,一切都有可能,那个……面包会有的,老公也会长大的,就这么着吧!

  夏小婉为了支撑这个家,她必须以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来改变这个家庭的贫困状况,而且还让相公赶上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开科取士,嘎嘎嘎,一切尽在吾毂中也!!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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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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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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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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