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尔森跑过来,急促的报道:
“东主,能动员上来防御的都动员了,咱们护卫队一百八十余人,还有商队百十来个也可以派上用场,村里的战士一百五十人,另有其他数支还停留在村里的商队护卫和伙计近二百人,近七百人的力量,支撑一段时间应该可以做到,就是不知道马贼还有没有援军!”
迦南点点头,“足够了,你传下去,凡参战之人,每人金币十枚,由我迦南物流承担,若有表现出色者,另有重赏!”
菲尔森退下后,埃蒙法师在旁边轻声提醒道:
“迦南,我看还是送你回红水吧,若上真知道你陷于如此险地,会怪罪的!”
迦南松了松因紧张而捏的发白的拳头,坚定地摇摇头,
“不,埃蒙法师,我一走,人心不在,战意尽失,村里的防御必破无疑!您要知道,这里除了财物,还有上千名老弱妇孺,钱财我不在乎,没了还可以再来,那些生命呢?他们当中有很多人都是看着我长大的。”
埃蒙法师还待再说,却被迦南摆手止住,他想了想,觉的到了现在,马上走还是稍停再走也没多大区别,留下的话,确实能激励战士们战斗,至于若有危险,到时搞晕迦南直接飞走便是——梅琳给了他一张飞毯,跑路是没有问题的。
迦南在村子里巡视,打气激励,忽然看到一群少年,各持长矛短刀,成群而来,正是村里那些十四,五的半大小子,正是热血沸腾,天不怕地不怕的时候。
迦南也知道现在这种情况靠劝是劝不回这些少年的,他只能走过去叮嘱他们小心。
在旷野当中,村民们时刻都要面对饥荒、野兽和马贼,尤其是男孩子们,往往一满十岁,就开始跟大人学着狩猎。
村子外面的马贼在一阵乱糟糟的吵闹之后,终于开始了有组织的行动,马贼这种团伙性质,很少进行攻坚之战,这是需要纪律和牺牲的差事,绝对不是散漫惯了的马贼的擅长的,当然,栅墙内的护卫队比他们也强不到哪里去,但好歹也进行过一些训练,从准军事的角度来说,还是略强于马贼的。
酝酿片刻之后,数十名马贼飞马驰出,每人手上都舞转着长长的套索,这是旷野人攻取营地最普遍的方式,扔出套索,套住木柵,然后回头打马用力拉!
栅墙里的人也有办法,有大人在,让那些孩子上墙战斗是不可能的,但如果让他们破坏马贼们的攻击还是没有问题的,所以第一波的攻击不仅没将套索套到栅墙上,反倒有十几个马贼被射下马,眼见是不活了……大体上,希塔姆村的攻防战就是这个样子了。
简单而可笑!
但确完全体现了荒原的特点——残酷而血腥。
这场战斗整整进行了一个下千,随着日色西沉,双方不约而同的选择了罢战。马贼们埋锅造饭,搬运尸体,救治伤者。而村子里也是如此,虽然有栅墙保护,伤亡远远小于马贼们,但每个人的脸色都不太好看。除了要休息之外,还有一批人晚上要上墙警戒。
至于说夜战,基本上不可能做到。
夜战,是一种需要严明纪律,良好训练的队伍才能做到的战术动作,在混乱城帮,也只有少数经过正规训练的精锐军队能做到,却不是马贼或者护卫队、猎人这样的乌合之众能够做到的。
休整了一夜之后,菲尔森在天还没有放亮的时候,便来到栅墙上巡视,居然发现那名了望哨睡着了,气得他一脚将这个睡得迷迷糊糊的哨兵踢醒。
“起来!几千人的安危,你还真敢睡!真被人半夜砍了脑袋,便让你睡个够!”
哨兵揉了揉眼睛,看了眼自家的首领,嘴里嘟囔道:
“队长,晚上是真没睡,不是俺自辩,就这旷野上的蚊虫,个个指头大小,你倒是想睡,能睡的着吗?这不天色已亮,蚊虫退去,哥几个才小小的打了个盹而已!这特么的一晚上,尽跟这蚊子作战了,浑身热血沸腾!”
菲尔森被他气笑了,却也不再训斥,随口问道:“哦?那么战况如何呢?”
那哨兵撇撇嘴,爬起来活动了下腰腿,悻悻道:“它没吃饱,我没睡着!”
迦南也天没亮便起来,劳累了一晚,今天仍然抓后勤,为残酷战斗的战士们熬粥做饼,村子里不缺吃食,荤的素的应有尽有,也不缺人手,村里的女人个个天未亮便起,蒸饼熬粥,肉香扑鼻,谁都清楚,现在的小投入,才能保证今后的大安全。
在昨天的战斗中,防御方面已经付出了数十人伤亡的代价……当然,攻击方的死伤更重,至少是防守方的三倍……甚至四倍。
造成死伤的,多半是箭矢之伤,马贼们并没有硬冲,栅木还在,阻碍没倒,习惯于马上作战的马贼是不怎么愿意下马步战的。
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
好消息是村里众志成城,斗志旺盛,不虞物质;另外已有几个骑兵冲出重围,再加上前期菲尔森派出的哨探没回营地的,想来已前往附近的村子报信。
旷野中上对待马贼的态度是一致的,深恶痛绝,必除之而后快,所以援兵是肯定有的,只不过什么时候来,就不好说了。
坏消息则是村外的马贼在入夜之后又有了增加,现在看去,已是接近两千多的规模,这样的人数,再加上担心各部落援军的到来,今日的战斗注定会惨烈异常,而且,马贼也绝不会只停留在抛索套的阶段,直接面对面,已成必然。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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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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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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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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