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在瑾娴看来并无悬念,“那必须是选七王子啊!你忘了她今日来此的目的,为的就是让明兆死心,那她肯定会与七王子亲近些,接受他的好意。”
“我是怕这丫头忘不了明兆,一看到明兆就乱了方寸。”毕竟章彦成见识过兰容深爱明兆时的情形,他不敢确定,如此深挚的感情,是否可以轻易放下。
瑾娴深知,这世上最长久的是感情,最易变的,亦是感情,有些改变令人唏嘘,可有些改变则令人庆幸,因为那是成长的印记,
“没有什么是放不下的,兰容说她不想再惹父母生气,且她对明兆已经积攒了太多的失望,所以我想,这一次,她是真的放下了,不会再回头。”
瑾娴拭目以待,她对兰容信心满满,但见兰容睇了明兆一眼,神情冰冷,再无一丝留恋,
“多谢世子好意,只不过男女授受不亲,我只会接受我未婚夫婿的关怀。”
说话间,兰容自黎云枫手中接过他的外袍,披在身上,黎云枫则顺势抬指,帮她理顺青丝,为她整理衣领。
这幅和睦温馨的画面看得明兆双目刺痛,妒火灼灼,兰容加油添醋,又对明兆道:“既然世子这般关心七王子,不如把你的披风给他。”
他的披风只会给兰容,至于其他人,他才懒得关心!
瞥了黎云枫一眼,明兆轻蔑挑眉,“我跟他可不是很熟,他喜欢献殷勤,那就让他冻着呗!”
黎云枫火力大,这点小风对他而言,无甚感觉,他借机嘲讽,“小王向未婚之妻献殷勤,天经地义,倒是世子,似乎有些多此一举!”
两人眸光碰撞,锋芒毕现,水火不容。明兆不甘被奚落,义正言辞地道:“我与兰容六岁相识,至今已有十二载,我们几乎日日见面,这么多年的情意岂是你一个外人能比的?”
他还知道她和他认识了十二载,可这些年都是她在主动,他又何尝回应过?兰容庆幸自己迷途知返,可明兆竟又在这个时候谈旧情,他也配?
“世子说话注意些,我们之间只有同窗之谊,并无其他,你可别误导七王子,我不希望他误会什么。”
兰容着急澄清,明兆心下生妒,“你就这么在意他的感受?”
抬眸望了黎云枫一眼,兰容的眸光异常温柔,“他是我将来的夫婿,是陪伴我后半生之人,我当然在意他的感受。”
“那我算什么?”明兆嫉妒得发疯,忍不住问出这句话,瑾娴暗叹明兆真是冲动起来不管不顾,黎云枫还在场呢!他这样直白询问,却将黎云枫置于何地?
他的问题分明是在将兰容往火坑里推,不过他早就跟黎云枫闹过一场,兰容也不需要再顾忌什么,她神情淡漠,从容答道:
“你算我表哥的堂弟,我的朋友。”
这样的定义,敷衍且疏离,明兆难以置信的望向她,“朋友?呵!”
朋友二字,在黎云枫听来颇为好笑,只因那日明兆还特地到他跟前显摆,说他们青梅竹马,而今日,兰容居然说他只是朋友,这对明兆而言,无疑是最大的打击,
“原来你们是好友啊!怪不得世子这般关心县主,不过往后县主由小王来守护,就不劳世子费心了。”
旁人不清楚,明兆却是再清楚不过,黎云枫这话分明就是在讽刺他!
不服气的他还想回怼,哪料兰容居然对黎云枫道:“船外有风,当心着凉,咱们还是进船舱去吧!让世子一个人在这儿清净清净。”
佳人相邀,黎云枫自当相伴,他再不与明兆斗嘴,随兰容一起往船舱走去。
错身之际,黎云枫与明兆对视了一眼,他眼角微微上挑,瞳中写满了轻藐。
明兆越想越气,他忽然意识到,堂兄说他同行是给自个儿添堵,这句话果然是没错,不过这些堵不是黎云枫添的,都是兰容塞给他的。
他就不明白了,黎云枫到底有什么好,为何兰容会对那小子这么好?
从前除却他之外,她并不喜欢跟其他男人走太近,可如今,她竟对黎云枫那么温柔,这到底是为什么?
进了船舱的两人顺势坐下,瑾娴把面前的糕点往兰容跟前挪了挪,“这是你表哥从徐记带过来的,他说你以前很喜欢吃徐记的糕点。”
章彦成这糕点是为瑾娴买的,至于说兰容爱吃凤梨酥这话,是他很久之前说过的,没想到瑾娴还记得,还特地说出来,哄兰容高兴。
瑾娴一片好意,章彦成也就没拆穿,“徐记的凤梨酥甜而不腻,的确美味。”
兰容闻着香味便觉熟悉,一听说是徐记的,她越发有食欲,“徐记的凤梨酥可好吃了!”
察觉到船帘被掀开,她猜测应是明兆进来了,于是兰容刻意将一枚凤梨酥递给黎云枫,
“殿下也尝尝,这个很好吃的。”
黎云枫的余光也瞄见了后侧方明兆的身影,他假装没看见,顺势接过凤梨酥,“多谢县主。”
随后黎云枫十分大方地转头道:“世子,你也尝尝这凤梨酥,县主说得没错,的确很好吃。”
一旁的瑾娴见状,忽觉这七王子很有意思,他这幅架势,分明就是没拿自个儿当外人,好似他和兰容是一家人,而明兆只是个客人,他以男主人的身份让客,挣足了颜面。
章彦成坐在一旁品着碧螺春,暗赞眼前的这出戏可比戏楼里唱的戏精彩得多!
黎云枫才端起碟子,却被兰容一把抢了去,她斜了明兆一眼,笑容渐敛,“世子才不稀罕吃这个呢!你给他,他只会拿去送人,还是别浪费了。”
瑾娴不明白兰容何出此言,章彦成知晓去年发生之事,他明白兰容是在奚落明兆。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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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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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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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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