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经商吧,他不如大哥。
毕竟大家有目共睹,他曾经很认真的经营过,但还是挡不住一而再再而三的经营失败,最后倒闭了三家大酒楼。
至于写文章,入朝堂,那就更不行了。
他看到书就脑壳疼!
考科举什么的,估计得重新换颗脑袋才行。
想到这些,他长叹一息,喃喃问:“娘子,你说我是不是很没用啊?”
安意伸手翻书页的动作停住,目光挪向他,神色有些复杂起来。
从前,她听到过不少贬损陈三郎的话,但那时她与他不过是个陌生人,别人随便说说,她也随便听听,并没有往心里去过。
可现在,亲眼看到他的对前路迷茫的样子,连喜欢什么都不知道。亲耳听到他落寞的自损,问她是不是很没用时。
不知怎的,安意心头,莫名地疼了下。
她心疼他了。
因为她能看得出来的,她的夫君,不是不努力。
他只是站在了努力的路口,身上的光芒一时被更强盛的掩盖住了,所以才迷茫地停住了脚步而已。
想到此,安意将那书狠狠丢开,回过身,捧住夫君的脑袋,认真对他说道:“夫君不喜欢看书,那咱们就不看。”
陈三郎被媳妇的动作惊了一惊,愣了一愣,眼尾瞥了眼被丢远的书,低头望向小娘子问:“认真的?”
安意点头:“很认真!”
闻言,陈三郎感动了。
他从来不敢想象,在读书这件事上,他家媳妇竟然会站在他这边。
然才感动了会儿,就听到安意继续认真道:“夫君看着也不是读书的料,勉强让你看书也是遭罪,回头我自会去婆母跟前给夫君说说情。但不看书,就不代表夫君可以继续招猫惹狗,自暴自弃当败家子。”
“不当败家子,那我能干什么?”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相信夫君认真钻研,定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一行!”
陈三郎:……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现在其实挺喜欢当败家子的?
当天晚上,安意真去找了自家婆母。
经过她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后,成功说服陈夫人放弃逼小儿子看书考功名之事,转而让人找来三百六十行的典例,让陈柯和安意轮流十二个时辰念给他听。
但三百多成功典例都念完,陈三郎依旧没找到自己喜欢干的事,能干好的事。
最后陈夫人也放弃,只丢给他一个最简单的,争取给他们老陈家繁衍个后代。
这可不是歪打正着,合陈三郎的心了。
如今是媳妇去哪儿,他跟哪儿。
要是一天不见媳妇,就满府吵吵嚷嚷地去找,恨不得连蚂蚁窝都去找一遍,让所有人知道他有多离不开他媳妇。
安意对此表示:丢人!
而安家那边,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安意吓着了,不久之后,安老爷便急急卖掉了平安镇的产业,直接带着妻女离开了平安镇。
走得急匆匆的,跟被鬼撵了一样。
等安意知道时,已经是两日后的事了。
也是在她知道这日,还顺道听说了北地那边,镜外尧人聚拢了草原三十六部铁骑,来势汹汹,大肆进攻了邺朝边境。
才短短一月,北地十六城,如今只剩七座。
此消息一出,天下哗然。
同时,人心惶惶。
但无数有血性的邺朝男儿,在听闻尧人入境后,一路对邺朝百姓烧杀抢掠,近乎屠城的知消息后,书生弃笔,武夫扛起了刀,毅然决然奔赴北地参了军。
安意听到这些的时候,眼皮就一直跳个不停,心里还隐隐有些不安。
红豆说她是太累了。
可当天晚上,她却看到陈三郎在悄悄收拾东西。
是了,她怎么就忘了。
若论血性,她的丈夫不输任何男子。
只点了盏微弱提灯的房里,陈三郎轻手轻脚的,似乎怕吵到里屋的安意,连呼吸都没敢用劲。
谁知才简单收好东西,一转身,就看到安意站在珠帘后,手里还攥着他刚才悄悄放在她枕边的信。
“娘子,我…”陈三郎提着包袱的手紧了又紧,似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欲言又止了半晌,才道:“我要去北地了,若是……”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不拦你。”
安意打断他想说的话,神色自若地提步过去,接过他手里的包袱,解开看了一眼,默不作声地重新给他换了些。
待收好,她眼已经红了一圈。
却垂眸掩住,柔声叮嘱道:“北地现在应该开始冷了,你去到那边可能会有所不适,我给收了件袄子,你记得入了北地就穿在身上。还有膏药,我也给你放了些,若是手脚生了冻疮,或者受了伤,就记得自己擦擦……”
离别来得太突然,安意总觉得还有好多话叮嘱,但还没说完,喉头已经开始哽咽。
陈三郎心疼了。
他就是怕她会哭,所以才想偷偷离开的。
他都已经想好了,等去了北地,若得空他就三五天写一封信回来报平安,让她安心。
可现在,他家娘子又哭了。
“娘子,我向你保证,待将尧人赶出边境,我就立即回来。”陈三郎说着,伸手紧紧抱了抱她,才接过包袱,狠心离去。
安意提步追到门口,眼眶通红,却强忍着没落下眼泪。
茫茫夜空,繁星闪烁。
陈府门口,陈三郎已经上马。
但扭头望去,在看到得到消息匆匆朝这边赶来的爹娘时,手里的马鞭紧了紧,终究还不忍看父母垂泪。
他最后看了安意一眼,狠心扬起马鞭,策马而去。
夜风徐徐,马蹄疾驰的哒哒声,在寂静的夜下清脆醒耳。耳身后,陈三郎听到妻子哽咽的喊声:“陈三郎,给我活着回来!”
会的,他一定会活着回来的!
他可舍不得他家小娘子年纪轻轻成寡妇。
平安镇外。
舒志博与张宏兴,以及十几个少年早已在此等候,看到陈三郎打马而来,大家相视一笑,纷纷翻身上马。
在心照不宣的沉默中,朝着战火燃起的北地而去。
这一去,生死不定。
归期,未知!
……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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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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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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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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