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愿意,那他仍旧是王命。
但若是他放不下野心,执意想争上一争,搏上一搏,那么三方一旦开战,他将必死无疑!
届时等他一死,他这方的兵马,必定会成为其他两方争抢的对象。而一旦争抢起来,他的妻儿,以及他护下来的一方百姓,也终将难逃战火的摧残。
当然,有仁义之师的东岭王,或许不会伤害他的妻儿和百姓。
但素有嗜血狼军之名的恭王,手下兵将,尽数是由暴戾恣睢,穷凶极恶的山匪、死囚,以及一些不拿人命当回事的败类组建,到时未必会手下留情。
所以齐王最好的选择,只能是投向东岭王一方。
毕竟比起让恭王带着一帮穷凶极恶之徒,登上高位,再次陷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当今天下,也只有东岭王能担得起大任,还天下百姓一片繁荣昌盛。
封如故冒险进入齐王大帐,便是来将齐王的这一线生机,剖析给他听的。
齐王对于他这个不速之客,手中的青锋剑好几次抬起。
但最终,还是让人上了茶。
因为他从来不是个会乱杀无辜之人,而封如故并未躲躲藏藏,光明正大地现身他帐中,开门见山所说的一切,也正是他所想,所犹豫的。
作为三方中,势力最弱的一方,他早就知道自己没有多少胜算。
可手下的得力兵将都在劝他,都已经打到如今最后一步了,不妨赌上一把,争一争这天下的第一杯羹。
他虽然被劝得也有些心动。
但他并非是不管不顾之人,他得为太多人考虑,所以犹豫了许久,一直按兵不动,不敢真拿自己所在乎的一切去赌。
因为一旦赌输了,代价会大到他承受不起。
这世界的人,野心谁都有。
可在他这里,野心之上,是他不愿舍弃的仁义和良善。
他不能因为想去争那个位置,就不顾一切,压上全部地去赌一把。他不能,也不敢,因为他得对他自己的士兵,自己的妻儿,自己所保护的一方百姓负责。
可没人站出来与他剖析这些。
他也无法做出,是选择归顺东岭王,还是恭王的决定。
毕竟他们二人,势力和实力,都是真正的旗鼓相当。
虽然东岭王的大军,论狠劲不如恭王的大军勇猛,但恭王的队伍,却远没有东岭王的得民心与军心。
所以不管是从明面,还是暗面来看,他们两方的利弊,还有胜算,也都是相当的。
这才让他一直难以抉择。
因为有些决定,一旦选下,就没有后悔的余地。
他也因此辗转反侧了许多日,直到封如故今晚的到来,给他拨开云雾,让他终于可以下定决心选谁。
而他选了,东岭王。
毕竟得民心者得天下,天下需要仁君,百姓也只会爱戴仁义之君。
决定好归顺谁后,齐王连夜写下书信,派人百里加急送去给了东岭王。为表诚意,也为了自己妻儿的安全,他连夜挑了一队精兵,天明便把妻儿也送去了青州。
此事本是暂时保密的。
可齐王妃离开的动静,还是被恭王投放的细作察觉。
当恭王得知,齐王已经写下书信归顺于东岭王后,勃然大怒,纵马出街时,还砍杀了不少无辜百姓。
事后直接派出大量人马,前去阻截齐王妻儿,意图将之绑回,用他们的性命,威胁齐王站到他那边去。
而收到齐王亲笔书信的东岭王,在得知齐王妻儿有危险后,也派出大量人马前去接应,务必要在恭王的人马拦截到齐王妻儿之前,将他们平安接到青州。
一时间,几方人马纷纷出动。
而封如故和陌上锦,也开始兵分两路。
在恭王派来的人,提前一步追上齐王妃母子时,封如故救走了齐王妃,和六岁的齐王世子,然后迅速换下马车,走了水路。
陌上锦则扮成齐王妃,抱着刚出生的小郡主,被齐王挑选的精兵掩护逃进了山里。
本来她是可以跟着一起走水路的。
可惜他们没料到,齐王妃会在路上早产。
当时情况危急,带着刚出生的小郡主,势必会引起恭王派来的人发现。
所以不得已,只能让封如故先护送昏迷的齐王妃,和年幼的齐王世子先走,她则抱着小郡主往另一条陆路逃。
此时,密林深处。
陌上锦紧张地抱着怀里皱巴巴的小娃娃,就怕她突然哭出声来,惊动不远处恭王派出的人。
但终究是怕什么来什么。
自出生后,便一口奶水都没吃过的小郡主,此刻大抵是饿极了,刚降生来人间的她更不知凶险,只知饿得难受了,便“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
啼哭声立马引起恭王人马的注意。
齐王这边仅剩的精兵见状,急忙大喊:“夫人,快带小郡主先走,我等掩护!”说完,仅剩的精兵视死如归地冲了出去。
对方人数太多,陌上锦身上能对敌的药,也早已经所剩无几,自知留下帮不了什么忙,所以管不了太多,只得抱着孩子先跑。
她这辈子,怕是第一次跑得如此狼狈了。
等跑出丛林,重新找了个地方躲藏时,她头上的发饰,已经落得一样不剩。身上的罗裙,更是在奔跑过程中,被划得破破烂烂的。
就连脚上的鞋子,不知何时都跑掉了一只。
而怀里的孩子,可能是饿得没力气了,已经停止了哭声,气息微弱地张着小嘴,本能地想找东西吃。
看着可怜极了。
可陌上锦翻遍全身,也只有两颗硬邦邦的饴糖,此刻又不能出去找点水化了给她喝,只能将糖放在孩子小嘴边,让她自己吧唧着吸几口。
但这样躲下去也不是办法。
这个孩子再饿下去,怕是活不了多久。
思及此,她决定赌一把。
在林中的艰难地熬了一晚,天明之后,等又一波恭王的狗腿搜寻无果离开后,她才小心翼翼地抱着孩子,离开了藏身之处,朝那些人的反方向跑去。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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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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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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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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