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快穿之工具人是万人迷柳娇娇>第164章 大小姐4
  柳娇娇想着想着,就躺在小床里睡着了。

  等她再次醒来,她已经被接回了柳家,连名字都被写到了族谱上。

  她被自己的爸爸们围观了。

  没错,就是爸爸们。

  为了防止家产被外人得到,申城的大世家们,兄弟之间都同娶一个妻子进门,这样就不怕被外人谋财害命了,这种形势已经延续了数百年,人们也渐渐的习惯了。

  以往都是柳娇娇有好几个老公,这种被四个爸爸捧在手心的日子,真是一种新奇的体验。

  而除此之外,她还有三个哥哥,分别是五岁的大哥柳乔木,四岁的二哥柳松木,三岁的三哥柳梨木。

  她的大哥柳乔木是她的大爸爸的儿子,也是柳家的大家长。

  二哥柳松木是二爸爸的儿子,三哥柳梨木是三爸爸的儿子。

  柳娇娇的亲爸爸就是她的四爸爸了。

  因为一妻多夫的制度,男人们跟自己的妻子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岁数差别。

  柳娇娇的大爸爸和二爸爸比她的母亲分别大三岁和一岁,三爸爸比她的母亲小一岁,亲爸爸比她母亲小五岁,如今不过才二十岁。

  这种岁数的相差,在这个世界也是极为正常的。

  柳家好几代都没有女孩儿了,柳娇娇作为唯一的女孩儿,自然是千娇万宠的长大了。

  而她从小就表现的极为聪慧,十四岁时,她就以极为优秀的成绩考进了申城的医学院,成了一名优秀的医学生。

  在她十七岁时,就出国留学去了。

  如今她二十岁,已经毕业回国,是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

  柳娇娇要是不优秀的话,那不是白瞎了她穿越那么多世界么。

  她在学习西医的同时,还同时兼修了中医,比如用银针刺穴之类的,她可是精通的很。

  今天是她乘坐的邮轮到达申城港口的日子。

  比起原主十六岁因为流弹死亡,柳娇娇则是顺利地活到了二十岁。

  这会儿,她站在邮轮甲板上,穿着一身淡绿色的绣花旗袍,披着雪白的流苏披肩,一双三十三码的小脚上穿着极为合脚的红色高跟鞋。

  就她这打扮,一点都看不出来是一位能力出众外科医生,反而更像是一只吃人的小妖精。

  顾择之眼里满是痴迷的神色,脱下自己的西装外套,披到了柳娇娇的肩膀上。

  “娇娇,外面冷,我的衣服给你挡冷。”

  柳娇娇侧头瞥了顾择之一眼,放任他揽着自己的细腰。

  顾择之见柳娇娇不说话,就自顾自说话。

  “娇娇,我新做的高跟鞋合脚吗?”

  因为柳娇娇脚小的原因,她买不到合适的鞋子,她的鞋子都是家里的裁缝做好的。

  出国后,就是顾择之给她做,别人出国学这个学那个的,顾择之出国是学做鞋去了。

  忘了说,顾择之是柳娇娇的未婚夫,是家里给她定下的娃娃亲,比她小一个月,今年也是二十岁。

  柳娇娇点头。

  这辈子因为学医的关系,柳娇娇性子很是清冷。

  顾择之已经习惯了柳娇娇的少言寡语,她不爱说话,那他多说就好了,帮她说她的那一份。

  “等回去了,我就带父母上门拜访伯母和伯父们,正式过礼,我想和娇娇结婚想了很久了,想和娇娇睡一个被窝里也很久了,想时时刻刻看到娇娇……”

  柳娇娇嘴角一抽,这说的都是什么话?

  不过,她和顾择之也的确该结婚了。

  柳家和顾家是世家,也是世交,柳娇娇的母亲就是顾家旁支的孩子,而顾择之则是顾家主支的孩子。

  两家想结两姓之好已经很久了,可惜一直不能如愿,不是年纪不合适,就是没有合适的女孩儿。

  这一次,柳娇娇是柳家嫡出大小姐,顾择之是顾家嫡出大少爷,势必是要结婚的。

  唯一让柳娇娇满意顾择之的地方,大概就是他爸爸五个,他们家孩子却不多。

  顾择之还有两个双胞胎弟弟,但比顾择之小十六岁呢,和柳娇娇之间年纪也不合适,相差太多,所以柳娇娇不需要被动接受两个小屁孩当老公。

  她和顾择之结婚之后,可以跟顾择之过一段时间的二人世界,之后肯定会再找的,就算是她不想,柳家也会替她选择喜欢她并且有能力的男人联姻。

  乱世之中,只有强大的实力,才能保护好柳娇娇,单靠一个顾择之是不行的。

  这个道理,柳家明白,顾家也明白,对此也是同意的。

  柳娇娇对此暂时是不想的,这种世道她有什么好想的,男多女少的情况,数百年都没有改变,就连国外都是如此,国外很多地方都是女性当女王了。

  要不是自己的国家还在战乱之中,柳娇娇真想投生科学之中,研究一下如何增加女性数量这个课题,实在不行研究人造子宫也行啊。

  要知道,这个世界男多女少是没错,但也是女人生孩子,每年有不少女人死于难产。

  也就近些年西医来到了国内,开始有了剖腹产,这才减低了女性死亡的情况,但同时也有其他无法解决的难题,比如羊水栓塞。

  (题外话,申城就是民国时期的上海别名之一。)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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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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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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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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