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也不能让他们清楚。
不然前村长家的事,会怀疑到自己头上。
秦夜就和他们商量着,天亮再说。
留下赵大海看守。
其余人都劝回去。
秦夜也回家了,只是去拿银针。
不一会儿。
赵大海见秦夜拿着水囊去而又返,疑惑道:“秦大夫,你怎么又回来了?”
秦夜向他解释了一下情况。
赵大海,也是个实在,勤恳,孝顺之人。
家中有一媳妇一老娘。
在记忆中,自己父母帮他老娘看过多次病。
就算没有酱油这层关系,赵大海也不可能得罪自己。
更何况关系到全村人的安危。
赵大海惊叹:“让人变成傻子,这么厉害!”
秦夜没有多说话,他走到黑衣男身旁,拿出银针,刺入头骨穴,颞部,额部,颈部,以及耳部,切断神经……
颅神经有二十四根经,极为细小,一旦有所损坏,身体机构就会跟着塌陷,最为常见的便是肌肉瘫痪,智力严重下降……
当初的王富贵,也是被自己这么弄傻的。
医术可救人可杀人,更能无形之中解决人,甚至加重对方病情。
而这一切,全部取决于医者之心。
“好了,大海,剩下的麻烦你把他背远一点。”
“不能让他冻死!”
赵大海闻言点点头,然后背起黑衣男,准备将他扔到各个村子通行的大路。
秦夜带着小狼跟在旁边,同时叮嘱道:“这件事不能和任何人说起。”
“不然,山匪知道,我们村子不保,我们两个死的也会惨,你媳妇都不能告诉她……”
赵大海拍了拍胸膛说:“秦大夫我明白,我老娘我都不会和她说……”
秦夜点点头:“明天你就和村民解释,这小子跑了。一个采花大盗,大家也只是生生气,估计这事就算了。”
“至于赵二海他们怎么说,你就应付一下,找个借口,他们也就担心个几天,山匪没来,他们就不会担忧了。”
说着,两人已经走了半个时辰的路程。
赵大海随意将黑衣男扔进路边的草堆中。
秦夜打开水囊。
一股脑地倒在他身上。
赵大海这才闻到,原来这是苦酒。
他惊叹道:“秦大夫你太厉害了,这样明天有人发现他,大家都以为他是喝醉,摔傻的。”
秦夜收水囊没有回答,只是说道:“咱回去吧!”
“好!”
赵大海点点头,然后看向他身边的小狼。
这小家伙真聪明,刚才知道带路,绕过不平的路面。
他笑道:“秦大夫,你家养的狗真聪明,这黑灯瞎火的,我都差点踩空。”
“咦,我记得村民说过你抓过小狼,这不会是一只狼吧?”
秦夜笑了下,没说话。
解决了这件事,和小狼往家中赶。
路上,他还是有些担心。
毕竟这件事可能会一帆风顺,也可能会有意外。
当然,人生本身就是一场赌。
可看到小豆芽时,那份担心很快消散。
被小姑娘一阵嘘寒问暖,秦夜觉得无所谓了。
大不了就是搬个家。
熄了灯后,便钻上了床。
她们刚洗漱好,因此屋里还有一股淡香味儿。
就连被窝里都是女儿香。
小豆芽在床榻上拱了几下,贴在面前询问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刚才村子喊叫又敲锣,夫君回来的时候,匆匆拿了银针又走了。
她都担心坏了。
秦夜笑了笑,只和她讲起村子进了个采花贼。
然后怎么被抓的!
小豆芽听得一惊一乍的。
一晚上就这么度过。
这一觉,秦夜睡到午时。
村子里的情况和平常一样,并没有什么波动。
除了大家讨论着昨天的采花贼,以及抱怨赵大海没有看好人,就像什么事儿都没发生。
下午,秦夜一如既往地卖酱油,人还是那么热闹。
连续两三天村子里都平静无事。
这让村长与赵二海都松了口气。
这天早上。
院子里飘满了酒香味。
秦夜第一时间来到了后院儿。
酝酿的糯米酒,已经变了颜色,即便是隔着封闭的盖子,也能闻到一股甜香。
莫漓和夏小软都很诧然,居然是一夜变香。
昨天还没有这个味道呢!
夏小软开心坏了,夫君做的就是厉害!
莫漓偷偷咽了一小口口水,水唇微动:“不打开尝尝味道吗?”
秦夜摇一摇头:“酒味已经成型,但是还不够浓。”
“我这个可是要卖十文一两,所以要保证好质量。”
糯米买回来的时候是三十文一斤,那卖成酒就成了百文一斤。
而且一斤糯米的比例是两斤的糯米酒。
等于是一斤糯米用三十文买回来,两百文卖出去。
怎么算都赚翻了。
秦夜计算过这个价格,大秦苦酒也是十文一两。
价格和它刚刚好。
夏小软闻言眼睛冒光,又要变成钱了。
这两天卖酱油的钱,都不知道该放哪里了,没有想到又要挣大钱。
莫漓突然提议价格可以再高一点。
毕竟糯米是珍贵之物。
大秦苦酒里面可不舍得放这个。
秦夜摇一摇头:“大秦苦酒有苦酒的做法,它们是以十文一两,正是这便宜的价格,让百姓家喻户晓。”
“如果出来另一种酒,价格高,即便是再好,也只是尝尝味道,百姓们依然只会选择苦酒,到时候我这也只能卖给那些达官显贵。”
“要想做大就做好,价格只有亲民,先火后挣钱,更何况我这个价格已经挣不少了。”
夏小软在旁边听着,掰起了小手指头,仔细算了一下。
夫君买回来的是便宜的糯米价,三十文一斤。
即便是三十五,四十文,夫君也是挣钱的。
而且看起来好好喝。
香香的。
里面还有糯米呢。
夏小软趴在大水缸旁边,小喉咙不停的滚动着。
“啪啪啪!”
忽然。
门外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秦夜叮嘱她俩不要偷喝,便走出去开门。
来者是一个身着补丁布衣的女孩,个子矮矮,十三四岁的样子。
她的小脸被冻得红通通,甚至有皮肤轻微裂开的地方。
就连耳尖都是一片红。
嫩白的唇边,有秃噜皮的现象。
她重重地吐着热气。
仰着头,小声嗫嚅:“你好,这里是秦夜,秦公子的家吗?”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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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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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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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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