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裕的手高高举起,大声道:“众军听令,不赦一人,不取一物,不用弩,不用槊,用你们手中的大刀,尽情割裂敌军的身体,勿使敌军留一全尸!”
所有的将士们齐齐地大吼道:“诺!”紧接着,全军压上,如同一千余只下山的猛虎,冲向了对面那些因为恐惧而脸色惨白的丁零士兵!
小半个时辰之后,河边的三十余名北府军战士,排成一列,顶着盾墙,向前猛地一次冲撞,把还站在河边的十余名无路可逃的丁零士兵,全都挤下了河,这十余人在齐腰深的涧水里来回扑腾,而这些浑身是血的北府军士们,冷冷地抽出了背上插着的大刀,只一挥舞,这些黑漆漆的丁零兵首级,就从脖子上分了家,这些杀人机械而迅速的北府战士,抓着发辫,把首级提了上来,往腰间一别,顺势飞起几脚,把那些还堵在河边的尸体,都踢进了激流之中。
刘裕坐在一辆空空如也的大车之上,身边的宝箱,刚才还满满当当的一箱子财宝,这会儿已经完全不见了,在他身前几十步的地方,不少军士们正喜笑颜开,把各自队正围成一团,解下随身的那些打包布裹,摊在地上,往里盛着这些战利品呢,而另一边,孟昶等随军的录事参军们,正围在一堆堆如同西瓜一样首级堆边,纪录着每个上交首级的战士的军功,人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而空气中这浓重的血腥味道,这会儿却变得如此地香甜起来。
刘裕勾了勾嘴角,对着身边的檀凭之笑道:“瓶子,初步统计,这一战我军几乎尽歼那万余丁零贼人,可谓大胜了。之前我一直担心我们转向这个次要战场,会让大家的军功受到影响,可现在看来,也算是因祸得福啊。”
檀凭之哈哈一笑:“还不是靠了你的指挥和演说嘛。其实你若真的想要这些军功,想为那些北方被这些丁零贼人屠杀的同胞们报仇,完全没必要放走翟斌他们的。”
刘裕摇了摇头:“不,要弄乱北方,还需要这些人去搅和。翟氏丁零,一向贪婪凶暴,在秦国太平的时候还会到处抢劫杀人,若是乱世之中,更是毫无纪律约束,只怕我北方汉人同胞,会倒上大霉,所以今天我必须要出手屠尽他的这些部众,一来震慑翟斌,让他们知道我们汉人不是好欺负的,再敢象这次屠掠淮北,那我以后必将百倍报复。这二来嘛,这些丁零兵抢惯了杀惯了,以后在北方大乱时肯定也会为祸天下,早早在这里除掉,也是为了世人好。”
檀凭之点了点头:“还是寄奴哥你想的周到。现在我们这里打完了,听声音,洛涧那边的战斗也应该结束了,我军胜利的欢呼之声,这里都听得清清楚楚,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向鹰扬将军回报了?”
刘裕微微一笑,看向了远处一匹向这里驰来,却是速度极慢的战马,上面趴着,没错,是趴着一个足有二百斤重的大胖子,刘裕站起了身,拍了拍衣服上被血渍染得一团团的土垢,笑道:“胖子来了,我得去复命啦,瓶子,叫大家加快点速度,早点分完战利品和点完首级之后,就快点列队回去吧,接下来还有大战呢。”
刘裕说完后,便陉自走向了这一骑,也许是因为马上的骑手太重了,看起来这匹可怜的瘦马,几乎每一步奔出,膝盖都是弯的,一直奔到刘裕的面前,刘裕伸手一拉缰绳,这马儿才停了下来,而马鞍上伏着的那个胖子,一下子滚落马鞍,趴在地上,大口地呕吐起来。
刘裕叹了口气,上前抚着胖子的背:“我说死胖子,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习惯的事情就不要多做。你说你一文人,又长这么胖,骑马上就不怕把马儿给压死吗?”
胖子刘穆之抬起了头,嘴角边还挂着一些呕吐物的口涎,不服气地说道:“正因为不熟,才要多练啊,哪能知难而退?我现在可是从军报国呢,连个马都不会骑,还怎么说有这趟军旅之行呢?”
刘裕叹了口气,扶着刘穆之站了起来,看着地上的那些很有形状的呕吐物,甚至还有一些明显与一般士兵们吃的那些馍与稀粥不一样的东西,显然是肉,刘裕没好气地说道:“你看看你,就知道吃肉,要是让弟兄们知道你这死胖子天天在帅府里大鱼大肉,当心他们揍你!”
刘穆之哈哈一笑,抹了抹嘴边的那些污物:“这有什么的,我可是劳心者,要成天动脑子的人,不吃点肉,脑子转不过来啊。”
说到这里,他看向了河滩的那一片,脸色一变,只见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地上的几千具尸体,几乎没有一具完整的,全都是给砍的四分五裂,成群结队的乌鸦和秃鹰,正从空中不停地飞下,啄食着那些死人的血肉,一边的林子里,绿芒芒闪着的,是大批野狗的眼睛,只等北府军的士兵一走,就会享用这些尸体的美食,仍然有几百名北府军战士,漫步于这些死人之间,查取还有谁的首级没被取走,或者是手指上身上有什么值钱的金银饰物。
河里同样漂着上千具的尸体,随着那奔腾的洛涧涧水,向着下游奔去,偶尔还会有一两个没死透的人在水中扑腾两下,就再也不见了踪影。
刘穆之只觉得一阵强烈的恶心,再次趴到了地上,又是一通翻江倒海,很有形的呕吐物如同便秘时拉下的粪便一样,浇灌了地面,刘裕笑着摇头到:“死胖子,叫你别上战场,这可不是什么好玩的地方,看多了晚上会做恶梦的。”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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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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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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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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