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着季之臣跟陆梨交谈的画面。
心中涌起一股妒忌。
她敲了敲门。
经纪人扶着萧瑶瑶坐下轮椅,打开病房门进去。
“陆秘书,今天真是谢谢你救了之臣,”萧瑶瑶将饭盒放在病床柜,“我带了食物给你们。”
陆梨看了萧瑶瑶,淡淡的说道,“谢谢,今天不管是谁我都会出手救。”
所以她不是为了季之臣。
萧瑶瑶不信陆梨这话。
只觉陆梨是爱着之臣。
想到这里,萧瑶瑶只觉得郁闷。
特别是当她听到之臣安排了私人飞机,让人先送陆梨回深市养伤。
这让萧瑶瑶隐隐有些不安。
有时候女人的预感比感情迟钝的男人更加敏感。
她不想承认,之臣心里有陆梨。
只是他没有意识到而已。
没有意识到就好。
萧瑶瑶眸中微冷,她绝对不会让陆梨有这个机会。
她的手放在肚子上。
孩子,只要她有了孩子。
陆梨跟萧瑶瑶没有什么好聊的事情,而她带来的饭菜,陆梨也不会吃。
她怕被毒死。
萧瑶瑶这个绵里藏针的女人,也就季之臣喜欢享受。
季之臣难道不知道萧瑶瑶的一些手段吗?
他不是蠢货,他知道,但是他选择纵容。
因为他跟萧瑶瑶从高中到大学,到后来因为奶奶的反对两人分手了四年。
萧瑶瑶是他心底的执念。
季之臣因为要处理今天的事,他不能一直在病房里陪着陆梨。
“陆梨,有事打电话给我,明天送你回深市,家里有人照顾你。”
“我知道了,我想休息了。”
陆梨这赶人的话清冷得很。
季之臣也没有说什么,他若有所思的看了她一眼,推着萧瑶瑶的轮椅离开了病房。
车上,萧瑶瑶抱着季之臣的手臂。
“之臣,在想什么呢?”
“想公司的事。”季之臣闭目养神,脑子里一闪而过一只手伸过来挡住那只碗的画面。
他低沉着声音,“明天陆梨回深市,你也跟着搭着飞机回去,我这边很忙,怕顾不你。”
萧瑶瑶柔柔的应道,“好。”
她笑容有点苦涩的说道,“之臣,陆梨好像很喜欢你。”
“我不喜欢她。”
“她救了我,我会回报她,但是不是用感情。”
萧瑶瑶搂着他,“我不想再跟你分开了,我们已经分开了四年。”
“嗯。”
季之臣送萧瑶瑶回到酒店,他就去处理今天的事。
**
秦志先看了陆梨受伤的诊断病例,然后电话让苏轩江送餐到医院给陆梨,他才去替病人动了手术。
傍晚的时候,他秦志从手术室出来,终于有时间去看那个见义勇为的女人!
陆梨单手刷着那些胡乱报道的新闻,正在郁闷着。
等她见到面无表情的秦志,下意识的心虚。
而后又觉得自己干嘛心虚。
秦志先看了她的手臂,幸好,没有废掉。
他拿走陆梨手中的手机,手指头滑动荧幕,目光扫了她一眼。
“总裁跟娇妻。”
“感情真好啊,一个俊美,一个娇美。”
“啊,真是让人羡慕。”
陆梨,“……”
“求您别念了。”
秦志微笑,“小梨子,真没想到啊。”
陆梨有气无力,“若当时是你,我也会伸手。”
她那是下意识的救人动作,而且若季之臣出了事,她弟弟的治疗还不知道会怎么样。
她不是因为爱他,然后救他。
但是好像没人信。
“这些媒体就是喜欢胡乱写。”
也许因为陆梨那句若当时是你,我也会伸手,让秦志心里大半的火气消了下去。
秦家太子爷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当已婚女子的地下情哥哥,又莫名的吃了一点醋。
还剩下一半的气,等着之后找她。
“季之臣安排了明天的飞机,送我回深市。”
秦志听到这话,勾唇笑了笑,他拿出手机,直接打了电话,“帮我安排今晚飞深市的飞机。”
他挂了电话,眸色渐深,“我送你回深市。”
陆梨,“……”
秦志这边的手术动完,剩下的事,还有两名教授医生处理,他不用在这里。
苏轩江知道自己被抛下的时候,他简直要跳脚,“兄弟,你简直不是个人啊!我可是当了两天的外送员,没有苦劳也有攻劳吧?”
秦志的手机声音是免提,陆梨也听到了电话那头的男子说的话。
她疑惑的了一下,这个声音很像这两天给她送餐的外送员。
飞机上,秦志拿来毛毯盖在陆梨腿上,才慢条斯理的回答苏轩江跳脚的话,“你想当电灯泡?”
苏轩江默默的挂了电话,决定自己订回深市的飞机票。
“秦先生,谢谢。”
秦志睨了她,“你可以叫我‘阿志’。”
陆梨眨了眨双眸,“你不觉得‘阿志’很土吗?”
秦志看着她,不说话。
陆梨压力感很强。
她想了想,“阿志,你就像我胸口上的一颗痣,很好听,很有意义。”
秦志,“…………”
他意味深长的目光落在她挺翘的前面,“不错,你胸口是有痣,有两颗。”
陆梨,“……”
是她脸皮还没有秦先生厚。
她手指捏着毛毯,往上拉。
“有点冷。”
秦志笑了笑,没有嘲笑她。
他挑眉说道,“你要不要跟季之臣说一声?明天不用送你回深市的事。”
陆梨还真的忘记说这事了。
秦志卷起衣袖,露出他那线条流畅的手臂,好心的替陆梨想了一个理由,“理由我已经帮你想好了,你就说,你家的阿志来接你回深市了。”
陆梨差点笑出来。
她眉眼弯弯的。
秦志挑眉,等她打了电话,他薄唇突然咬了她的耳朵。
没有很用力咬。
“听话。”
他压低声音威胁她,牙齿轻咬着她。
电话那头的季之臣声音转来,“陆梨?”
陆梨轻了一声,耳朵红润,她按照秦志提供的理由,说道,“我家的阿志今晚来接我回深市了。”
季之臣下意识的问,“谁?”
陆梨的手暂时废掉了一只,不能捂住被咬的耳朵,她快速的说道,“我家的阿志,我挂电话了。”
季之臣其实没有听说过这个叫阿志的人。
陆梨跟着他这四年,她大部分时间都跟在他身后,偶尔会跟好友出去而已。
“可以了,别咬我耳朵了。”
这又羞又臊的语句。
秦志暗哑的低沉轻笑。
“好。”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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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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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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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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