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四合院:火红年代小地主>第六章屁股决定脑袋
  一听易云平要回去,易忠海愣了一下,一大妈放下手里的活儿,赶紧过来问:

  “云平,怎么好端端的就要回去,是不是这会儿住得不习惯?”

  易忠海没有说话,只是抬头审视着易云平,他怀疑自己这个侄子是不是在以退为进?

  都说农村人淳朴善良,但是易忠海可不这么认为。其他人什么样不知道,但是看看对门的秦淮茹,跟淳朴和善良扯得上一点关系吗?

  这小子要想在自己面前玩“欲擒故纵”这套把戏,他还嫩了点!

  易云平感觉到了易忠海的目光,不过他并不在意。设身处地地想,这要换了他,肯定也要仔细审查审查,毕竟事关自己后半辈子的养老,马虎不得。

  “婶子,您这儿屋子暖和,顿顿吃饱,我有什么不适应的,主要我进城就是来治病的,如今病好该回去了。”

  “村子里冬天虽然不用下地干活了,但也有不少事情,我也要回去忙活。”

  一大妈听自己亲侄子这么说,虽然心里头万分不舍,但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毕竟,他们现在也不可能把易云平弄进城当工人,村子那头肯定不能全丢了不管。

  易忠海见易云平说得诚恳,似乎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心思,心里头很是满意,不过也没有多留,反而点点头:

  “既然你想回去,那叔也不留你,不过今天已经这么晚了,肯定赶不上班车,明天一大早让你婶子带着你去买些吃的用的一并带回去。”

  “你如今一个人势单力薄,在村子里不好立足,回去之后先去你们大队长和队长家坐坐。”

  易忠海这话也是在指点自己亲侄子,同时也想考察考察这个亲侄子的悟性。

  要真像后院的二大爷刘海中一样连话都听不明白,那养老这个事情,他就要好好琢磨琢磨。

  易云平心里“咯噔”一跳,暗道一声:姜还是老的辣。他倒是一下子没想到这一层,当即朝易忠海点头:

  “哎,叔您说得不错,我们大队长人确实挺好,以前我妈在的时候两家也经常走动。”

  易忠海一听侄子这么说,知道这是听明白自己话了,当即满意地点点头:

  “嗯,那就好。”

  说完,又扭头看向一大妈:“你明早带着云平上供销社的时候,要另外买些烟酒水果糖,让他回去的时候多带一点。”

  一大妈点点头:“哎,也确实该买些东西,以后云平在村子里的日子能好过一些。”

  易云平以前看电视剧的时候,觉得一大爷这位“道德天尊”是怎么看怎么讨厌。

  可如今,他成了易忠海侄子,只觉得这亲叔叔是怎么看怎么顺眼。

  果不其然,屁股决定脑袋!

  晚上,易云平躺在床上,等叔叔婶婶睡着了,心思一动,整个人进了空间。

  先是进小院去厨房的自来水接了半茶缸子“咕嘟咕嘟”喝了,这才往去地里看看。

  他在供销社买的种子已经种进去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原本光秃秃的地里就已经郁郁葱葱。

  四季豆、西红柿、茄子、辣椒、南瓜等蔬菜都已经挂上果了,看样子明天他到家应该就熟了。

  如今,他种子有限,全种下去也没占一亩地,不过等明天之后,第一批蔬菜成熟,他就会有更多的种子。

  又走到旁边的池塘看了看,要想办法搞点鱼苗放进来。村子里只有靠近后山的水库有鱼,不过那是公家的,除了猫能偷偷摸摸吃一两条,人压根就靠近不了。

  看守水库的那帮人,一个个眼高于顶,鼻孔看人,平常村子里人还没靠近呢,他们就骂骂咧咧地出来赶人。

  第二天一大早,易云平早早起来跟婶子又去了一趟供销社。不得不说有个八级工的叔叔就是好啊,这几年虽然拿了一部分钱财贴补了老贾家,但大部分都还在自己手里捏着。

  一大妈非常豪气,知道乡下如今吃大锅饭,大伙儿家里头都不能开火,也就没买什么米面。

  除了昨天说好的烟酒糖,重点都放在各种饼干、糕点、奶糖、红糖、白糖上,甚至还给他买了一罐麦乳精补身子。

  反正,大包小包除了吃的没其他东西,就怕易云平这个亲侄子饿肚子。

  为了方便带东西,又买了一个大背篓,让易云平回去的时候背东西用。到了街口还特意买了二斤卤猪下水让带着路上吃。

  “行了,就先带这么些吧,过几天缺什么了就再来。乡下日子过得苦,你千万把吃的藏好了,不管怎么样也不能亏着自己肚子。”

  一大妈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话,一边带着易云平往院子外面走。

  刚一出门,就对上正坐在门口纳鞋底的贾章氏,贾章氏抬起眼皮看了一眼易云平身后背的那个大背篓,一张脸黑得厉害。

  要不是易云平这个小兔崽子突然冒出来了,那些个好东西可都是她们家东旭的。

  最主要的是,他们家东旭拜了易忠海那老家伙当师父有几年了,可也没得过这么多好东西啊!

  一大妈和易云平在一众老娘们的招呼声中出了院子,一块儿往车站去了。

  等了大概半个小时,到李家沟公社的班车终于来了,大冬天的没什么人出门。

  售票员见易云平背了满满一个大背篓,忍不住地皱了皱眉头,不是怕压车,主要是没见过一次性拿这么多东西回乡下的。

  就算乡下的日子过得不如城里头,也不能这么拿人家东西吧?这不知道的还以为搬家呢!

  在一大妈依依不舍的送别中,班车“轰隆隆”地开始发动,车屁股冒出一溜儿黑烟,易云平终于踏上回乡之路。

  班车上的人不多,易云平又坐在后面,他把大背篓放在自己旁边,两只手搭在背篓边上,把大部分的东西都收进空间,大背篓里只留下两瓶酒,五盒烟,还有半斤红糖,再有就是一些水果糖。

  也幸亏一大妈有先见之明,出门在外带着这么多东西怕不安全,给背篓上面铺了两层黏吧啦叽的烂白菜叶子。

  晃晃悠悠两个多小时,班车终于在李家沟公社停了,易云平背着大背篓下了车。

  回刘家垣村还要走五里路,他背着大背篓出了公社车站往家里走。

  等回到村子的时候,已经下午三点多了,大队长刘原家住在大队部附近,是出村的必经之路。

  易云平背着大背篓,直接去敲门:

  “六大爷,六奶奶,在家不?”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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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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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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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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