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四合院:火红年代小地主>第三十六章人靠衣装
  有句老话是这么说的:人靠衣装马靠鞍。

  此时此刻,易云平是深刻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了,他自忖有几分长相,放在后世勉勉强强也能进入大帅哥级别。

  但是,当那件毛领子的呢子大衣往身上一穿,整个气质立刻就从精神小伙儿晋升为翩翩贵公子了。

  几个女售货员更是红着脸颊直勾勾的盯着他看,这也就是易云平的脸皮经过两世打磨,不是一般的厚。要换个稍微薄一点的,估计还真遭不住。

  一大妈看着他的时候,更是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自豪感和欣慰感,二话不说掏钱就买。

  就现在这个人均月工资二三十块钱的物价,一件毛领子的呢子大衣要二十三块钱。

  而且,售货员摸着那毛领子说,这是关外黑狗皮的毛领子,光这领子就值八块钱呢。

  一大妈给自己和老爷们买东西舍不得,但是对易云平这个亲侄子那是真的舍得,没有丝毫犹豫就掏钱去了。

  买完呢子大衣,又买了两盒糕点,然后又去了信托商店买块二手的手表。

  信托商店其实就是二手商店,不少遗老遗少、地主富户、资本家成分不好,没个正儿八经的工作,日子过不下去就把家里的好东西拿到信托商店寄卖,信托商店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当然,也有的直接卖给信托商店无须等待,当天就能拿到钱,不过这种以后信托商店能把东西卖多少钱就跟他们没关系了。

  信托商店虽然是旧东西,但手表这种“奢侈品”也不便宜,当然售货员也不坑人,能修好的就说能修好,不能修好的也明明白白告诉你,这玩意儿修不好。

  现在的手表大多都是进口的,比如梅花,浪琴之类的,两人看了半天,品相最好的也只有七成新。

  要么是表盘损坏,里面的零件坏了,要么是表链要重新配的,零件缺失的,反正都不能走点。

  易云平最后选了一块六成新的梅花手表,据说全新的时候要卖两百多块钱。

  不过现在这块,表盘有四道划痕,表链完全没有,而且要重新配零件,所以只卖五十七块钱。

  一大妈这时候充分发挥了女性的优势,和售货员你来我往好半天,六十块钱让人家把表链和维修全都包了。

  否则,重新配个合适的表链,再买个零件维修,戴到易云平手上,起码得六十一块钱。

  易云平对于手表这种东西倒是没有太多的兴趣,主要是不知道时间不太方便。

  当然,婶子对他的这份心意,他肯定记在心里。

  一大妈今天一上午出来就花了老爷们小一个月的工资,说不心疼是假的,可看看自己身边的大侄子,又觉得再多花点也值得。

  两人回到四合院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了,这个时候院子里的老娘们都开始做饭,老爷们五点半下班,六点到家,饭必须要做好了。

  一进四合院,提前回来的三大爷就看见了身穿呢子大衣的易云平,顿时双眼一亮:

  “哎呀,云平,这穿的是呢子大衣?”

  不等易云平开口,只听三大爷继续说:“这还是毛领子的,这一件得不少钱吧?”

  一大妈笑着点点头:“是,花了二十多块钱,主要就贵在这领子上了。”

  三大爷又盯着那领子看了又看,一双小眼睛里满满的全都是羡慕:

  “这毛领子看着挺好,黑漆漆的没有一根杂毛,确实难得。”

  说着话,就见下午的最后一点阳光落在易云平手腕上,一道光折射在他的眼镜上。

  三大爷的目光再次落在易云平的手腕上,说话的语气都有点酸了:

  “哎吆,这连手表都有了?可是过了年要说对象了?”

  易云平也不藏着掖着,干脆抬起手腕让三大爷看个够,一边笑着回应:

  “主要是我婶子觉得没个手表不知道时间不方便,我这年纪谈对象还小呢。”

  三大爷不愧是人民教师,见多识广,一见易云平手腕上的手表就认出是“梅花”牌,当即说道:

  “我要没看错,这是梅花牌吧?这牌子的腕表可值不少钱呢!”

  易云平也跟着恭维了一句:“三大爷不愧是咱院子里的读书人,这眼界就是比一般人强。不过不是新的,在信托商店买的。”

  三大爷眼里的羡慕已经要流出来了,听易云平说不是新的,又盯着仔细看了几次,这才缓缓开口:

  “这表看着挺好,这品相的就算不是新的,戴在手上估计得六七十块钱吧?”

  易云平再次点头吹捧:“三大爷,真不愧是您,我以后有了孩子就拿您当榜样激励他,贫富不说,起码见识广,眼界宽,走到哪儿都是个明白人。”

  三大爷对于易云平的吹捧显然很受用,笑着客气了两句,易云平这才和一大妈进了中院。

  不过,一大妈给易云平买了一件呢子大衣,一块手表的消息瞬间传遍整个院子,据说两样加起来小一百块钱呢。

  贾章氏这会儿正围着锅灶转,一听一大妈竟然给易云平那小兔崽子花了一百多块钱,顿时捂着胸口感觉心脏疼就跟针扎似的。

  他们家东旭认了那老东西当师父也有几年了,可从来没得过那些好东西。

  要是没有那小兔崽子,易忠海那老东西挣的钱可全都是他们老贾家的。

  后院,刘光福和刘光天兄弟正叫喊着穿过垂花门往中院跑,身后是二大爷刘海忠的咆哮怒骂声。

  原来,二大爷今天身体不舒服,提前请假回家,结果发现两个儿子大白天的不出去找点儿活干,竟然在家睡大觉,顿时气得火冒三丈,直接拿着鸡毛掸子来了一出父慈子孝。

  兄弟两个刚刚跑到中院,就看见穿着毛领子呢子大衣的易云平跟在一大妈后面往屋子里走。

  看着人家身上的新衣服,再看看自己身上这不合身还薄得就跟擦屁股纸一样的棉袄,兄弟两个顿时感觉心塞得厉害。

  刘光福毕竟比弟弟大,脑子里想到昨天晚上在大门口遇到易云平的场景,顿时眼珠子一转,脸上也多了几分笑容:

  “云平哥,这是买新衣服了?”

  刘光天虽然不知道二哥突然抽什么风,对易云平这么客气,不过他也跟着朝易云平露出笑脸,点头打招呼。

  易云平也不端着,笑着朝兄弟两个打招呼:

  “光福,光天,这眼瞅着吃饭了,你们还出去啊?”

  兄弟两个尴尬一笑,刘光福笑着开口:“这不上外头看看能不能找点事情做,在家闲着也是闲着。”

  “地儿,还得是你们兄弟,以后有空了我也跟着你们兄弟出去耍耍。”

  易云平自然也听到后院二大爷的“父慈子孝”咆哮声,不过也权当没听见。

  主要是,他突然觉得,眼前这兄弟俩个似乎有点用处。不过,也不着急在这一时半会儿,先观察观察。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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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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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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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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