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老二给勘探队送完饭回来,突然有些奇怪的问道。
“妈,这两天都没见老三了,你怎么也不关心他去哪了呢?”
“他一个大小伙子,有手有脚的,爱去哪去哪呗!这么大了,我还能把他拴在裤腰带上不成!”王汉云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道。
老二严弘武忍不住嘬了嘬牙,看来老三是真惹妈生气了。
说来也是,那天那个站在他身边的女人,一看就不是个正经人,他还这么小,怎么能跟这种女人混在一起呢!
“还站着干嘛,还不赶紧去洗碗。”正想着,王汉云发话了。
老二严弘武连着洗了三天的碗,有点想撂挑子。
“妈!怎么还是我洗碗!就不能让四妮洗吗?”
“四妮早上打了三筐子猪草,还圈了羊喂了鸡,收拾了菜地。你不就送了个饭吗!比个姑娘干活还懒,也不怕娶不到媳妇!”王汉云瞪了老二一眼说道。
“哎呀!妈,你说啥呢!”老二脸色突然一红,转身就走。
四妮在王汉云身后探出头来,奇怪的问道:“妈,二哥这是怎么了?”
“太阳太大,把你二哥的春心都烧起来了。”王汉云轻笑了一声。
不知不觉,几个儿子都长大了,老二也到了该娶媳妇的年纪了。
看起来自己是该给老二讨一房媳妇了。
她不由得想起了前世老二娇妻美眷的模样,他媳妇这么好,应该不愿意娶一个乡下女孩子吧。
这个二儿媳妇她只见过两三次,跟着老二回来看过她,说话做事倒是还算和气,就是娇气劲太浓。来到农村才一两天就受不了了,老二在她面前也很是小心翼翼,看得出来,老二的婚后生活过的不是很痛快。
如果他有了命定的因缘,还用她给他相看媳妇吗?
王汉云有点拿不定主意,对于拿不定主意的事情,她打算暂时搁置下来。
下午她一个人背着筐子上山采蘑菇,给勘察队做饭要用不少菜,他们还专门割了猪肉来让王汉云做成菜。
现在天气太热,王汉云怕猪肉坏了就先把肉吊在井里。想来想去拿什么菜配猪肉好吃,最后还是决定用蘑菇。
不为别的,菜园子里的菜就那么多,这么多口人吃不了多长时间。现在他们给的菜钱自己不用买菜,都可以揣进口袋里,他们想吃肉可以自己带过来,王汉云也是不管的。
她上山多采几次蘑菇,凑几顿是几顿,省下来的菜钱就是赚到的!
刚下过雨,上山的路不太好走,王汉云却走的很稳当。
她从小就在这片大山里长大,这路她比自己家的炕头还熟悉!
下过雨之后,山里的蘑菇不少,没过多久她就摘了不少蘑菇。路上还有很多野蕨菜,蒿子杆,她也都用小刀割了放在自己的背篓里。
野蕨菜可以做成小咸菜,早上配上一碗杂粮粥最好吃不过了。蒿子杆打上两个鸡蛋,就是一碗不可多得的美味。
眼看着未来三天的菜色有了着落,王汉云觉得差不多了,抬脚往山下走去。
走到半山腰,突然看见了沈巧英也从另外一条岔路朝着下山的路走过来。
沈巧英看见王汉云明显一愣,婆婆这两天的变化她还没有适应过来,特别是前两天教育弘文要像个爷们儿一样。
要知道以前不管是谁的错,王汉云都是不分青红皂白先训自己这个儿媳妇的,可她那天居然教育弘文要保护自己!
沈巧英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王汉云,扭头想走,却被王汉云冷声叫住。
“跑什么!我是洪水猛兽不成!”王汉云不咸不淡的说道。
沈巧英脸上一阵尴尬,这下子不敢再跑了,低着头提着自己的篮子走了过来。
王汉云也没理会她,只是闷头走自己的路。
她跟老大再怎么说都已经分出去了,自己也不好再管太多。
家里的房子东厢房稍微大一些,他们俩又还没盖院子,就暂时给他们住着。
至于锅灶,还是用的王汉云这边的厨房。
分家的这几天虽说还住在一个院子里,他们俩不像老二一样,没事就来自己这蹭吃蹭喝,自己也常常使唤老二干活。而是将时间拿捏的很好,每次做饭的时间都跟王汉云错开来。
沈巧英这点王汉云倒是佩服的,明明地里活这么多,她又怀着身子,乍一分家她也没想着要撒泼耍赖的靠王汉云吃饭。
刚下过雨的山路湿滑无比,两个人并肩走在山路上,王汉云瞟了一眼沈巧英的篮子,里头是些青核桃和没成熟的橡树果子,应该是为了给孩子做百日抓周时的玩意儿备下的。
感受到王汉云的眼神瞟了过来,沈巧英身上更加不自在,尴尬了一阵,还是硬着头皮开口说道。
“妈,要不我帮你背筐子吧!”
“不用。”王汉云不咸不淡的说,“你一个怀着身子的背着大筐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虐待儿媳妇!”
“小心脚下!”王汉云突然伸手拽了沈巧英一把。
沈巧英低头一看,脚下一块鹅卵石突然冒了出来,上头油光发亮,要是刚才踩上去,保准得滑一个大跟头。
说不害怕是假的,她扶着肚子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胸口。
也不知道自己这婆婆是为了自己肚子里的孙子着想,还是单纯的对自己好起来了。
她琢磨了一阵,还是从筐子底下拿出来一小罐蜂蜜递给了王汉云。
“妈,这是我妈托人带过来的,野蜂蜜,说是喝了对身子好。”
“你还怀着身子,自己留着喝吧。”王汉云只是淡淡的瞟了一眼,就拒绝了。
沈巧英低垂了头:“我这还有,我妈特意交代分给您一小罐的。”
“哦?”王汉云挑眉看她,似乎真的没有再拒绝的理由了,她伸手接了过来,“那就替我谢谢亲家母吧。”
沈巧英一愣,以前王汉云可没对自己母亲这么客气过。
她不由得轻声说道:“妈,我咋感觉你跟换了个人似的呢!”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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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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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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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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