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林子满是四五米高的乔木,树干并不大,枝叶茂密,地上灌木丛里长满了各种蕨类植物,绿油油的,罗铮砍了根树干当棍子放毒蛇,削好后递给了蓝雪,蓝雪没说什么,温柔的接过去,罗铮又砍了一根自己用。
“老公,你看那边是什么?”蓝雪忽然说道。
罗铮循声望去,发现不远处居然有一片椰树林,长在林子中间,以前巡查海岛时没留意上,椰树有十几米高,上面挂满了椰果,罗铮大喜,兴奋的笑道:“好多椰果,有了这些椰果,咱们渡海就不用愁淡水问题了,太好了。”
“是啊,之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淡水,一直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没想到这里居然有椰树林,真是太好了,看来天不亡我们,如果不是你想到烧火的办法咱们就不会来这里,不来这里恐怕就找不到这片椰树林。”蓝雪也惊喜的笑道。
“有道理,天不亡我们啊。”罗铮欣喜的说道,精神大振,观察了一会儿四周,确定没什么特别的危险后将手枪递给了蓝雪,叮嘱道:“这里视线相对开阔一些,你就在这里给我压阵好了,我去砍树。”
“也好。”蓝雪答应一声,接过手枪,两人对这个荒岛的了解完全不够,不敢大意,蓝雪一手一枪,警惕起来,不断搜寻四周以防万一。
罗铮则挥舞着虎牙军刀砍伐起来,纯粹的破坏性砍伐,不用收集任何树干,看到树干并不大,但树枝茂密的就动手,这种树容易砍,而且容易晒干,更容易烧起来,光秃秃一根大树可不好烧,而且看起来费力。
树木被砍倒后哗啦啦倒地,砸到一大片灌木丛,灌木丛里就算藏着毒蛇也会被吓跑,罗铮顺着树木倒下去的方向继续前进,不断砍伐起来,蓝雪则跟在后面以防万一,如果不知道身孕蓝雪会去帮忙,两个人毕竟比一个人砍起来速度快,但有了身孕蓝雪也不敢用力,以免动了胎气。
几个小时后,罗铮放倒了一大片树林,来到椰树林,爬上去砍了十几颗看上去已经成熟的椰子下来,用虎牙军刀砍了个小口,看到里面白色的液体由衷的笑了,喝了一口,清甜爽口,沁人心脾,罗铮大喜,将椰子递给蓝雪说道:“没问题,可以喝,味道还不错,你试试。”
蓝雪见罗铮先喝了一口试试,显然是担心味道不好,影响了自己的心情和胃口,这种细节的关心令人心醉,蓝雪幸福的笑了,答应一声,接过去喝了几口,感觉确实不错,看着周围密布的椰树林笑道:“太好了,这里这么多,回去的时候带一点存储起来备用,这东西放着不会坏。”
忽然,罗铮眼角余光发现有什么东西晃动,不由一惊,迅速望去,发现是一只肥大的兔子在奔跑,或许因为太胖的缘故,跑动的速度并不快,罗铮大喜,手上军刀脱手而出,狠狠的扎向野兔。
相距不过十来米,野兔哪里避的开罗铮快如闪电的攻击,被虎牙军匕刺中,倒在地上不动了,鲜血汩汩外冒,罗铮兴奋的跑上去笑道:“哈哈哈,正好中午,有了这东西就不用愁了,雪儿,咱们来烧火弄吃的吧。”
“也好。”蓝雪答应一声,收集起易燃物来。
生火是野外生存的基本技能,这对两人来说易如反掌,找了些易燃的干草揉成一团,再用虎牙军刀将一颗子弹拆开,将里面的火药倒在干草上面,罗铮用两把虎牙军刀狠狠的撞击起来,产生火星,火星落在火药上,火药燃烧起来,迅速点燃了干草,火被点燃了。
至今为止,荒岛上并没有发现特别致命的猛兽,也没有敌人,子弹的用处并不大,用一颗生火无所谓,火势慢慢烧起来,蓝雪捡了些干柴堆在上面,火势迅速旺盛起来,两人一起努力,一团篝火被彻底燃烧起来。
有了火后面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两人带着肥兔来到海边洗剥干净,用一根树棍串起来,再做了个支架,将野兔放在火上烧烤起来,蓝雪随时携带了些海盐,将海盐放到椰子壳上,倒些椰子水融化,就变成了盐水,再将盐水抹在兔肉上,被火一烧化开,融入肉里面,味道就不同了。
没多久,野兔被两人烧的滋滋冒油,金黄金黄的,看着就有食欲,蓝雪撕下一大块后腿递给罗铮笑道:“当家的,你忙了一上午,体力消耗过大,多吃点,”
“你现在是两个人吃,也得多吃点。”罗铮撕下另一条腿递给蓝雪。
两人相视一眼,会心的笑了,幸福在心底流淌,吃了起来,渴了喝纯在的野生椰汁,饿了吃肉,日子风轻云淡,却充实无比,一只十来斤的肥大野兔被两人很快分吃干净,砍树是体力活,最耗费体力,不吃饱可不行。
吃饱喝足,两人休息了一会儿,罗铮继续砍起树来,蓝雪在身后跟着保护,以防万一,这一砍又是半天,眼看着太阳落山,晚霞密布,两人联袂返回了,慢慢走在沙滩上,看着潮起潮落,两人没有了担忧,没有了烦恼,心情宁静,很是享受这种隐居般生活。
“老公,按照今天的速度,最多一个月就够了,只要将西南角整片林子合适的树木全部砍倒,火势一起,应该能席卷整个海岛了,这么大海岛如果全部烧起来,那火势可不是闹着玩的,卫星绝对会发现。”蓝雪说道,话里透着几分期待。
罗铮听得出来蓝雪内心渴望离开这里,答应一声,暗自发誓,不管怎样都要将这把火烧起来,尽快带蓝雪安全离开。
海风轻柔,海浪起伏,平坦的沙滩上留下两串长长的足迹,影子拉的很长,很长,渐行渐远,渐渐消失在前方。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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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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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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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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