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王旭,牛家村,牛姥爷家的牧童。
不对,我是王旭,但我不是牧童。
不对,我是牧童,前年闹蝗灾,我已经被爹娘卖给牛老爷了,正在给牛老爷家放牛。
“王旭,快点起来,你该去放牛了。”
迷迷糊糊中,王旭被人推醒,张开眼,看到的是一位十二三岁大,穿着打补丁衣服,长着一张大饼脸的顽童。
“嗯...”
王旭下意识的应下,眼前这人他认识,是马夫的儿子小虎,他的玩伴。
起床,穿衣,提着水桶,来到院子内打水。
牛姥爷家,虽然被叫一声老爷,其实只是乡下的小地主,并不是真正的贵人。
不过这也足够了,整个牛家村,有三分之二的土地是牛老爷的。
前后三院,十二间房,放在牛家村这样的地方,能把人羡慕的直流口水。
王旭轻车熟路的打水,清洗牛圈,就像往日那样干活。
忙乎了大半天,牛圈终于打扫干净了,看着摇着尾巴往自己身边靠的老牛,王旭下意识的说了句:“胎迷!”
“咦,胎迷是什么?”
这话一出口,王旭就愣住了。
他挠了挠头,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胎迷这句话是从哪蹦出来的。
“小畜生,又在偷懒了,看我不打死你!”伴随着暴怒声,一名穿着长衫,拿着烟袋锅的老者,劈头盖面就向王旭打来。
疼疼疼...
烟袋锅打在脑袋上,王旭哎呦一声惨叫。
“牛老爷,我不敢了,不敢了...”下意识的,王旭便开始求饶,整个人往牛后面躲。
牛老爷看着躲在牛后面的王旭,和目光不善的老牛,拿烟袋锅往手上脚上磕了磕,扬声道:“快去放牛,牛要是掉膘了,老子把你卖到青楼当兔子。”
“是,是...”王旭赶紧牵着牛往外走,相比胎迷是什么,无疑出去喂牛更重要。
毕竟,他是牛老爷买来的,买的时候就签了死契,被打死都是白死。
牵着牛,王旭轻车熟路的往山上走,山上的水草更加丰美,老牛最喜欢吃带着露水的晨草了。
“牛啊,牛啊,别看是你在驮着我,其实你的命比我金贵多了。”
坐在牛背上,王旭抚摸着老牛的犄角,一时间有点想入非非。
如果爹娘没把他卖了,再过几年,他也该跟村里的大顺哥一样娶媳妇了吧。
听说,娶了媳妇,就是一家之主了。
今年不过十二岁的王旭,虽然不知道娶媳妇有什么用,可他对身为一家之主的牛老爷印象深刻。
牛老爷就是一家之主,整个老牛家都围着他转,稍有不顺非打即骂,别说他们这些签了死契的家奴,就是只签长契的雇农,一个个也得陪着笑脸。
轰隆!!
一声惊雷,天空很快黑了下来。
“遭了!”王旭脸色一变,今天出门走得急,居然忘记看天气。
牛可是精贵物件,整个牛家村,也就牛老爷跟里正家里有牛,要是老牛淋了雨,生了病,牛老爷能将他活活打死。
王旭赶紧催促老牛快走,寻找着可以避雨的地方。
天无绝人之路,就在豆大的雨点从天而降,眼见就要大雨倾盆之时,王旭远远看到了一座小庙。
“幸好有座庙,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王旭赶紧将牛赶进庙里,这座位于半山腰的庙宇不大,只有一间大殿,连个偏房都没有。
大殿内,供奉着一座石像罗汉,而在角落里,则铺着厚厚的稻草,墙上还挂着一件打有补丁的僧衣。
王旭将牛拴在柱子上,坐在铺着稻草的角落里,看着外面的瓢泼大雨。
心里念念叨叨的庆幸着:“幸好这里有间小庙,不然我今天就惨了。”
这场雨,一直下了两个多时辰,快到中午的时候才停。
看到外面雨过天晴了,王旭不敢逗留,赶着牛就向外走。
下了山,低头一看,不是什么时候,身上居然粘了一根稻草。
将稻草捧在手里,王旭抬头看了看半山腰上的寺庙,心想道:“要是没有这间寺庙,让牛淋了雨,我回去肯定少不了一顿毒打。不行,这颗稻草是属于寺庙中老和尚的,他的寺庙已经帮了我很多了,我怎么能带走他的东西呢?”
王旭手捧着稻草,驱赶着牛原路返回,欲将这根稻草物归原主。
“老和尚,谢谢你的寺庙,这是你的稻草,我还给你了。”王旭将稻草捧在手里,恭恭敬敬的放了回来。
这一放不要紧,他低头向墙角看去,发现墙角上居然有条不太明显的裂纹。
王旭蹲在墙角扣了扣,只一下,便将裂纹扣开了。
入眼,里面是一个暗格,暗格内,放着一尊巴掌大小,金灿灿的佛像。
“金佛?”王旭擦了擦眼睛,不敢置信的将金佛拿了出来。
金佛入手很重,比铁都重,王旭用牙咬一下,便在上面留下了一个清晰的牙印。
“真是金的!”
王旭大喜过望,有了这尊巴掌大的金佛,他还给牛老爷放什么牛。
恐怕整个牛家村加起来,也没有这尊金佛值钱,他这是要发达了啊。
贪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
王旭看了看左右,抱起金佛就跑,丝毫没有注意到,在他跑出寺庙的那一刻,有一行批语留在了墙上。
不爱寸草爱真金...
“这个王旭,连寺庙内的一根草都舍不得带走,下了山还要还回去,说明他内心中还是有小善的。只可惜,面对比草贵重千万倍,足以改变他一生的金佛时,他动摇了,这说明在大是大非面前,他难以把握住。”
“话是如此,可真正能不为外物所动的能有几个,大梦钟下,将暴露一个人的真性情,不管平时怎么伪装,梦境中的他们总是最真实的,恐怕就算你我进去,单以心性来说,也不会比他好多少吧?”
“这...”
“不要吵了,梦境有三层,我们接着看吧。”
......
我是谁,我是王旭,洛河边的一位读书人。
我自幼苦读诗书,以封王拜相为志,何奈家境清寒,三年不知肉味。
幸好,得洛河江畔洛娘资助,才不至于连笔墨都买不起。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王旭一年年的考下来,别说举人了,连个秀才都不曾中,熬的是两絮白发生。
洛娘苦等王旭不成,被家人逼着,嫁给了城东李员外重病的儿子冲喜。
这一冲可好,堂都没拜,就把李员外的儿子冲没了,年纪轻轻成了寡妇。
漏屋偏逢连夜雨,被赶回娘家的洛娘,又被家人逼着再嫁。
洛娘抵死不从,请来贞节牌坊,扬言终身不嫁。
三年之后,屡试不中的王旭,心情苦闷泛舟洛河。
偏巧,在江上救了同样泛舟而来,失足落水,洛城知府的儿子。
有洛城知府照料,王旭第二年中秀才,第三年中举人,稀里糊涂进京赶考,愣是中了进士回来。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王旭中的进士之后,被许给了青阳县令一职,续职之前,王旭骑着高头大马,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找到了守着贞节牌坊的洛娘。
高高的贞节牌坊足有三丈,用来拴马刚刚好。
王旭推门而入,一个有情,一个有意,贞节牌坊也挡不住干柴烈火。
而就在郎情妾意,半推半就之时,门外的贞节牌坊上,显露出了一条批文:“贞洁烈女配郎君。”
“不爱寸草爱真金,贞洁烈女配郎君,此人,道德有亏啊!”
“不然,西域古佛大帝曾说,红尘俗世本就是一场大劫,千古红尘,有谁敢说自己道德无亏?”
“再看吧,大梦钟的第三梦,才是真正的考验,前两重梦境,不过是为了让人在梦中梦内越陷越深。”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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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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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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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笔趣库为你提供最快的电影世界穿梭门更新,第799章 不爱寸草爱真金免费阅读。http://www.xbiqiku2.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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