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穿越小说>最强狙击兵王>第二百二十四章 天才可以舍弃自己的习惯
  松下百合、井边一郞、井边二郞三人发贴要杀李安,下面立即出现了许多跟贴,关于三人的老底也被扒了出来。松下百合原本是岛国的一名女兵,不但和上司**,而且还和多名男兵保持着不正当关系。

  后来关于松下百合的丑闻被暴光,与他**的男上司及保持不正当关系的男兵没有一个替她说话,反而急于和她划清界线。

  松下百合一怒之下,凭借一把狙击步枪将这几个男人全部狙杀,因此被通辑。

  在逃跑的途中,松下百合又连续狙杀二十名士兵,其狙击能力可谓是震惊整个岛国。

  最终松下百合被抓,却并没有被处死,而是被岛国的秘密部队所吸收。

  为岛国秘密部队服务三年之后,松下百合选择离开这支部队单飞。

  井边一郞和井边二郞是亲兄弟,他们和松下百合的关系更是纠缠不清。

  井边一郞和井边二郞是松下百合大伯的儿子,按年纪算,两人应该是松下百合的哥哥。

  可实际上,松下百合的父亲没有生育能力,她是母亲和爷爷通轩后的结晶,按辈分算她应该是井边一郞和井边二郞的姑姑。

  从小松下百合就用身体牢牢的控制这对兄弟,让他们为自己效命。

  因为松下百合参军的关系,这对兄弟俩也选择了当兵,同样是狙击手。

  在松下百合被部队追杀时,兄弟俩不顾一切的支援松下百合。

  只可惜两人的命运有点惨,松下百合被秘密部队吸收,他们俩却被扔进了监狱里。

  松下百合离开秘密部队之后,这对兄弟俩也被放了出来,三人又混在了一起。

  名义上,三人是个狙击小组,实际上三人过着二夫一妻的生活。

  这关系,真是颇具岛国特色。

  人们的八卦为李安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信息,对三人有了一定的了解。

  苏小美喜欢游泳,游泳可以让她的皮肤保持白皙水嫩。

  在泳池里,苏小美就像是一条美人鱼。

  出水芙蓉,用在她身上更是恰当不过。

  除非是性无能,否则的话没有几个男人能在那种画面下把持得住。

  福伯将一条毛巾递过去,开口讲道:“小姐,已经按你的吩咐将关于德特的消息放了出去。”

  苏小美点了点头。

  德特杀了苏小美几个手下,这让她非常恼火,于是亲自出面调查,并取得了一点进展。

  不久之前,苏小美吩咐福伯将关于德特的消息放了出去。

  “那三个狙击手已经前往狙击手学校,我们是不是要展开行动?”福伯问。

  苏小美摇了摇头说:“不用,他们三个就是跳梁小丑,李安不会有事的。”

  说着,苏小美躺到椅子上,端起柠檬水喝了一口,接着吩咐道,

  “准备一下吧,我要去趟非洲。”

  “是。”福伯躬身应道。

  苏小美见福伯没有离开,就问道:“还有事?”

  “是关于吴金生的,他已经飞往非洲了,正是小姐准备去的地方。”福伯回道。

  苏小美闻言眉心一紧。

  关于德特的事情,她也是才刚刚调查到的消息,吴金生却已经动身了。

  不简单呀!

  “吴金生,你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力量?”

  苏小美心里嘀咕着,表面上却不动声色地问:“关于吴金生的调查还没有其它消息吗?”

  福伯面露愧色的说:“小姐,我们的人已经尽力了,没有一点新消息。”

  “我知道了,停止对他的调查吧。”苏小美意识到继续调查吴金生的过去不过是浪费时间和精力而已。

  吴金生失踪的那段时间一定有着某种机遇,他背后隐藏着一股庞大的力量,不亚于苏小美所代表着力量。

  目前可以看出,吴金生所代表的力量对李安进行着暗中保护,这才是苏小美真正警惕的事情。

  难道也是冲着黑龙去的?

  苏小美又皱了皱眉头,突然想到一件事。

  吴金生高中追了她三年,并非真的喜欢她,而是为了牵制她。

  这个混.蛋!

  苏小美之前还真的以为吴金生是被她的美色所迷,弄清这点后让她非常的恼火!

  月色撩人,黑夜山里寂静无声,偶尔会听到鸟虫的叫声。

  李安藏身于地洞之内,上面是一块伪装板,用泥土覆盖。

  地洞里面的空间有两个人身大小,可以让李安进行简单的活动,并有足够的空间在里面解决排泄物。

  得知三只岛国猪想要杀自己后,李安就已经躲在这里等着,并设置好了一系列的陷阱引三只岛国猪过来。

  只要三只岛国猪真的出现,就会根据李安事先留下的一条条线索找过来,最终暴露在李安的枪口之下。

  “哗啦啦......”

  李安透过预留的观察口看到对面树上飞出几只鸟来,立即端起夜视望远镜看去。

  两百米外。

  几只飞鸟离开的树下一片安静,足足过了五分钟之后,才看到一个身穿绿色“吉利”服的家伙从树后阴影里跳了出来。

  他非常的谨慎,手里面拿着岛国生产的狙击步枪。

  “一只岛国猪出现了。”李安暗自笑了笑,留意目标的同时没有忘记寻找其它地方。

  敌人是三人狙击小组,一个狙击手出现,意味着另外两个狙击手也在附近。

  向前走出不足十米,警觉的岛国猪就趴到了一片杂草丛后面,端起手中的狙击步枪暗自观察四周。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

  当一个狙击手习惯使用某种狙击步枪后,即使出现比这种狙击步枪更加先进、精准的全新狙击步枪,通常情况下他还是会选择使用原来的狙击步枪。

  这就是习惯。

  有的人甚至固定于某枝狙击步枪,一旦换枪,哪怕是同一型号的狙击步枪,也会变得不习惯。

  一旦手中出现了不习惯的狙击步枪,就会影响狙击手的发挥。

  这也是为什么李安总是使用八五式狙击步枪的原因。

  不过,李安还会带上那枝莫辛纳甘步枪做为后备狙击步枪。

  即使拿着一把陌生的狙击步枪,李安也会迅速调整,让自己发挥出最好的水平。

  这就是一个狙击天才与普通狙击手之间的区别。

  天才可以舍弃自己的习惯。

  (本章完)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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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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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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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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