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昨晚上睡的很好,一觉醒来神清气爽。
不过,他还是例行每天的功课,搬运气血,练习环首刀法与金刚拳。
大概一个时辰后,谭千阳这才让绿柳与红梅伺候着,擦拭干净身子,换上了清爽的衣服。
谭千阳去饭厅见了母亲谭李氏,吃过早饭后,就带着人离开了谭府。
他想看看官府处理那些小孩子,究竟处理的怎么样了?
虽说,他已经让人给官府打过招呼了,但还是得亲自来看着才放心。
谭千阳没有乘坐马车,而是带着绿柳、红梅,以及一干护卫,来到了街上。
街上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
“热腾腾,香喷喷的包子,馅大皮薄,一个顶俩。”
“糖葫芦,又香又甜的糖葫芦。”
“豆腐脑,软糯可口的豆腐脑。”
街上基本上都是小吃店家在叫卖。毕竟是早上,只有吃的东西生意最好。
街上人流如织,川流不息,让整条街道都充满了生活的气息。
谭千阳来到了衙门的对面。
许多人都围在衙门外,似乎在焦急的等待着什么。
谭千阳没有硬凑上去,而是就坐在对面一个卖豆腐脑的小摊子里。
“老板,来一碗豆腐脑,加糖。再来一个盐蛋。”
“好嘞,客官一碗加糖豆腐脑,一个盐蛋。”
本来谭千阳已经吃过了早饭,但坐到小吃摊上,也不能什么都不点。
很快,豆腐脑端到了谭千阳的面前。
他尝了一口,暗暗点头,这甜豆腐脑还真是不错。
谭千阳一边吃着豆腐脑,一边剥着盐蛋,眼睛却时不时的观察着衙门的情况。
没过多久,衙门大门缓缓打开。
一群衙役捕快迅速从衙门内走了出来,并且领着一群小孩子站到了外面。
“都看清楚这些小孩,是不是你们自家丢失的小孩。”
“需得有保人做保,才能领走这些小孩。”
“没有领到孩子的,可到衙门里去辨认尸体……”
官府的人考虑的很周到。
必须有保人作保才能够领走小孩,免得有一些人趁乱领走小孩。
至于没有看到自家失踪小孩的,只能去辨认尸体了。
衙门外的百姓都在不断的打量着这些小孩。
其中一些百姓没有看到自家小孩的身影,心中顿觉一片冰凉。
“啊……我的儿啊,不可能……”
“乖囡囡,娘带你回家。”
“儿啊,为娘终于找到你了……”
一时间,衙门外哭声一片。
百姓当中有人欢喜有人悲。
谭千阳也看到了周淼淼。
“绿柳,去看看那个周淼淼被谁领走了?”
谭千阳对绿柳说道。
“是,少爷。”
于是,绿柳就迅速的走了过去。
绿柳毕竟在青楼里呆了许多年,与人打交道十分老道。
去衙门没多久,三言两语就打听清楚了。
绿柳回到了谭千阳面前,汇报道:“少爷,周淼淼被她的二叔给领走了。”
“刚才顺便,我也打听了周淼淼的二叔。”
“这周家老二平时为人老实厚道,与周淼淼父亲感情深厚,自家又经营着一间铺子,家境也算殷实。”
“周淼淼若跟了二叔,应该不会受到太多委屈。”
谭千阳点了点头。
绿柳的确聪明,基本上把谭千阳想知道的消息都打听的一清二楚了。
衙门发生了这么大的事,破了这么大个案子,众人自然议论纷纷。
就连卖豆腐脑的摊子上都有人在议论。
“唉,你们听说了没有?这次衙门破了这么大的案件,关键可是飞贼!”
“我娘舅家隔壁老赵头的女婿的发小就在衙门当捕快。听他说了,偷小孩的人并不是飞贼,而是之前通缉令上的牛大、牛二、牛三这三名凶犯。”
“对,通缉令我也知道,之前官府的人还专门在城内张贴了许多告示。没想到是那三名凶犯做的案。但侯府的人之前怎么信誓旦旦说是飞贼偷了孩子?”
“嘿嘿,说来也巧了。侯府的人当初的确撞见了飞贼,就误会飞贼是偷孩子的贼人了。可飞贼是什么人啊?那是义贼、飞侠,这黑锅背在身上,怎么咽的下这口气?”
“因此,飞贼辗转几天几夜,从蛛丝马迹当中分析出了真凶的线索,然后单枪匹马斩杀了三名凶犯,解救了那些孩子。”
豆腐买的小吃摊上,一名脸色蜡黄的男子,口若悬河,说的头头是道,就仿佛是亲眼目睹了一般。
一时间,许多人都被吸引住了,忍不住侧耳倾听。
“你见过飞贼吗?”
“什么飞贼,是飞侠!”
脸色蜡黄的男子立刻纠正。
“对,是飞侠,那你见过飞侠吗?长什么样子?”
“既然能斩杀通缉令上的三名凶犯,那本事一定不小吧?”
脸色蜡黄的男子扫了一眼众人,于是沉声说道:“飞侠嘛,我肯定没见过。但侯府的人曾经撞见过飞侠,据说那飞侠身材不算高大,虽然蒙着面,但想来应该风度翩翩。”
“至于飞侠的本事,那肯定很大,否则焉能斩杀三名穷凶极恶的凶犯?”
“我曾去看过飞侠与三名凶犯大战的院子。里面一片狼藉,地面到处都是裂纹、大坑,战况非常惨烈。”
“我略微一分析,大概能知道,飞侠应该是一个人追踪到三名凶犯的下落,然后便立刻持刀闯入,以一敌三……”
谭千阳也听到了脸色蜡黄男子的“吹嘘”。
作为亲历者,他当然知道对方是在“吹嘘”。
可是,对方吹嘘的某些细节,却居然是真的?
这就耐人寻味了。
难道当时还有第三个人在现场?
那根本不可能!
“等等,这背影好熟悉……”
谭千阳眼睛微微一眯。
他又仔细看这个脸色蜡黄的男子,虽然说的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但脸上的表情却没什么变化。
顿时,谭千阳心中了然。
这罗宝,还真是……居然自己给自己加戏!
谭千阳已经确定,脸色蜡黄的男子就是罗宝。
罗宝之所以给自己加戏,那也是为了替“飞贼”洗白。
要想洗白“飞贼”,不仅需要铁的事实,也需要舆论。
所以,现在就是罗宝亲自上阵加戏,编了一套瞎话。
虽然是瞎话,但也是有真有假,而且还有故事趣味性。
想必很快就会扩散。
到时候,一传十,十传百,整个安阳县城都知道是飞贼救了那些小孩。
罗宝这个飞贼,恐怕又会重新变成“义贼”“飞侠”了。
过了一会儿,人群散了。
众人都心满意足的走了。毕竟,相当于免费听了一场评书故事,谁还能不满意?
脸色蜡黄的男子,说的口干舌燥。
但他也很满意,只要故事能传出去,他就达到目的了。
谭千阳起身,来到了脸色蜡黄男子的面前。
“兄台,刚才的故事很精彩,在下还想再听一遍,如何?”
看到谭千阳似笑非笑的表情,罗宝却不说话了。
只是,眼神却狠狠的“瞪”着谭千阳。仿佛在说,他做他的事,难道谭千阳也要管?
谭千阳不动声色,忽然悄悄开口:“晚上来谭府一趟。”
随后,谭千阳就摇了摇头,大声说道:“兄台可能说的太累了。老板,给这位兄台来一碗豆腐脑润润喉咙,算我账上!”
“多谢兄台好意,不过我不喜欢吃豆腐脑!”
罗宝再次狠狠“瞪了”谭千阳一眼,随后就起身迅速的离开了。
谭千阳笑了笑,也没有说话,只是远远的望着罗宝的背影。
他知道,对方晚上一定会来!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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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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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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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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