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依依就像这座城市的一缕游魂,漫无目的的游荡在市区。
她没有地方去。
没有斐漠的万梅山庄,不是家。
她也不知道该去何处找有心躲起来不见自己的斐漠。
第一次,她所有的亲情,所有来自家庭的幸福感,都随着斐漠离开而消失。
转头,她看向窗外,看着傍晚临近,天气凉爽之后,街头更多的人出现,她的视线落在了不远处的三人身上。
一男一女两人左右牵着一位小脸精致可爱,扎着小辫子的小女孩,他们三人有说有笑的在十字路口,脸上充满了灿烂幸福的笑容。
红灯,男人蹲下身在小女孩脸颊亲了亲,小女孩子开心笑着抱着他的脖子,男人顺势将孩子抱在怀里。
女人笑颜如花的靠在男人身上,男人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搂着女人,很明显的三口之家,幸福的让她嫉妒的要疯掉。
因为,她想到了斐漠。
她看到男人蹲下身去亲孩子的时候,她就想起斐漠把自己照顾的像女王,连穿鞋子都是他单膝跪地为自己穿上。
他多么骄傲的男人啊。
为了她,抛弃了一切,所有都是为了她着想。
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里面打转,她不停的眨眼逼回眼泪,望着依靠在男人怀里的幸福女人。
她放在方向盘上的双手,此刻不由搂住了自己的双肩,从未有过如此的孤单笼罩着她,让她难过不已。
她也经常靠在斐漠怀里,对着他撒娇,而他宠溺的笑看自己,眼中充满爱意。
绿灯亮,男人抱着孩子,搂着妻子走在斑马线上,人来人往匆匆,他们一家人的幸福却是此时这座城市最美丽的一道风景。
一家三口消失在人流中,如同斐漠的消失,让她怅然若失。
脚下油门一踩,她开着车去了和平路。
当她将车停靠在曾经以至于现在都很爱吃的川渝阁门口时。
这一刻,她一怔。
川渝阁的店门上贴着大大的一张纸,上面写着白纸黑字大大的四个字:此店已卖。
这一刻,她苦涩一笑。
她是想起这家店承载了她和斐漠的第一次相遇和相知,才开车来看看,却火锅店已卖了。
这家小店开了十年,十年都没有卖掉,但忽然卖掉只有一个原因。
斐漠!
那天她对他嚷嚷的要吃火锅,他允许了,但他让赵叔直接将川渝阁所有大厨请来了万梅山庄。
想吃火锅?
没问题,随时都可以吃,因为他为了她把厨师,甚至是整家店都买了过来。
为了她。
只为了她一个想吃火锅的念头。
她望着斑驳的川渝阁三个字,想到的是她和他的那次火锅。
不知为何,每每回想,她的感触每一次都不同。
你难过吗?
不要为了宣泄而自虐。
到了最后,他的那句霸道而强势的一句——以后不许再喝酒,那怕是工作也不可以!
他可能不知道,他对自己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已经是在不知不觉之中关心自己。
而她对他的承诺,让她至今都没有碰过一杯酒。
酒……
酒是好东西,在最失魂落魄的时候,大醉一场,这是唯一可以解脱自己的办法。
一直都没有想过喝酒的她,在此时很想很想喝酒,这种对酒的渴望仿佛天生在她的骨血之中,一旦瘾上来,全身每个细胞都在向自己说着一个字——酒。
这种如同万蚁撕咬身体的难受感促使她在下一刻当即下车,走到一旁的小店铺内。
因为是小店铺,没有什么贵的酒,所售卖的酒都很便宜,她走到酒柜直接拿了廉价的三瓶高度白酒走去柜台
“八十七。”柜台一位中年收银男人看着云依依出声。
当云依依伸手想去付账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身无分文。
之前赵叔给的三百块她全部买酒了,一个硬币都不剩下。
如此凄惨的她,再一次让她想起了曾经的自己。
那时,她被乔茜骗回家,然后人财两空的坐在地铁站直到地铁停运,那种身无分文的凄凉让她很痛苦。
斐漠。
是他如同天神般的出现在自己眼前,他救了她,将她带回家宠着自己,爱着她。
可惜,这一次,他不会像上次那般天神般出现在自己面前,因为,她气走了他,至今了无音讯。
“你还买不买?”
云依依双眼黯淡的看向收银的男人,带着苦笑道:“我没钱。”
收银的男人一怔,当即道:“没钱你买什么酒。”
云依依神色略微恍惚道:“我只是想喝酒。”
“我家又不是慈善铺,这世上任何事都是有相同代价,付钱给你酒,没钱就没酒。”收银男人说着便将酒拿到了柜台里面。
“是啊,相同代价。”云依依站在柜台前轻声低喃,眼中带着落寞又说:“我弄丢了最爱我的老公,所以现在如此痛苦就是我该付出的代价。”
“弄丢老公多大点事,哄回来不就行了,什么代价不代价的。我看你年纪轻轻的又这么漂亮,哄男人还不会嘛。”
云依依听着这话,她苦笑看着眼前人,“我还真不会。”
如果她真的很会哄男人,那她当时在斐漠送花时,一定会先体贴的收下花,然后细声细语的问他为什么送花给自己,如此她就不会犯错把他气走。
“那你就没救了。”男人白了一眼云依依,下刻,他伸手拿起旁侧一小瓶白酒递给云依依,“看你这么可怜,这小瓶酒送给你吧,这是进货的时候酒家送的样品,免费送你了。”
云依依一愣,她看向眼前男人。
“给你就拿着,愣着干啥。”男人不耐烦的说了句。
云依依没有想到这个男人会送酒给她,虽然一小瓶,但是是白酒,她很久没碰过酒,或许一口就醉倒,如此她安安静静睡在车内,一切痛苦都不会再缠绕着她。
她渴望醉倒后什么都不去想,只为贪图一时忘忧的醉意,她伸出手去接男人认为她可怜,送她的一瓶酒。
“不许给她!”忽然,响起一道尖锐的声音。。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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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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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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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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