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疾山常年没有人上去,所以这山上的物资肯定特别丰富,而江猛的屋子,就住在这东疾山的边上,他打来的那些猎物,也是从东疾山上猎来的。
这也是其他人为什么怕他的原因,他一个人,就敢只身前往东疾山,还能全身而退,那他岂不是比野兽还野兽么,所以这此人都不愿意接近他。
加上他本来就是从外面来到这里的,身份不明,不管是在什么地方,都会有排外的现象,更何况是江猛这种长相凶猛的人呢。
说起来,原主虽然和江猛成了夫妻,可是到死,她也不知道江猛到底是从哪里来的,是什么人,她也从来没过问,毕竟,她一开始并不喜欢江猛,也不是真心想嫁给江猛的,是江猛用他的体贴,和不算温柔的温柔,温暖了原主的心。
比起谁都不关心的原主,江猛的关心让原主感受到了温暖,所以她死后,才会想起和江猛在一起过日子的点点滴滴,才是最幸福的。
江猛当初是突然来到这个小山村的,他为什么会来到这个山村,又怎么会来到这个山村,这一切都是迷。
他不像是一个普通人,不过每一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秘密,云初对他的秘密,到不怎么感兴趣,原主不是想和他好好过日子么,那就过呗。
云初之前去了那么多位面,好像还怎么在这种小山村里生活过,尤其是这么穷的小山村。
在外面逛了大半天,云初的肚子又开始饿了,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云初便转身回了步家。
如云初所料,步母把她支走,就是为了让三个儿子能够多吃点肉,可步母没想到,云初这么早就回来了,她刚把肉做好端上桌,云初就回来了。
步母看到云初,先是一愣,随即便吼道:“你这死丫头,菜都浇完了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浇完了啊,不信你去看啊。”云初理直气壮的说道。
步母这样的人,肯定是不会真的跑去看的,看云初说的这么直接,不像是在说谎的样子,步母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不满的嗫嚅道:“这鼻子是属狗的吗?刚做好就回来了。”
“快去叫你三个弟弟来吃饭。”现在云初人已经回来了,这个时候赶走肯定是不太可能了,步母只好让云初去叫人吃饭。
云初撇了撇嘴,转身去叫原主的三个草包弟弟。
三兄弟一听吃饭了,个个就跟疯狗一样,疯一般的跑回了步家。
步母已经将做好的肉,一碗一碗的装好了,本来云初回来的时候,所有的肉都在一个大碗里面,可是等她回去后,肉都变成了小碗装的了。
步母一见儿子回来,喜笑颜开的把一碗一碗的肉端到他们面前,而到云初这里时,就只有一点汤汤水水,还有零星可见的小碎肉。
再看三兄弟的碗里,基本都有大块的肉,全都冒出来了,可是她碗里,除了汤是够量的,其他都不够。
步母这偏心偏的也真够明显的,原主那个傻蛋,居然会为了这样的家庭而毁掉自己的人生,也是蠢得让人生气。
云初没有直接指出步母的偏心,而是端起了碗尝了一口。
江猛带来的野味的确挺鲜美的,肉质弹牙,带着一种独特的味道,不过步母这手艺并不太好,也不知道是不是调味料不够,云初除了吃到鲜味,其他一点味道都没有。
再看其他三兄弟,吃得那叫一个香,一个个狼吞虎咽的,跟饿死鬼投胎差不多。
也难怪,步家这么穷,肯定是吃不上这些东西的,他们也就现在能吃上了。
云初没吃什么,只喝了一点汤,步母本以为云初会闹别扭,可看她这么老实,也很满意的吃了起来。
第二天,江猛很准时的来接云初,虽然说江猛是一个粗人,但是在有些方面,还是挺细心的,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了一些红布,还给云初带来了一件红色的新衣裳,面料虽不太好,但是比起云初身上穿的那件到处都是补丁的衣服,还是要好太多了。
“你哪来的银子买这个?”云初接过江猛手中的红衣,有些诧异的问道。
“我用打来的猎物换的,这个布料不是太好,你先将就将就,以后有银子了,再给你买更好的。”江猛搓了搓手,语气中带着一点自责。
大概是因为他觉得,他身为一个男人,却不能给自己的妻子带来最好的,所以心里有点愧疚吧。
云初忽然有点理解原主为什么想和他一生一世在一起的愿望了,这个男人看着五大三粗的,其实有些方面还挺细心的,也难怪她会在以后的生活中动心了。
云初换上了红色的嫁衣,披上了盖头,倒还有一点成亲的气氛。
她有新衣穿,这让三个弟弟都格外羡慕,就连步母都很羡慕云初有新衣可以穿。
只可惜,云初穿的是红衣,要是别的颜色的衣服,步母八成还会让云初把衣服留下来。
由于江猛住在东疾山边上,江猛邀请步母他们去他家里时,步家的人连连摆手,他们可不想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万一碰到路过的野兽被吃掉怎么办,本来江猛在家里都准备好了一些东西,想请他们一块去吃的,可是步家的人珍爱生命,没有一个人愿意去,江猛只好接云初一个人走了。
一般新娘子去男方家都是坐轿子去的,江猛请不起人抬轿,就只好从步家开始就背着云初,要将云初背去他家。
云初说过自己可以走,但江猛却执意要背云初,他认为,这是他应该做的,没能让云初坐上轿子,但起码不能让她走路,更何况,云初还盖着盖头。
云初见江猛这么执着,拗不过他,只好任由他背着。
江猛的背很宽阔,背上全是凸起的肌肉,硌得云初肉疼。
原主这副身体本来就很瘦弱,营养不良的那种,全身就只剩下排骨了,所以他的肌肉硌在了云初的骨头上,是很不舒服的。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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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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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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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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