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懵逼的云初站在路口,直到绿灯都红了,也没有走。
男孩见云初不走,伸长了脖子,微微弯了弯腰,盯着她问道:“你在发什么呆呐,这绿灯都变红了,你怎么都不走啊?”
云初偏过头,看了男孩一眼,她能怎么办,她也很无奈啊,不接收剧情,她连自己住哪都不知道,怎么可能知道往哪边走。
“你不用回家的吗?”云初想了想,最终还是对男孩开了口。
男孩一听云初说话了,顿时咧开了嘴,露出了他雪白的大板牙,还别说,这男孩笑起来特别阳光,仿佛能照进人的心底似的,不过他上挑的眉眼角,却带着一股隐藏的小邪气,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感觉,在他的脸上却融和的恰到好处。
“云初,你这是在关心我吗?你还是第一次关心我回不回家呐。”
云初:“……”能当她没说吗?
“没关系,反正现在时间还早,我先送你回去吧。”男孩不以为然的将两条胳膊枕在了脑后,看着过往的车辆。
云初并不想让男孩送她回去,只是一个路口,她就不知道往哪边转了,再走下去,这男孩肯定会发现,她连自己的家都找不到了。
看男孩这个样子,明显是对原主有兴趣啊,啧啧啧,原主还真是个小妖精,不过才高中而已,又是吸引小流氓,又是吸引小男生的,唉,这无处安放的魅力啊,罪过哟。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回去,你回家吧。”云初淡漠的说道,虽然不知道她这样说,男孩会不会听她的话,不过姑且先试试好了。
“那怎么行呢,我怎么能让你一个女孩子一个人回家呢,万一又遇到刚才那些小流氓怎么办?”男孩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云初的提议,但是他好像忘了,刚才那些小流氓,是云初一个人给打跑的,就算真的再遇到,也是小流氓倒霉的份。
云初觉得,他有闲功夫关心自己,还不如多同情一下小流氓比较好。
看男孩不打算走,云初也没有再说,心想一会找个机会甩掉他好了。
绿灯亮走,男孩下意识的向云初伸出了手,可云初压根就没有注意到男孩的手,径直就走了过去。
男孩愣了一下,就在愣神的那么一会功夫,云初已经过了马路。
男孩拧了拧眉,讪讪收回手,小跑了几步,追上云初,闹别扭似的说道:“我说你怎么自己就走了啊?你不知道过马路很危险的吗?以后过马路,只要我在你身边,就必须牵着我的手走,听到没有,你不温柔也就算了,还这么不聪明,以后一个人可怎么过啊。”
男孩忧心忡忡的看着云初,说这话时,还叹了一口气,好像云初有多不让人省心似的。
云初有些哭笑不得,虽然这男孩话挺多的,也挺傲娇,不过看的出来,他是真心喜欢原主的,就是说出来的话,有点搞笑就是了。
不过像他这种年龄,应该是情痘初开,爱情懵懂发芽的时候,所以会说出这些话,倒也不奇怪,男孩长得不错,高大帅气,阳光外向,应该是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会喜欢的类型,云初不知道原主是怎么想的,自然不方便替她回应。
云初和男孩又走了一段路,男孩依然在她耳边说个没完,云初趁着在过一个红绿灯的时候,故意在亮起红灯的一刹那,冲过了马路,等男孩反应过来时,云初已经到了马路对面,而这时,停在两边的车,也已经开始启动了。
云初过了马路之后,没管男孩的呼喊,就一直往前跑,直到她觉得男孩应该不会追上来后,这才停了下来。
云初随便找了个商场,进了厕所就开始接收剧情。
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厕所里接收剧情了,没办法,谁让厕所里比较安全呢,总比她在路边接收的好吧。
江云初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母亲在生下她和弟弟没多久后,就跟着别的男人跑了,父亲患有间隙性精神病,平时不发病的时候,看着挺正常,但一旦发病,便会六亲不认,动手打人,江云初和弟弟江云横从小是被奶奶一手带大的,两人都知道自己的父亲有精神病,所以都很怕他。
江父每次病发后,都十分痛苦,觉得是自己害了两个孩子,要不是自己有这种病,江母也不会跟着别的男人跑了,江父后来受不了精神的打击,在一次患病,打断了江云横的手后,他再也无法原谅自己,投河自尽了。
等到好心人把江父打捞起来时,江父已经断了气。
江云横虽然后来被送到了医院,但因为送去的太晚了,再加上家里本来也没什么钱,平时就靠着奶奶的那点退休金生活,这样一耽搁,江云横的手虽然接回去了,但却留下了病根。
江云初从小学习就好,为了能让奶奶和弟弟将来过上好日子,江云初十分刻苦,一直到高中,都是全年级第一,学校知道江云初家里困难,连她的学杂费都免了,为的就是能让这个孩子将来有出息。
江云初为此很感谢学校,更加发奋图强。
高三的时候,江云初的班上来了一个转校生,名叫苏焕宇,苏焕宇长得十分帅气,五官精制到无可挑剔,一转到江云初所在的学校,立马就变成了风云人物。
苏焕宇并不喜欢和那些唧唧喳喳的女生坐在一起,老师为了他能够认真学习,便把苏焕宇安排到了江云初的身边,希望江云初能够帮一帮刚转校过来的苏焕宇。
江云初并没有理会苏焕宇,她只想好好学习,所以不管苏焕宇问她什么,她都没有搭理,可她越是这样冷淡,苏焕宇就越是要找她说话,为此江云初十分不喜欢这个比麻雀还要吵的男生。
直到后来有一次,江云初在放学的路上遇到了流氓,恰好被路过的苏焕宇看到,苏焕宇救了江云初,这才让江云初对他另眼相看。
苏焕宇的成绩一直都很不好,每次小考都是班上的倒数第一,江云初有点看不下去,主动提出来要替他补习,苏焕宇一口就答应了。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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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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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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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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