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些都只有水府的人知道,外面的人不知道啊,金氏怎么说名义上也是水风轻的继母。
水风轻这才刚嫁人,就传出讨厌继母,难免会让人觉得水风轻太嚣张了,连继母都不放在眼里,给人留下不尊重老人,嚣张跋扈的印象。
小兰是奔着毁了水风轻的名声去的,哪怕现在这里没什么人。
可是这是季府,到处都是季府的下人,人多眼杂,她这么一喊,肯定有人听见了,到时一传十,十传百,不出半天,她水府五小姐专横刁蛮、目中无人的名声可能要传遍半个京城了。
不过有一句话小兰倒是没说错,她的确讨厌金氏,一个奴颜媚主,踩低捧高,专挑软柿子捏的女人。
水府那么多人,水风轻的大姐大哥,她从来不敢惹,就只会欺负水风轻这个没人管的小可怜,水风轻不敢顶撞她,可她在云初这里,什么都不是。
云初一脚就把小兰踹翻在地,她踹的用力,小兰整个人跌在了地上,被踢的地方疼得厉害,眼泪一下就涌出来了。
“小姐。”小兰可怜兮兮的唤了一声。
“闭嘴。”看到她这个样子就烦,“你说的没错,我的确很讨厌金氏,我好歹也是水府的五小姐,可金氏是怎么对我的,饭不给我吃饱,衣不给我穿暖,稍不顺心,对我动辄打骂,我在水府过得还不如一个下人,我现在好不容易嫁过来了,她还要给我塞两个人来监视我,她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还敢把手伸进季府,谁知道她安的是什么心,我可记得,她的女儿,我的那个好妹妹,也喜欢季博朗,怎么着,她是想把我的那个好妹妹也送到季府来做妾不成?”
云初的这番话说的极不客气,声音不轻不重,刚好可以让外面的人听见,本来大家都挺好奇刚才小兰说的话,想看看这新夫人是什么来头,刚对这位新夫人的印象不太好时,就听到新夫人满腔愤恨的控诉,不由又开始觉得新夫人有点可怜。
人嘛,总是会同情弱者一些,哪怕云初没有表现出一副弱者的姿态,但是她说的那些话,却足以让人同情了。
“小姐,你怎么能这么说夫人,夫人明明很关心你啊,夫人要是不关心你的话,怎么会让我们来伺候小姐呢,小姐你误会夫人了。”
“误会?”云初轻笑一声,这个小兰倒是挺忠心耿耿啊,都到这个份上了,还在为金氏说话,看来,金氏应该是许了她什么好处吧,要不然她何苦都到这个份上了还帮着金氏,不科学,“那你的意思是,我那个好妹妹,不喜欢季博朗,不想嫁给季博朗吗?”
小兰:“……”这话让她怎么接。
金氏的女儿水听雨一直都很喜欢季博朗,在得知季博朗和燕婉婷和离时,是第一个提出想嫁给季博朗的,水父因为喜欢金氏的缘故,对水听雨这个小女儿是很疼爱的,自己疼爱的小宝贝,要去嫁给别人做继室,他当然不愿意了,金室一开始也不愿意,她觉得凭女儿的姿色,肯定能找到一个比季博朗更好的人,但是水听雨就跟魔怔了似的,非要嫁给季博朗,也不怪她魔怔,主要是季博朗长得是真好看,她和水风轻一样,曾经对季博朗有过一面之缘,一见钟情,从此情根深种,所以不管怎么劝,水听雨都想嫁给季博朗。
水风轻也喜欢季博朗,一听季听雨想嫁给季博朗,当即也表示自己想嫁过去,水擎宇四个女儿,有一半想嫁给季博朗,这个季博朗到底有什么魔力,让他十分头疼,别看水风轻平时唯唯喏喏,可是关系到季博朗的事,她就跟打了鸡血似的,一点不让,说什么也要嫁给季博朗,水擎宇被缠得没办法,再加上水风轻以自杀相要挟,才不得不答应水风轻。
在这件事上,水听雨没有水风轻豁得出去,所以失去了机会。
但水听雨喜欢季博朗的事,也在府里传遍了,小兰是金氏的人,自然也是知道的。
现在云初当面问她,她总不可能承认吧,这不是断了水听雨之后进府的机会,那水听雨还不得扒了她的皮。
“小姐,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
小兰没说话,云初已经不耐烦的打断了她,“你是什么意思我没兴趣,你们要是不想离开季府也行,从今天起,你们俩不用在我身边伺候了,以后就负责刷恭桶吧。”
刷恭桶这个活,一般都是由年纪大的老婆子负责,还从来没有娇滴滴的小丫环去做,就算有,那也是被主子厌弃,受到惩罚才会去,小兰小翠一听云初这个安排,当即两眼一黑,差点晕过去。
两人齐齐抬头,刚要求情,就听见一道清亮朗润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既然夫人都已经发话了,你们还愣在这里做什么,还不快去。”
闻言,云初抬起头,和声音的主人四目相对。
男人长得极好,倾城绝艳,姿容秀貌,恨不得让云初当场背诵一遍洛神赋。
只一眼,云初就确定对方是季博朗,并且,也是冥夜。
真没想到,自己这次嫁的人,居然是冥夜,感觉有点赚到了。
这样别说愿望是过一辈子了,过几辈子都行。
季博朗和云初四目相对时,也是微微一愣,感觉心脏突然怦怦加速,这是他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让他忍不住想去摸一摸那颗不安分跳动的心脏,想问问它是怎么了。
面前这个女人,明明从来没有相遇过,可是他为何有一种特别熟悉的感觉。
一眼万年亦或是一见如故,是这样吗?
云初冲着季博朗嫣然一笑,季博朗看着她,只觉得自己心跳得更快了,他忙不迭的别过眼,难得的有些羞赧和心虚。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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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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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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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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