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爱豆每天都想和我谈恋爱[娱乐圈]>第 57 章 第五十七支烟
  所幸,接下来沈晋初便开始专心炒菜,两个人在厨房捣鼓半天,终于把几道香喷喷的饭菜做出来了。

  还有个红烧猪蹄要再焖一下,沈晋初摸了摸沈烟的脑袋:“你出去坐坐吧,我在这看着就行。”

  沈烟想着这时候可以多陪阿姨聊会儿天,于是连声应好。

  程轻栀正在沙发上看综艺,沈烟一瞧,竟然正是《谁是戏精》。

  她笑着拍拍自己旁边的座位:“哎哟,小烟你这个节目太逗了。”

  第四期是校园主题,正好播到梁暮旭上课不好好听讲,传小纸条被教导主任抓住臭骂的情节。

  程轻栀笑道:“你在里面太可爱了,这个男孩子也很有意思。”

  沈烟有些不好意思,和她分享了很多在录制节目时发生的趣事,程轻栀乐得合不拢嘴,两人在沙发上笑得前仰后合。

  过了一会,程轻栀问道:“小烟,你当演员,当明星,开心吗?”

  她的眼神很是认真,沈烟的回答也慎重了起来。

  “大多时候是开心的吧。”她有些欲言又止,“只是,这一行确实比我想象中要复杂很多。”

  程轻栀看了沈烟一眼,拉过她的手:“你要记得,无论遇到什么事情,千万不要勉强自己。”

  沈烟轻声道:“嗯,阿姨,我明白。”

  女人露出一抹笑意,摸摸她的头:“嗯,我知道你是聪明的孩子。”

  沈烟微怔地看着她,看着那双温柔凝望她的眼睛。

  那一瞬间,她觉得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妈妈。

  沈晋初端着菜出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其乐融融的画面——程轻栀拉着沈烟坐在一起,两人靠得很近,嘴角弯弯地说着体己话。

  美好得令人移不开目光。

  而嗅到饭菜香味的沈烟肚子忽然叫了一下,她蹭地一下站起来,挽着程轻栀的胳膊:“阿姨我跟您说,晋初哥做的饭可好吃了呢。”

  话说,哥哥到底为什么这么会做饭啊?照理说,拍戏应该很忙吧,什么时候才有空练习呀?

  程轻栀笑意盈盈地看着自己的儿子,目光中有着难掩的自豪:“看来今天有口福啦。”

  这一顿饭吃得温馨融洽——且不说沈晋初那堪比米其林大厨的技艺,光是一家人坐在一起那种和谐的气氛就让人如沐煦风。

  一家人……

  程轻栀夹了块牛肉到沈烟的碗里,柔声道:“小烟,多吃点,你太瘦了。”

  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突然涌现——记忆中,很小的时候,她也和爸爸妈妈一起吃饭,饭桌上时常传来他们的欢声笑语。

  饭后爸爸总是习惯靠在沙发上看南方都市报,妈妈则陪她读故事书,轻声慢语地和她讲话。

  有的时候他们一起出门散步,月光在后面追着,将三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那笑声也一直飘着,飘向很远的远方。

  只是不知何时,那种近乎美满的快乐突然消失不见了,只留下困顿、迷茫、和不知疲倦的争吵。

  “小烟,你怎么了?”

  耳边传来沈晋初担忧的声音,沈烟意识回笼的那一刹那,一滴泪已经落在碗里。

  她手忙脚乱地擦眼泪,挤出一个微笑:“我没事!我只是,只是刚刚突然想起了以前的一些事情……”

  沈烟说完,发现对面两人还是沉默地望着她。

  她很快平复了情绪,重新扬起笑脸,带着点撒娇的语调:“我们吃饭吧。”

  程轻栀却看出她的欲言又止背后倾诉的欲望,没有放下这个话题,反而温和道:“想起什么了?”

  对上她静如一汪深泉的眼眸,沈烟觉得好像也没什么难以启齿的了。

  她轻轻地说:“想起了我妈妈。她像您一样温柔爱笑,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

  “可惜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走了。刚刚您给我夹菜,我就又想起了她……”沈烟垂着头,低声说:“没什么,我只是有点怀念以前的时光。”

  片刻后,她感到一只手摸上了她的头,轻轻的力度,像是安抚一只受伤的小动物。

  “那以后我来做你的妈妈,好不好?”

  “什么?”沈烟抬头,目光满是震动。

  “我第一眼见到你这孩子就很喜欢,想来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程轻栀微微笑着,重复道:“以后我就是你的妈妈,阿初当你的哥哥,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永远地陪着你,好不好?”

  家人啊……多么遥远的词汇。

  沈烟微微颤抖起来,眸子里浮起一层雾气。

  沈晋初看向她的眼神含着一丝妥贴包裹的鼓励,她迟疑开口:“真的……可以吗?”

  程轻栀把沈烟拉进怀里,一只手缓缓拍着她的背,轻声道:“可以的。”

  沈烟觉得自己心里仿佛有暖流流过,那是一种充盈的酸胀感觉,她破涕为笑:“谢谢……谢谢阿姨,谢谢晋初哥……”

  程轻栀笑:“还叫阿姨?”

  沈烟静了一会儿,似乎在做什么思想斗争,半晌小小声叫道:“……妈。”

  程轻栀:“哎!”

  沈晋初也看着沈烟笑,好看的嘴唇一点点地弯起来。

  沈烟耳朵尖悄悄爬上了一抹绯色——本来这么叫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是在他面前就有点怪怪的了。

  早上还一直想着见婆婆的事情,结果中午就叫上妈了,这可真是……

  吃完午饭之后,沈烟又和程轻栀一起聊了会天。临别的时候,她绞着小手,还对新鲜热辣的新称呼有些不习惯:“……妈,晋初哥,我走啦。”

  程轻栀把她送到门口:“让你哥送送你。”

  沈烟抿唇道:“不用啦,晋初哥肯定很忙,不想麻烦他……”

  沈晋初不由分说地拎过她手上的包,温声道:“不麻烦。”

  沈烟心里不自觉地泛出点甜味,声音小的跟只蚊子似的:“……谢谢。”

  .

  沈烟没想到自上次酒会一别之后,再次见到周可儿会是在她的婚礼上。

  周桉和周可儿等人都是她小时候的玩伴,甚至家底还要比沈家更殷实些。

  来婚礼的人不少都是熟面孔,都是各个家族有头有脸的人物。

  沈烟在周可儿的化妆间里陪她,看化妆师给她盘头发、做造型,不由得笑道:“咱们的公主可真美呀。”

  之前周可儿换上礼服的时候就把沈烟惊艳了一番——不愧是豪门世家,光是看裙子上镶的这些碎钻,就值好几百万了吧?

  她这条裙子是湖蓝色的,端庄优雅之余还显出一丝仙气和娇俏,美得夺目。

  周可儿虽然长相并非是让人乍一看就惊艳的类型,但是胜在瓜子脸小巧,眉目淡淡的,很有气质,让人觉得越看越好看,越看越舒服。

  此时听闻沈烟的赞美,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却抿着唇没有说话。

  沈烟察觉到她的情绪并不高涨,便没再聊其他的话题。等化妆师做好造型出去,小小的化妆间只剩下了她们两个人,沈烟才开口:“可儿,你不是从小就一直很喜欢绍闻哥的吗?”

  怎么这会儿却仿佛并非自愿?

  到底是多年好友,周可儿还是比较信任沈烟的,检查门锁好了之后,才轻声说:“他心里有人了,我们是形婚。”

  语气中并没有多么的难过,只是眉眼透出一层淡淡的惘然。

  沈烟却被这句话中的信息量给震住了些许——

  所以,现在是一个三角恋的故事?

  比起爱而不得,恐怕这才是最让人痛苦的吧?

  明明在眼前,却怎么也抓不住,还要一遍遍仿佛凌迟般受尽折磨。

  周可儿看她欲言又止的神情,轻笑了一声:“你别这样,能嫁给慕绍闻我已经很开心了。至少我还有个名分。”

  沈烟默了一瞬:“绍闻哥他喜欢的人……”

  “是一个小明星。”周可儿眉间微颦,对于对方的存在显然有些膈应,不过又展颜笑了笑:“慕绍闻已经答应我,婚后不会做任何让我下不来台的事情。”

  所以,她还是有几分赢面的吧。

  沈烟哑然——明面上做得漂亮很容易,可这背后都干了些什么,又有谁知道呢。

  男人说的话,有几分可信?

  “绍闻哥和那个小明星到底是什么关系?是他单方面,还是……”

  周可儿却似乎不愿说太多,嘴角淡淡弯了弯:“烟烟你就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沈烟叹了口气——唉,各扫门前雪,她确实不该管这么多。

  两人聊了没一会儿,就有人来敲门:“小姐,您准备一下,时间差不多了。”

  沈烟回到厅内,找到贴了自己名字的座位坐了下来。巧的是,她一扭头就看到自己旁边坐的是卫卓然。

  卫家势力虽然不如周家和沈家,但也绝对不是什么小门小户。沈烟一眼就看出,卫卓然身上的衣服是某个私人设计师的高级定制。

  对方跟她打招呼:“小烟,又见面了。”

  语气中有一丝不自然,不过沈烟并没有放在心上,点点头:“好久不见。”

  卫卓然道:“没想到咱们几个中,最先定下来的是可儿。”

  沈烟笑笑:“是啊。”

  她对对方的印象其实并不深,这么多年联系也不紧密。只是隐约听闻她一直想找个有钱人,好不容易攀上了个富二代男朋友,谈了好几年,可惜对方似乎迟迟没有收心结婚的打算。

  沈烟心里忍不住喟叹——小时候大家都很玩得来,但只有真正长大之后,才知道有些人早已和自己不是一路了。

  两人聊了两句后就各自低头玩起了手机,等待主角出场。

  沈烟百无聊赖地刷了一下微博,没发现什么有意思的东西,索性锁了屏幕,闭目养神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她要慢慢睡着的时候,一个声音在耳旁骤然响起:“小烟,好久不见!”

  沈烟一个激灵坐了起来,手机都差点吓掉了,猛地扭头去看来人,目光中几分刚睡醒的愤怒控制不住地流露了出来。

  眼前这人长着一张和慕绍闻约有六分像的俊脸,却又有些面生,沈烟在脑海中回想一圈也没记起对方,脸色逐渐茫然起来:“您谁?”

  男人的脸色有点精彩,手在她面前挥了挥:“我是你绍源哥啊,你不记得了??”

  慕……绍源?

  沈烟吃惊得瞪圆了眼,怎么也无法把记忆中的人和面前的这位联系在一起:“……怎么可能?”

  慕绍源自信飞扬地摸了一把刘海:“我知道,一定是我这些年变帅太多了,你认不出来了。”

  “嗯,”沈烟深有同感地点点头,“你去哪里整的容?”

  慕绍源:“???”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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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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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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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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