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爱豆每天都想和我谈恋爱[娱乐圈]>第 101 章 番外一
  距离禁烟轰轰烈烈领证后半年,两人又举办了一个世纪婚礼。

  记者混到今天,早已深谙套路——妈的,下次没料的时候就去蹲禁烟!

  沈嘉南对于婚礼的态度是:“我女儿的人生大事,怎么可以随便,必须大办!”

  沈晋初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从领证之后就一直在筹备。光婚纱就请顶级设计师画了N张图,最后挑了沈烟比较喜欢的三件。

  婚礼地点定在他们曾一起去过的新西兰,山清水秀,景色宜人。

  沈烟的伴娘请了周可儿、许鹿、曲楠和赵奕,都是关系很好的闺蜜。婚礼前夜,几个人住在当地的一栋别墅里,进行夜聊。

  周可儿道:“烟烟,当时知道你们拍电影出意外的时候,真是吓死我们了。”

  许鹿也说:“是啊,你那时候也不回信息,还以为你怎么了呢。”

  时隔快一年,沈烟对这件事也没那么避讳了,微叹一口气:“我当时自己也是懵的,确实没想到林秋霜会那么狠。”

  赵奕:“哎我一直没问问,你怎么就得罪她了呀?”

  “也不算是得罪,”沈烟抬手指指自己的太阳穴,“她这里有点问题。”

  大家耸耸肩,不再提这个人。曲楠说:“不过你男人是真的man,以后你要秀就秀吧,我不反对了。”

  沈烟眼睛一亮:“真的吗?我跟你们讲,我老公真的好体贴哦,昨天晚上怕我冷,半夜起来给我弄了个热水袋暖肚子……”

  曲楠:“我忽然又不是很想听了。”

  沈烟:“QAQ。”

  她嘤嘤了一会儿,突然勾勾手指:“你们给我准备的大红包呢?现在就给我吧。”

  许鹿:“哎呀,没带红包。”

  “没关系,支持微信转账。”沈烟笑得无害,“支付宝也可以。”

  四个人都被惊呆了——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硬是按着她们每个人转了几万块。

  赵奕恨恨地说:“我结婚的时候怎么就对你这么仁慈呢!”

  曲楠:“没关系亲爱的,等我结婚的时候我必帮你血仇!”

  沈烟在一旁幽幽地来了句:“有生之年还能看到那一天吗?”

  曲楠:“???”

  婚礼前夜能揍新娘子吗?急,在线等。

  鉴于第二天还要早起,大家聊到12点就睡下了。

  婚礼按照沈嘉南设想那般,阵容的确豪华——几乎云集了娱乐圈一半的明星,还请了各路商界大佬和知名媒体。

  沈烟穿着一袭雪白婚纱,挽着沈嘉南的手款步走上红毯,配乐放的是沈玫子特地为两人写的一首婚礼进行曲,甜蜜又温馨。

  她抬头凝视着沈晋初,只看到他嘴角漾开一抹温柔的笑意,眼神里是毫不掩饰的炽热和惊艳。

  短短的红毯好像走了很久,沈嘉南的手臂微微收紧,她似有所感般侧脸,鼻子微微一酸。

  他哭了。

  在他们领证的时候他没有哭,反而现在哭了。

  也许是因为他知道,从此以后女儿的生活可能很少会出现他的影子了,她会有自己的家庭,会有自己的孩子,会有属于她自己的,辉煌恣意的人生。

  而作为父母,他所需要做的,就是放手。

  “爸,哭什么?我又不是跟你老死不相往来。”沈烟忍住泪意,压低声音笑道,“我和阿初会对你很好的,我们会经常去看你,到时候啊,你可别嫌我们烦就好。”

  沈嘉南闻言赶紧挺直脊梁,嘴硬道:“谁……谁哭了,今天是大喜日子我高兴不行啊?”

  “行,当然行。”她摇着头笑起来,眼眶却有点模糊。

  走到沈晋初面前时,沈嘉南郑重道:“小初,这回我是真的把女儿交给你了。”

  他把沈烟的手放进沈晋初手心:“希望你可以让她一辈子都笑得像个孩子。”

  “爸。”沈晋初弯起唇角,“把烟烟交给我,您就放心吧。”

  接下来是婚礼誓词环节,主持说了几句之后把话筒给了沈晋初,偌大的场中,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过来。

  他看向面前明眸皓齿灿若星辰的人儿,难得没再露出笑意:“我不知道还要说什么才能证明我爱你。”

  台下微微骚动起来。

  媒体开始拟新闻稿:“震惊!这对恩爱夫妻婚礼誓词竟无话可说……”

  一众好友捏了把汗——好歹说句什么吧?

  沈烟眨了眨眼,接着听到男人沉声说:“毕竟,我连命都可以给你。”

  一直坚强着没哭的小姑娘,被这一句话说得缴械投降。

  我愿意为你去死。

  还有比这更疯狂浪漫的誓言吗。

  沈烟泪眼朦胧地抬头:“阿初,我曾经是个很没安全感的人,恐惧背叛,害怕依赖。遇到你之后我才从那个自我封闭的壳里走出来,你把所有的温柔都给了我,让我变回了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你还记得吗?我说我们像两个抱团取暖的人,你说不是,你说我是你的火光,但实际上,你才是我的救赎啊。”

  她慢慢弯起唇来,笑容有些孩子气:“是你让我相信,两个人真的可以在一起一辈子。”

  太多人违背自己的誓言了,每天的娱乐头条都在告诉我相信爱情很傻。

  但是为了你,我愿意犯傻。

  期限是一辈子。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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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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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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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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