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穿着钢铁战衣飞行只用了十几分钟的旅程,他们却走了足足近十天。
这一路上也不是没有人打他们的主意,但面对武器装备比军队还要精良,战斗意识更是超强的印第安战士,在剿灭了几伙因为他们是印第安人便心生轻视的武装团伙之后,便一路顺利的抵达了纽约。
刚刚进入纽约的时候,这支特殊的队伍还引起了一番轰动,也幸好他们是直接到了属于陈默的曼哈顿中部地区,只有陈默农场中的人看到,否则估计连警察都会被惊动,毕竟一支全副武装的印第安人出现在城市中,还是会引起不小的骚动。
就是这样,这支印第安队伍的消息还是很快传遍了纽约,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也终于知道是谁在跟他做对!
不过他现在也渐渐有些看不透陈默了。
最开始,这名华夏富豪在纽约市区北部的偏远郊区大量圈地,被他们这些人好一番嘲笑,但随着布鲁克林也被他拿下,他已经成了纽约周边最大的地主,虽然还只是一些郊区的土地,却也已经让很多人心中泛起了嘀咕。
不过任他们怎么想,也猜不出陈默的用意,这些土地数十年内都不可能得到开发,这个时候买下来又有什么意义,与其把钱换成这些很长时间都得不到太大收益的偏僻的土地,还不如把钱投入市区的房地产和金融领域,只要操作的好,很快就能够翻上好几倍。
不过虽然不解,也没有人再骂他白痴了,不管怎样,这些资产是实打实的,就算他什么都不干,不进行任何商业操作,仅仅保留着这些土地,他的资产也已经超越了纽约的绝大部分人。
当一个和你差不多甚至不如你的人做了一些你不理解的事的时候,人们会嘲笑他,而当一个比你强上很多的人做了相同的事的时候,便没有人会嘲笑了。
不过相比于陈默购买这些偏僻土地的用意,约翰·雅各布·阿斯特更加好奇的是他到底是如何收服那些桀骜不驯的印第安部落的,就算是他在密苏里地区经营了这么多年,也只是垄断了和印第安人的贸易,令他们只能与他交易,受到他的压迫和剥削,但想要收服和命令他们为自己做事却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他甚至不敢跟这些印第安人交换火枪等武器,就是担心他们会反抗他,威胁他在密苏里地区的统治。
而陈默这名看似保守,目光短浅,只知道盲目囤地的华夏富豪,却能够收服他们,将这些骄傲自大的印第安人收为己用,打破了他在密苏里地区的垄断,这让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不由得高看了陈默一眼,看来这个华夏富豪并不像他们以为的那么简单!
不过他也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
收服了印第安部落又怎样,这些野蛮落后的印第安人只不过是些会说话的野兽而已,甚至根本就不是美国的公民,不受法律保护,就算全部杀光也没有问题。
要不是需要这些善于狩猎的野人帮他提供珍贵的皮毛,他早就利用手中强大的武装力量,将这些不听话的野人全部屠戮一空了。
与掌握着先进火器的美国皮毛公司的武装人员相比,仍然使用弓箭和长矛作为武器的印第安人,虽然战斗素养更高,更加悍不畏死,但却在火力上处于绝对的劣势,根本就不是这些武装人员的对手。
就算这些被陈默收服的印第安土著有了火枪又怎样,出了森林,约翰·雅各布·阿斯特有的是方法对付他们,他更加在意的其实还是陈默!
之前他不知道与他争夺密苏里地区控制权的人是谁,所以一直处于被动,如今既然已经知道了是陈默在对他下手,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反而不担心了。
陈默要是一直躲在幕后,小心的隐藏着自己,不这么大张旗鼓的让印第安人运送皮毛到他的土地上,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也很难查到他的身上,也就拿他没有办法。
可惜这个华夏富豪不知道是自大呢还是真的没有脑子,竟然这么轻易的就把自己暴露了出来。
找到了正主事情就好办了,密苏里森林里自己的武装人员不是陈默的手下和这些拥有了火枪的印第安土著的对手,自己也没有办法,只能任其发展,最多也不过是收缩力量,增加每支收购队的人数。
但在纽约,这个他经营了几十年的大本营,想要对付陈默这个没有任何根基的外来者,还不是轻而易举!
这些年密苏里那边的生意他已经不太过问,完全交给了手下打理,而他自己则一直待在纽约,在房地产和金融、矿产、工业等领域发展,似乎早就忘记了自己当初的野蛮凶狠,自命为文明的商人,倒是暂时不打算对陈默用强,而是打算用自己最擅长的“商业手段”对付陈默这个外来者,也好展现一下自己身为美国首富的手段!
经过一番调查,陈默来到纽约之后的行动基本被他摸了个清清楚楚,得知陈默高薪聘请各行业顶尖人才,组建了一支私人团队,为他打理商业事宜,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不屑的一笑。
“这华夏来的土包子倒是还有点脑子,知道雇佣专业人才为自己服务。”
举起右手,将手指间夹着的粗大古巴雪茄放进嘴里轻轻吸了一口,约翰·雅各布·阿斯特缓缓吐出一股烟雾,一脸轻蔑的说道。
“不过,这里可是美国,金钱至上的美国!跟我斗,你还嫩了点!”
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发现了,陈默身上有着一个致命的漏洞,那就是这支私人商业团队。
陈默所有的商业行为,不管是收购地皮还是贩卖皮毛都是通过这支团队,一旦这支团队倒戈叛变,陈默将瞬间变得一无所有!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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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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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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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笔趣库为你提供最快的我的钢铁战衣更新,第四百一十二章 纽约的印第安战士!免费阅读。http://www.xbiqiku2.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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