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年轻小伙子,秋羽不是很帅,却也不丑,举手投足间优雅不粗俗,身材匀称,个头也还行,在一身名牌西装的衬托下显得气质非凡,加上开轿车来的,而且出手豪气大方,自然成为女孩子们眼里的焦点。
那个染着红头发的女孩是村的女儿,叫刘凤芝,个性爽朗,打扮的也很时髦,红色的风衣外套里面的衬衫领口大敞着,露出一大片洁白丰满,她低声笑问,“菱子,他是你对象吧?”
其他女孩也笑着打趣,“老实交代,你们什么关系?”
“大老远的开车送你过来,友谊肯定不一般……”
艾香菱俏脸腾地红了,忙说:“不是,他就是我们老板。”
“真的?”刘凤芝饶有兴致的追问。
为了撇清关系,艾香菱赶紧回应,“绝对是真的,我撒谎是小狗。”
刘凤芝笑道:“那你给你介绍一下呗,我相中他了,想跟他搞对象。”
信息无处不再的社会,山里女孩也变得开放了,尤其村长女儿这样的佼佼者,更是毫无矜持的说明想法,引得其他女孩咯咯娇笑起哄,引得旁人为之侧目。
同学的话让艾香菱芳心一颤,虽然她每日里努力工作学习,无暇考虑个人终身大事,也不曾对秋羽有什么想法,不过,若是让她把师父介绍给别人做男朋友,她心里肯定不愿意的。因此她很为难,为了避免直接拒绝影响同学之间的友谊,敷衍着说:“那好吧,有适当的机会我跟老板提一下你的事。”
听了这话,刘凤芝喜上眉梢的说:“那拜托你了,要是我们俩能成,我会一辈子感激你……”
“哦……我也不敢保证你们能成不,只能帮你问问,这个要看你们之间的缘分。”艾香菱硬着头皮说道。
另一面,秋羽跟艾家夫妇寒暄几句,他打开后备箱,说道:“叔叔,婶婶、大姐,第一次过来串门,我给你们买了些礼物,请笑纳。”
里面的东西都取出来,分别是给艾爸的烟斗,装在精致考究的木匣子里,给艾妈的羊毛衫,款式新颖,以及送给大姐的新婚贺礼,一台多功能微波炉,让众人羡慕不已,这老板真敞亮!
艾家人即意外又惊喜,老夫妇俩乐的都合不拢嘴,忙不迭的道谢,赶紧招呼秋羽进屋。艾香菱拉开车门,把副驾驶位子上的笔记本电脑包拎出来,不是为了显摆,她怕丢了,毕竟价格昂贵花了一万多块钱呢。
看她拎着电脑,那些女孩子惊讶不已,因为这东西在山沟来讲绝对是罕见之物,她们当中只有村长女儿孙凤芝才有一台戴尔笔记本,没想到香菱在城市里混的不错,连移动电脑都买了。
一个十六七岁笑起来有酒窝的甜美女孩叫碧蓉,是香菱三舅的女儿,纳闷的问,“菱子姐,你买笔记本电脑啦?”
看到姐妹们诧异的眼神,艾香菱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她笑着说:“不是我买的,是我们老板送的。”
女孩们更是羡慕出声,“啊,你们老板真大方呀,还给你买电脑。”
“老板对你真好啊!”
“菱子你遇见贵人了。”
孙凤芝忙问:“啥牌子的?”
“苹果的。”艾香菱的声音里透着那么一点小自得,毕竟从小受苦,她一直很自卑,觉得再同学朋友们的面前抬不起头来,此次托师父的福,让她有种鲜衣怒马回转家乡的感觉,从心里往外透着一股子自信,让人不敢小觑。
“天呐,最好的名牌,我看看。”孙凤芝觉得事有蹊跷,哪有这样好的老板,送员工如此贵重的东西,也不知道那包里所装的究竟是不是苹果品牌电脑,或者装着其他东西。
孙凤芝出生在富裕之家,从小到大她都过着比同龄人更好的生活,吃穿用在向阳屯无人能及,根本不相信香菱能拥有如此贵重的东西,因为她还没有呢。为了验明正身,她迫不及待的说:“那你把本子拿出来,让大家见识一下。”
她的提议得到一帮女孩子的赞同,都让香菱把笔记本亮出来,艾香菱点头,爽快的说:“行,”她打开包,把里面薄薄的白色电脑取出来,精湛的工艺以及咬了一口的苹果标志,都证明着它的不平凡,没错,这就是风靡全球的高档电脑。
一帮年轻人不淡定了,空气中充斥着羡慕嫉妒恨,“哇,真是苹果的!”
“好贵重的,能换两头牛了……”
那些年纪大些的乡民听说这个四方块匣子价值一万多块钱,都咋舌不已,同时在心里算账,那就是好几千斤玉米,六七头大肥猪,十多只羊,觉得买它纯属浪费钱财,太不会过日子。
往院子走的同时,秋羽扭头打量着艾爸,只见他拄着双拐拖着两条腿吃力的前行,询问道:“叔叔,你得的是内风湿吧?”
艾景林叹气说:“十来年的老毛病了,刚开始的时候没这么严重,那时候家里穷,没有钱及时上医院看去,弄得越来越邪乎,前年开始就拄拐了,再到医院看,说治不好了,只能维持现状,这辈子也离不开双拐了。”越说到最后,话语里越是充满苦涩之意。
艾香菱心中一动,瞬间内涌起些许希望,师父医术高超,是不是能缓解折磨父亲多年的病症呢。她忙说:“秋医生,你给我爸看看病吧?”
秋羽点头,“行,我待会给看一下。”
眼见这小伙子如此年轻,艾景林根本不相信对方能治好他的病,也没报什么希望,客套说:“那麻烦你了。”
“没事,不用客气。”
因为窗户小的缘故,房间内光线不很明朗,摆放着几件旧家具,虽简陋却整洁,铺地的红砖都擦得铮亮。
进到室内之后,秋羽让艾爸坐在床.上,他帮着撸起裤管,只见对方两条腿极瘦,膝盖关节处已经肿大变形,确实很不妙……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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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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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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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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