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无毒不丈夫,走到今天这一步,他也不想的,可这背后牵连太大的秘密,不管陆景枭是知道也好,不知道也罢,他赌不起。
夜鹰藏在斗篷下的眼珠里,缠着一点惊骇之色,漫天风雪卷着阴风吹过来,蚀骨之寒,他突然觉得,眼前这个男人似乎比他想象中还要冷血嗜杀。
可是,事到如今,他已经没有退路。
当初只是为了分一杯羹,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一个道理三岁小孩子都懂,夜鹰不是三岁孩子,他是枭卫营最隐秘的暗卫之一,自从到寒城那一天开始,他心里也有过效忠主子至死不渝的念头。
只可惜,浮华尘世,名利富贵早已经掏空他那点忠心,然后甘心沦为沈渊手里的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
否则,凭着沈渊一个搞研究的文弱书生,怎么可能将陆景枭安插在身边的暗线一一拔除。
一步错,满盘皆落索。
夜鹰强压下心中惊悸,“要灭主……陆景枭的口我知道,可是霍天,毕竟是霍家大少爷,这个时候得罪霍家,岂不是自找麻烦?”
朝陆景枭下手是不得已而为之,可霍天身后毕竟还有一个霍氏集团,陆景枭出事,陆氏一族的人恐怕最先着急的不是怎么追查陆景枭死因,而是由谁来掌权,陆氏一族高层争权,对他们来说有利。
可霍天不一样。
霍天是霍氏集团独子,这一次也是一起跟着过来游玩的,如果霍天在寒城出事,霍家必定动雷霆之怒,高强压的追查之下,说不定还能追查到一点蛛丝马迹。
夜鹰现在是亡命之徒,却也没打算白白葬送自己性命,不挣扎到最后关头,他不会轻易认输。
沈渊冷笑一声,这声音裹着风雪,喉咙咯咯作响,像是地狱归来的嗜血修罗,冷得不带一丝属于人类的温度。
很难想象,一个白日里温文尔雅的斯文书生,居然会发出这种类似于怪物的声音。
沈渊整个人仿佛是浸在阴冷的杀意之中,声音极冷:“那就要看,这得罪人自找麻烦的是谁了,我那个德才兼备的堂姐,不是为了她心上人不远万里赶来了吗?嫁祸于人这种事,不用我来教你怎么做吧?”
夜鹰闻言一愣,立即明白过来沈渊的意思,“你是想,把这个杀人的罪名推到慕雪小姐头上?可是,慕雪小姐不是一向都很喜欢陆景枭,慕雪小姐害陆景枭,别说其他人不信,我都不信的。”
沈渊冷嗤一声,“我那个亲爱的堂姐以前的确不会,可是现在呢,传闻陆景枭已经有了个相好的,还是个男人,就是这一次一起跟来的那个陆枭,堂堂沈家大小姐,沈氏集团未来的继承人,却输给一个不阴不阳的男人,这份怒火,我那个堂姐忍受不了,也在情理之中,何况,她特地赶过来,人赃并获,由不得她不认。”
沈慕雪,从出生那一刻开始,就注定拥有沈家的一切,成为那个人人瞻仰羡慕高高在上的沈家大小姐。
他又算什么?
因为生母身份卑贱,别说沈家的人看不起他,就连他自己的亲生父亲,沈三爷沈长庚都不待见他,沈氏集团上下,又有谁把他这个来历不明出身卑贱的沈三公子放在眼里。
可如果沈慕雪跌落神坛,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凶犯呢?
沈洛生性纨绔,根本不可能继承公司,如果沈慕雪败了,那么沈氏集团的未来,是不是也就属于他了?
梦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他蝇营狗苟这么多年,明里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也不去争什么抢什么,可暗地里他摘了那幅皮囊,骨子里却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
可是那又怎样?
这世间有多少披着人皮的狼,不少他沈渊一个,成了,他沈渊日后飞黄腾达一步登天,就算是输了,也只不过是舍得这一身皮囊不要而已。
他贪生,从来都没想过要自己去送死。
夜鹰深深的看了沈渊一眼,才发现,这么多年,他真的一点都不了解沈渊,这个男人就像一团迷雾,你以为已经接近他了,可是一转眼,他又将自己隐没在迷雾之中,首尾不见,连一片衣角都抓不住。
后知后觉的夜鹰,突然有种不该有的错觉,他觉得自己被沈渊利用了。
可刀剑在弦,他已经回不了头了。
夜鹰吐出一口白气,“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沈总,来日你飞黄腾达,手握权柄的时候,可不要忘了我曾经为你解决了那么多的绊脚石。”
贪婪,无孔不入的腐蚀人心。
沈渊隔着厚重的斗篷笑了笑,眉眼弯弯人畜无害,俨然如同白天那个斯文书生,声音也多了几分温度:“当然,我这军功章上,岂止是有你一半功劳……他们快到了,你去忙吧,今夜之后,你就是我沈渊日后最信任的心腹,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夜鹰总觉得沈渊这语气有点怪怪的,却又说不出来到底是哪里的问题,他抬手拍了拍身上的风雪,开口:“嗯,那我先走了。”
沈渊:“好。”
夜鹰略微颔首,旋即迈开步子,厚重的黑色雪地靴在雪地上踩踏出一长串深深的脚印。
寒城,就要变天了。
等到夜鹰身影走远,消失在一片夜色之中,沈渊唇角的笑意一点一点的褪尽,脸色阴鸷到近乎有些狰狞。
沈渊依旧立在原地,这样风雪交加的深夜,可他却一点都不觉得冷。
沈渊低垂下眉眼,掩去眸底无处掩藏的杀气,“十六……”
他身后不远处,一颗被大雪覆盖的古朴大树后面,一个隐藏的黑色人影如同鬼魅一般走了出来。
都说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打死夜鹰都想不到,他这只螳螂,早已经成了黄雀眼中钉肉中刺。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笔趣库为你提供最快的重生小娇妻:总裁大人请赐教更新,第654章 没有退路免费阅读。http://www.xbiqiku2.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