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们各自都在自己的田间挖好了火坑,火坑当中的柴火也都已经准备妥当。
“点火!”
随着李牧的一声令下,牛家村的百纷纷开始点燃自己家的火坑,一时间,整个牛家村的天地当中都亮起了火光。
“大伙都小心一些,莫要让火源点燃了庄稼!”牛家村的老村长在吆喝着。
“村长放心,小心着呢!”
“我们这火坑刨的深,上不来明火!”
......
......
牛家村的百姓,纷纷回应着。
在田地当中点火吸引蝗虫,这是得提起十二分的小心的,因为一个不好,很有可能便会引燃庄稼。
随着各家各户田中的火都点燃了起来,这田中的温度是明显要比别处高很多的,而且田中十分的亮堂。
这些蝗虫便是喜欢温暖,且明亮的环境。蝗虫在夜间看到亮光之后,便会下意识的朝着亮光集结。
这似乎就和飞蛾扑火一个道理,但凡是昆虫类,在夜间看到灯火之后,必然会凑上去的。
“嗡,嗡,嗡。”
“嗡,嗡,嗡。”
“嗡,嗡,嗡。”
没多时,耳边便传来了阵阵刺耳的“嗡嗡”声,这种声音正是蝗虫在煽动翅膀的声音。
抬头朝着上方看去,前方黑压压的一片,蝗虫已经来时产生集群效应,然后朝着火光之处扑了上来。
这些蝗虫紧接着又分成了很多小团体,然后各自朝着一堆火边靠了过去。
没多时,所有的火坑旁边都趴满了密密麻麻的蝗虫,就现在这幅场景,但凡是让有密集恐惧症的人看到,非得吓尿了不成。
不过,这个时代的老百姓可没这么矫情,也自然没有什么密集恐惧症。
他们但凡有什么症,那也是有害怕没肉吃的症。
如今,这些蝗虫在老百姓看来,那可都是数不清的肉食啊。
蝗虫趴在火坑的周边,满满当当的全是蝗虫。甚至很多火堆之前已经趴满了蝗虫,一些蝗虫无数落脚,只能在火坑上方不断的飞舞着。
牛家庄的村民们等好一会,发现没有蝗虫在往这边汇聚的迹象,说明,周围的蝗虫应该是不多了。
这个时候,牛家庄周围的蝗虫也基本上都汇聚的差不多了,眼看没有蝗虫在聚集了,牛家庄村民抄起网勺开始大肆的捕捉这些蝗虫。
这些身强体壮,眼疾手快的男人负责用网勺开始捞蝗虫,妇人和孩子则是撑着口袋,等着将捕来的蝗虫装进口袋当中。
没过多时,约莫一两个时辰的样子。
牛家庄的村民就已经周围的蝗虫捕捉的差不多了,原本应该是成群结队,铺天盖地的蝗虫,此时竟然已经仅仅只剩下三三两两的几只。
然而,就在珊珊两两的几只都不放过。
正所谓除恶务尽,这蝗虫便是田间的第一大恶,自然是一个都不能留。
此时,这些蝗虫都快哭了。现在这种情况,那也实在是太悲惨了吧。
刚刚成群结队的,别说是去祸害别处的庄稼了,便是连牛家庄的庄稼都还没有祸害完,就已经全部被捕获了。
对于蝗虫来说,最关键的在于,没吃到庄稼不说,现在看样子这些村民好像要吃它们啊!
蝗神啊!
不是说好了是蝗神的吗?怎么突然之间,这情形就变了。
在得知了蝗虫能吃,面对这番天赐的海量肉食,牛家村的村民顿时是喜出望外。
只要能够有肉吃,什么狗屁的蝗神,不蝗神的。
老百姓管不得那么许多,老百姓只顾之间的肚子。
蝗虫们觉得,这真是太欺负蝗虫了,往年都是他们吃人类的粮食,怎么到了今年变成人类拿他们当粮食了。
这,难不成这就是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
这个时候,牛家庄的村民们,已经将各自捕获到的蝗虫全部装进了麻袋当中。
今个这些村民的收获可不小,他们每家每户都捕获了好几百斤的蝗虫。这些蝗虫即便是晒干储存起来,也能充当好久的肉食了,
“乡亲们,蝗虫怕水,回到家中先把蝗虫在水中泡一会,便能够泡死蝗虫了!”户部的官员提醒道。
“对,泡一泡水,正好趁着洗一洗,然后用盐巴腌起来,一时半会吃不完,留着以后吃。”
“对,熏干或者风干也能够储存很久,咱们往后小半年都有肉食了!”
.......
.......
牛家庄的村民们,你一句我一句的讨论着,言语当中欣喜之情不言而喻。
诚然,这些蝗虫的味道并不算太好。口感有点类似鸡肉和牛肉的混合,但是味道很柴,而且带着一股土腥味。
因此,处理这些蝗虫,那就得用重盐重油做出来才好吃。
当然,这仅仅只是李牧的想法,李牧乃是大隋的堂堂半壁王,上将军,什么天真海味没吃过。
李牧觉得这个蝗虫的味道只能觉得一般,但是在百姓眼中,这些蝗虫的味道已经相当不错了。
对于老百姓来说,能够吃到肉食都十分不错了,哪里还管这肉质的好还是坏呢。
百姓们各自扛着自家麻袋当中的蝗虫回家,路上彼此之间打着招呼,言语当中,也尽数都是相互问一下对方得了多少袋蝗虫。
谁若是得了多了,大家便颇为羡慕,谁若是得少了,也不由的沮丧。
从这场蝗灾当中,百姓们得到了切实的好处,这还是头一招,百姓在蝗灾当中得利。
往年也不是说没有蝗灾,但是从来没有人想过,蝗虫居然还是一种美味。
“上将军是怎么发现蝗虫能吃的呢?”百姓们的心中纷纷泛起了琢磨。
李牧若是知晓百姓心中所想,一定会告诉他们,那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夜市大排档。
油炸大蚂蚱,这玩意在前世夜市大排档当中那属于硬菜,就这一道菜那至少得值好几十块钱。
牛家庄的村民从蝗灾上得了好处,那么在接下来治理蝗虫灾祸当中,自然也就更加的卖力气了。
而且,这些百姓也不敢在小瞧李牧了,心中不由的觉得,咱们大隋的上将军那当真是一个全能人才。
牛家村的百姓卖力气不说,而是变的十分听话,李牧让做什么,他们便立刻做些什么。
《隋唐:开局杀隋文帝祭天》无错章节将持续在更新,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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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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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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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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