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逍遥小镇长>549.野马,狂奔
  王博一下子懵了,这不是彼得逊的马,这是哪里来的马啊?

  他赶紧缩小兽场之心,果然,此刻的兽场中出现了一个马群,先前那匹黑马是头马,此外还有零零散散大概十多匹骏马。

  这些马绝不是人工养殖的,它们身上没有人类的痕迹,体型或者过于狭长或者过于矮壮,都不是赛马的好选择,脖子上没有缰绳,看它们挥洒起的蹄子,也没有打马蹄铁。

  显然,这是野马……

  看到这个野马群,他顾不得晨练和吃早饭,洗干抹净后开车去了兽场,然后打电话给彼得逊:“伙计,你知不知道我们这边有了一些野马?”

  彼得逊刚在牧场给一头母牛接生结束,他一手抚摸着小牛犊一手握着电话道:“什么野马群?你说骏马?我的马在我身边呢。”

  “那你最好快点到中国路这边,嗯,从你的位置横穿过来好了,能看到我。”

  十多分钟后,彼得逊站到了他身边,然后陪他一起呆呆的看着那些在兽场里自由自在奔跑的骏马。

  小王、壮丁、女王还有罗威纳和雪橇犬们都来到了兽场,看到这些骏马,它们见怪不怪,继续自己玩自己的。

  于是王博知道了,野马不是刚来,可能两三天前它们就来到了,只是一直在兽场深处,而王博没去看过,没注意到它们。

  这些野马特别警惕,发现有人出现后,它们便往兽场东方迁徙,然后躲到了一个山丘的后面。

  “这些,是野马吧?新西兰有野马吗?”王博问道。

  彼得逊道:“是的,在新西兰北岛中部,有一座土地叫塔尔高原,那里生活着很多野马。塔尔高原属于军事用地,普通人不能进入,又有充分的水草,完全是野马天堂,据说根据环保部的估计,野马总数已超过一千一百匹了。”

  说着,他掏出手机上网给王博搜了一下相关信息,这些野马在新西兰很有名的。

  从新闻上来看,经常有摄影记者和游客乘直升机飞临高原上空——说起来搞笑,塔尔高原实行军事管制,但只是不准人们未经允许踏上土地,而不管有没有人侵入空域。

  网上有很多拍摄这些野马奔腾的画面,十分壮观,马群动辄几百匹,当它们一起狂奔的时候,那场面让王博忍不住想起了西门塔尔牛群追逐白牦牛的场景。

  不过对野马来说,出名不是好事,它们关注度上来后,引起了新西兰环保部门的注意。

  从新闻上来看,去年新西兰环保部门派出专家进行研究来着,发现野马的数量太多,对高原的生态环境已造成了威胁。

  高原上有十余种稀有的草类,正在被野马大快朵颐和践踏,更有些野马跑上高原的公路,造成交通事故。

  王博很奇怪,问道:“新西兰为什么会有野马?这些马总不会游泳来的吧?我知道它们会游泳,可它们能像棱皮龟那样长途跋涉?”

  彼得逊解释道:“不不,那些野马的祖先都是来自塔尔高原附近的农庄,有些是逃脱,有些是被遗弃,经过几代的繁殖之后,就变成了地地道道的野马。”

  王博道:“野马可是好东西啊,难道没人将它们领走?可以选育一下,做赛马或者农用马匹啊。”

  彼得逊无奈的摊开手道:“头儿,没有那么简单,野马野性十足,很难驯服,根本不可能调教成可用的家马。至于赛马?拜托,这些野马可没有成为赛马的血统,它们上了赛场恐怕会晕眩!”

  “那我们这里的马是哪里来的?别告诉我从塔尔高原跑过来的。”

  王博深信,这些马是被兽场之心引来的,可是兽场之心不可能辐射到很远,比如镇子上,那些狗猫就没有被吸引到。

  新西兰没有真正的野马,只有家马返祖后而成的二代野马,除了塔尔高原是军事禁地的原因,其他地方政府并不保护这些野马,因为它们属于入侵物种。

  马是好东西,即使不能驯化,那可以吃肉,马肉不好吃,但不是不能吃,而且对于猎人们来说,猎杀一匹高头大马是很愉快的事情。

  所以,除了塔尔高原,其他地方出现野马的几率不大。

  彼得逊说道:“或许,它们是从哪个农场或者家庭里跑出来的马的后代?”

  新西兰是一个爱马的国家,养马的家庭很多,养马的目的是以马为伴,可供大人或小孩骑乘,或是培养赛马,如果能养出夺标的赛马,还可以名利双收,新西兰在奥运会上的马术比赛项目中,曾得到过金牌。

  但是,养马如养车,是一种很花钱的嗜好,首先要有一片很大的空地供马活动,住在都市里的马主,必须把爱马寄养在乡村的农场里。

  马的主食是青草,可不是野草,牧草很贵,另外还要喂一些麦子、麦片、玉米粉,偶尔还要带去看兽医,要整修马蹄,请专家训练,这些花费统统加起来就很多了。

  那养不起了怎么办?第一选择是出售,可是马不是狗或者猫,这玩意儿没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热爱,那是玩不转的,因此转手卖掉的几率很小。

  这样,处理马就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宰杀,一种是偷偷的放去野外,反正新西兰地广人稀,野外有的是骏马的生活区。

  宰杀不现实,在新西兰,宠物就是家庭的一员,别说杀害自己的宠物,就是杀害一些素不相识的动物都不行。

  比如说,之前落日镇的虐猫案曾经在新西兰引发过轰动。

  再比如说,塔尔高原野马肆虐,环保部决定雇佣枪手射杀野马。结果消息公布之后,立刻引起许多爱马者的反对,他们采取集体行动,到高原的公路上举牌抗议,经过新闻媒体播报之后,引起了更多社会大众的注意,根据民意调查,大多数人反对射杀野马,执政当局顾虑到民意,因为民意即是选票,不敢违背,于是要求环保部,暂缓这项猎杀行动。

  陌生马匹都这样对待,何况是自己家的?所以他们往往会放生。

  彼得逊猜测,这就是这些马的来源。(。)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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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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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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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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