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拿长枪和盾牌,弗朗西斯站在领主府门口,他看着眼前空无一人的街道,不由得叹了口气:“明明一个人都没有,却还要我守门……嘶——这天真冷!”
屋檐凝冰,白地生霜,冬日的早风湿冷刺骨,吹得他身子微微一颤,钢铁做的铠甲完全无法保暖,皮甲如同纸一样被寒意穿透,但就算如此,弗朗西斯也没有放下警戒,而是认真的来回观察四周的动静。
嘴上抱怨不停,但做了十几年雇佣兵的他也知道,拿钱就应该办事,看门的确不舒服,却比和人战斗要来的好。
弗朗西斯是知道刚刚发生在在大城门附近的那场袭击的,他刚起来没多久就听见了这个消息,据说传令兵说,突袭者实力高强,一人就击败了五十名重甲长枪手,如今人还在城市中潜伏,不知所踪,也难怪他那雇主会这么小心。
不是五十名农夫,这是五十名士兵啊!以一人之力击败,当真是不可思议,哪怕是他们佣兵团的团长也未必能办得到。
虽然弗朗西斯并不认为那个突袭者会选择现在这个所有人警备最强的时候进攻,但他仍然会去尽职尽责的做好自己能做到的一切,只要拿到了钱,那就绝不浑水摸鱼,这是他的守则和坚持。
至于那个本来应该和他一起看门,却声称天气太冷,说回去拿衣服结果现在还没回来的家伙……毕竟人是不一样的,他可不愿意成那样。
年过四十,弗朗西斯仍未突破白银高阶,身为一个人类,这代表他已经没多大可能进阶黄金荣光,不过就算未来没有进步的可能,他至少也有算得上丰富的作战经验,雇佣兵这口饭还能继续吃个七八年,一直到等到五十多岁后体力衰竭后,他才会去考虑找个地方买块地,安安稳稳过下半辈子。
但佣兵会有下半辈子吗?真是个不错的冷笑话。
被自己的想法逗的笑了一声,弗朗西斯忽然听到了除却风声之外的声音。
嗒,嗒,嗒。
街边的拐角处,响起了脚步声。
一开始微不可闻,但随着接近,声音也越来越大,直到弗朗西斯疑惑的转过头,看向脚步声传来的那个拐角。
假如是平时,谁也不会去关注什么脚步声,但自从戒严开始,这个城市就很少有人出来在街道上走动了,加上早上的骚动和严寒,今天更是没有一个人出来,这种情况下突然传来一阵如此清晰的脚步声,也不怪弗朗西斯会心生疑惑。
没过一会,他的视野中就出现了一名身材高大的黑发男人,这人身侧跟着一位银发绿瞳的少女,按身高来看似乎有点像父女——嗯,应该是兄妹吧?可这样的话发色又不对。
不不不,关系怎么样都好,最应该奇怪的是这两人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出来吧?明明天气这么冷,之前还发生了袭击。
脑子里混乱了一瞬间,但弗朗西斯马上就回过神来,看着越走越近的两人,他也没时间管古不古怪,便立刻走上前去,皱眉大声道:“两位请止步,前方是禁区,请绕行!”
“……挺敬业。”
沉默了几秒,黑发男人点了点头,他看上去完全不在意弗朗西斯一脸严肃的表情和手中的武器,自顾自的评论道:“这么多人,也就你有点战士的劲头。”
“什么……什么这么多人?”
思索了一下这句话,弗朗西斯忽然闻到风中传来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顿时,一阵寒意涌上他的脊梁骨。
(是啊,明明还有很多人在附近巡逻,按理来说这两个人是不可能走到领主府门口的,难道?!)
他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无声的张大了嘴巴。
看见了弗朗西斯的表情,男人什么话也没说,只是沉默的抬起了手,握紧成拳。
——等等,他就是那个突袭城门的家伙!
这只是猜测,看样子并没有猜错,虽然现在还没有出手,但弗朗西斯只是和那个男人对视了一眼,就感觉自己就和中了恐惧术一样,双脚忍不住打颤,浑身上下都在发抖。
眼前,可是一剑废掉十七个重装枪兵,无声无息就干掉了几条街巡逻士兵的可怕怪物,看气息,并没到达黄金境界,但肯定足以轻松的解决掉他,双方压根就不是一个水平线上的存在!
“……请离开!”
颤抖着,用勉强抑制住颤动的双手控制住长枪,弗朗西斯将枪尖对准眼前的那个男人,虽然眼中仍有恐惧,但他却没有后退一步,反而大声道:“重复一次,这里是禁区,再往前我就要攻击了!”
眼前的黑发男人穿着一身简单的皮衣和骑马装,身上没有任何称得上是武器的东西,裤腿处有一小块似乎是血的污迹——看样子,他杀死那些巡逻的佣兵连武器也没用到,真是超乎想象的强大。
正因为理解对方的强大,所以,当弗朗西斯说出这话时,他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一只手抓住,并握的越来越紧一般,浑身上下的血液都失去了控制——但他仍然没有放下武器,哪怕双手都因恐惧失去了力气,也没有后退半步。
收钱,就要办事,拿了佣金,就要尽职,守门是他的职责,这是他的责任,固然雇佣兵中有为了钱毫无下限,随意背弃任务的那种人存在,但他弗朗西斯并不是,就算实力不强,但他的意志却不会退缩。
战斗并不可怕,战斗到死是帝国人最起码的觉悟,而北地人的坚韧则远超其他帝国人,作为北地佣兵,弗朗西斯有着自己的骄傲!哪怕是毫无胜算,他也要战斗!
“不错的意志力。”
黑发男人看着弗朗西斯手中这把直指他喉头的长枪,没有丝毫的动容,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算得上是夸奖的话:“有些可惜。”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眼前的黑发男人突然消失不见,而一阵风吹过,弗朗西斯感觉胸口一闷,手中的长枪被突如其来的大力从中断为两半,身体也仿佛变轻了许多,朝着高处飞去,慢慢地落下……
他的意志沉入了黑暗,在陷入最深的昏迷中前,佣兵隐约听见了紧闭的大门被一拳轰开的巨大响声。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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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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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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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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