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塔楼里的领主老爷也来到了镇子里。
他并没有爵位,只是一个有产骑士,名叫罗杰-霍格,是一个相貌平庸、身材健硕的中年骑士。
他是哈佛家族的封臣,封地就是这片名叫母猪角的地方。包括这座带有厚实高墙的塔堡,下面的这处市镇,以及周边为数不多的农地。
母猪角的农业收入并不高,但是因为地处君临通往河间地的必经之路,所以经常有商队经过。又因为它离君临刚好只有一天的马车路程,所以无论是商队还是佣兵,都喜欢在这里留宿。
一来二去,母猪角的商业倒也发展了起来。罗杰虽然只是个有产骑士,却比某些男爵还要富有一些。
保住了这座市镇,就是保证了他的赋税收入,所以罗杰对高先达也非常感激。
他宣布今晚要在塔堡中举办一场晚宴,来表示对高先达的尊敬和感谢。
高先达便告诉罗杰,巴利斯坦爵士带领了二十名骑士,也正在赶往这里的路上。
这一下,罗杰感到更加的惊喜。
无畏的巴利斯坦是活着的传奇,是骑士的楷模,罗杰在年轻的时候,曾经与巴利斯坦见过一面,对他甚是崇敬。
所以罗杰连忙命令镇长将市场上的新鲜酒肉、瓜果全都搬到塔堡当中,又雇佣了几个吟游诗人和舞女。他想给各位大人一个惊喜。
高先达对罗杰的邀请表示感谢,并答应了他的邀请。不过他还要在这里等待巴利斯坦的到来。
罗杰对此表示理解,又派了两个下人协助高先达进行迎接工作。
其实迎接工作根本就不需要两个帮手。只不过是派一个专人到路口迎接,而另外一个就可以陪着高先达在镇子上好好逛逛。
同时,罗杰委婉地跟高先达表示,他毕竟只是一个有产骑士,他的塔堡规模其实非常狭小,并没有太多的空房间。
如果只有高先达和巴利斯坦两个人来做客的话,自然是毫无问题。他愿意陪伴两位大人通宵达旦,饮宴欢歌。但是二十名骑士的话就有点招待不下了。
高先达对此也表示理解,说这个问题他自己能够解决。
镇上因为经常有各种人经过,所以旅店和酒店建设得很不错,房间宽敞明亮,价格也适中,相比塔堡,其实更适合居住。
高先达便干脆找了个旅店将它整个包了下来。
旅店老板听说是大人物光临,而且还有大生意,满脸堆笑地迎了出来,给高先达介绍他们旅店“悠久”的历史。然后不但派人将房间打扫得非常干净,而且还奉上了他们自酿的黑啤酒给高先达解渴。
当然,乡野的啤酒味道并不怎么样,但是老板的服务态度很好,为的也不过就是想多赚几个铜板罢了。
高先达身上初始自带的金币还很充裕,付完了房钱,也足有一百多个金龙。所以他一高兴就打赏了老板一枚金龙作为小费,让老板满脸堆笑,乐得合不拢嘴。
“您的慷慨丝毫不亚于兰尼斯特家的人!”老板说道。
早就有传闻,兰尼斯特家的人就连拉的屎都是金色的,以此来证明他们的富有。但是高先达并不喜欢这个称呼。
“不要拿我和他们相提并论。”高先达严肃地道。
老板被吓了一跳,连声称是。
高先达将房间都安排妥当,并且在旅馆里大吃了一顿面包和乡野烤肉。乡下厨子的手艺称不上高明,但是那肉却是货真价实的好肉,带着一股乡野的味道。
据说那大块的烤猪排,是昨天有猎人刚从林子里打来的野猪,还新鲜着呢。用洋葱和芫荽籽烤到鲜嫩多汁,然后连着汤汁一起呈上来,非常适合用面包蘸着一起吃。
而大麦炖野鸽子汤的味道也是高先达从来没有尝过的。
加上那口感粗糙的自酿黑啤和热气腾腾的面包,这顿饭吃得高先达还真是很舒服。
只可惜非常道并没有跟他们在一起,不然的话,他一定会想办法把菜谱给要过来。
吃饱喝足之后,巴利斯坦他们也没有赶来,高先达在房间里待着也是无聊,便走出来到镇子上转悠了一圈。
高先达并没有换装,他深绿色的铠甲、黄金打造的鹿角头盔都是他特立独行的标志。
白天时,他的名声已经传播开来了,镇上的男女见他出来,都躲在一边偷偷地围观他。
不少的少女都在窃窃私语,当高先达看向她们的时候,她们全都羞红了脸转过头去。
高先达毫不怀疑,如果他想的话,立刻就会有少女自愿钻进他的被窝。
这些少女形貌质朴,但就好像方才吃的野猪肉一样,透着一股鲜灵灵的野味,弄得高先达的心里痒痒的。
但是高先达自知自己上谁谁怀孕的本事,他如果在这儿肆意放纵一夜,明年就不知道会多出多少个私生子来。
维斯特洛可不支持一夫多妻制,所有非正妻所生的孩子全都是私生子,连姓氏都不能继承,只能按照生长地点的规则,使用私生子的专有姓氏。
因为他现在还处于王领,所以高先达丝毫不怀疑,只要他今天稍微放纵,明年就会多出一大堆的维水出来。
他的哥哥,国王劳勃就是一个私生活比较放纵的人,相传他有大量的私生子。虽然他承认的只有三个,但是实际上可能已经高达了两位数。
高先达如果拼一下的话,能在一夜之内,破掉他哥哥的记录。
但这并不是一个理智的行为。
所以高先达挺胸抬头地往前走,向围观的姑娘和女士们报以礼貌的微笑,但是却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这当然引起了周围少女的欢呼和惊叫,还有人为高先达而感到迷醉。但也就到此为止了。
这时候,就听见有一个声音在高先达的肩膀旁边响起:“一个副本时间没见,你的魅力又见涨啊!现在连走到街上都有人为你尖叫了吗?”
高先达转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肩膀上竟然多出了一只火红色的小鸟!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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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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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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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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