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勃心中暗笑:“你小子也有这一天,看你到了多恩之后如果生不出孩子,怎么有颜面回来。”
殊不知,昨天晚上,一直被视为同性恋的高先达刚刚送给了他这个便宜哥哥一顶大号的绿帽子。
当然,国王的弟弟出行,一定要有牌面,劳勃亲自带队将高先达送出了君临。
鸣锣开道,大量的金袍子负责护送,劳勃的护送队非常的风光。
但是不知道瑟曦什么想法,她竟然没有出席。
高先达因为主要的经营不在君临,所以只带了董协、猎狗等几个核心卫队成员,轻装简行。他要到风息堡才能组织迎亲的队伍,前往多恩。
董协和归妹本就算作是高先达的侍卫,没有贴身侍从,猎狗不是骑士,索罗斯和艾利斯特都是红袍僧,行事比较朴素。而巴隆-史文爵士虽然是一名骑士,但是因为比较年轻,还是家里的次子,几次比武大会都没有拿到冠军,也就没有成名。所以他也并没有带仆从。
除了归妹之外,其他人都是糙汉子,而归妹则比糙汉子们还要糙。所以高先达这次干脆连仆人都不带了,只是给每人配备了三匹好马,准备加速赶往风息堡。
所以他们总共也就只有七个人,相比国王出行的阵仗可要小的太多了。如果不是他们都穿着豪华的盔甲,配备着锋利的武器,恐怕连乡野的民兵都未必会怕他们。
送出了君临之后,护送的队伍陆续返回,高先达他们便一路向南疾行。
走了一段距离,高先达便看见了一片小树林。他心念一动,便看了看董协。
董协也对他点了点头。
“太阳实在是太炎热了。”高先达用手扇着风道,“我们到树荫下面乘乘凉,喝点酒解解乏吧!”
大家立刻行动了起来。
史文爵士有些看不起高先达贵族公子的作风,这还没走一个小时呢,怎么就熬不住了?他的面色当时就有些难看。但是史文爵士刚刚加入高先达这个团队,也不好对领导的命令太多发表反对意见。
猎狗和索罗斯则是相视一笑,他们两个都是酒鬼,知道高先达那里有好东西。既然这次是高先达张罗的,那么自然是有免费酒可以享受了。
高先达安营扎寨,将装备都卸了下来,还从行李当中拿出了一大堆的吃食出来。这些都是他之前从君临采买的。在没有非常道的情况下,那些“灵丹妙药”可得省着点吃了。
看高先达又是烤肉,又是吃水果的,史文爵士便有点坐不住了,起身道:“大人,此处荒郊野外的,治安不好。吃喝还是从简为妙,我们若是抓紧速度,天黑之前必能到达一个镇店,那时候再休息也不迟。”
“不急不急。”高先达道,“你来杯葡萄酒不?冰镇的哦!”
高先达此言一出,把史文爵士气得够呛,只觉得自己跟错了主人。
果然,说来啥,就来啥。
没过多久,从官路的一前一后便围过来了两支人马。
人少的一支十几个人,全都是骑兵,还配备着骑枪。剩下的二十多人则是步兵,他们身上都携带着武器,有长剑有大斧,还有专门的弓箭手,配置很齐全。
说是两支人马,他们其实是一伙人。一过来就将高先达他们围在了中间。
史文爵士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他本身也没喝酒,装备也没脱,直接就翻身上马,将钉头锤和盾牌抄了起来,道:“你们是什么人?”
“哈哈哈!”领头的那个说道,“看起来果然是有钱人,他们还有铁制的盔甲呢!兄弟们,这票生意我们抄上了!”
高先达却在一旁悠悠地说道:“你们别再那装山贼了,大家又不是没见过。我虽然未必能把你们的名字都叫出来,但是却能肯定你们都是兰尼斯特的手下。当时追捕杀害乔弗里的凶手时,大家还坐在一起喝过酒呢!”
仔细看,他们的装备看似破旧,但是却非常精良,而且还有点像是故意做旧的,确实不像是普通的山贼。更重要的是,山贼什么时候能凑得齐成套的装备了?
领头的那个“山贼”听了有点惊慌,嘴上却道:“开什么玩笑,我才没跟你去过什么赫伦堡呢!”
“我什么时候说过赫伦堡了?”高先达笑道,“你还是别装了,我记得你!你好像叫什么艾伦,还是布伦什么的吧!”
“大哥,怎么办?”旁边的一个人问他道。
“还能怎么办,灭口呗!”那个领头的脸色一沉。看来这一票生意,是真难办!
“动手!”他把手一抬,就准备挥下,结果就被人一枪直接从马上刺了下来。
董协早就已经准备好了,他在比武大会上磨练了技术,现在特别喜欢骑马长枪的游戏。虽然他并不是特别擅长,但是他一直在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道路上探索着。
见敌人要动手了,他直接就策马奔了过来,将领头的刺于马下。
一见动手了,猎狗、索罗斯等人也没法继续喝了。
猎狗抽出双手巨剑,索罗斯往剑上喷了一口火,直奔步兵的队伍中冲了过去。
即使他们全都是以一当十的好汉子,但是这些山贼其实也是兰尼斯特家的武士假扮的,并非是普通的山贼。他们总共有将近四十个,而高先达一方只有七个人。高先达他们自然也是处于劣势的。
但是高先达却不慌不忙,甚至都没有扔下手中吃得正香的那一串葡萄。
他咳嗽了一声,道:“归妹,可以了!”
“好嘞!”归妹笑了一声,大嗓门喊了起来,道,“出来吧!开打了!按人头发钱了!”
于是从树林里面就杀出了一票人马,向着这些兰尼斯特家的士兵就冲了过来。
领头的不是别人,正是罗尔杰。
归妹给他配备了一身的盔甲,还量身打造了一面双手大斧,他用力一挥,好像割草一样就把离他最近的一个兰尼斯特家的武士砍成了两半。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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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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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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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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