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科幻小说>末日赘婿>第1013章 认祖归宗
  “你你你......你干嘛提起这件事?”

  “我来讲一个故事吧?”

  “你说。”

  秦汉成瞪着眼睛,看着杨牧说话。

  “那时候一个母亲带着一个孩子在街上,一辆摩托车撞了她......”

  杨牧清晰讲述了自己被人拐卖的过程,一丝不差。

  秦汉成已身体颤抖,好像忽然没了力气,坐回凳子上。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为什么要提起这件事?”

  “故事才刚刚开始,您别着急,那孩子被抱走后就被带去了汉宁,被关在郊区的一个房子里......”

  杨牧又开始详细讲述自己的人生经历。

  懵懂期,被关在那边不知所措。

  发育期,开始意识到那个地方不能留下,就想要怎么逃出去。

  流浪期,这就很长了,他成功逃出去,开始了长达很多年的流浪。

  成长期,遇到杨玲有了名字,开始学习知识,建立三观,并知道流浪乞讨不是长久之计。

  打工期,他开始去找各种工作,每个工作都干不久,但这些工作让他懂了更多。

  赘婿期,进入温家,过了两年家庭生活,虽然谈不上幸福,但安逸。

  末日后,他经历了诸多事情,一直到了这里。

  讲述这些故事就用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杨牧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两把金锁,递给已经泪如雨下的秦汉成。

  “您不需要担心了,妹妹我也已经找到,如今在西海岸群岛上,很安全,我来这边就是特意找你们的,还好总算找到......爸爸,我是杨牧,也是秦羽,您的儿子今天认祖归宗了。”

  说话间,杨牧跪倒在地,磕了三个头。

  “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孩子快起来!这金锁......对对对,可是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啊?”

  秦汉成从桌子后面出来,竟也跪了下来。

  杨牧当然不能让他跪,干脆起来,把他搀扶着到沙发上。

  “怎么可能呢孩子,你竟然回来了?你真是我儿子秦羽?”

  “是啊爸,真是!不过我现在叫杨牧了,我想以后我还是叫杨牧,等以后有了孩子,在弄几个姓秦,让他们去给秦家传宗接代。”

  “好好好,都行都行,你真的是我的儿子?可怎么这么年轻?”

  “在末日爆发之初我就得到了原石。”

  “对对,黄色原石可以让人容貌停顿,你刚才说过了!怎么会这样呢?你等着,我去找你妈!”

  “爸,妈的精神状态刚有所好转,还需要让精神更稳固,暂时不适合告诉她。”

  “是啊!对对对!不能告诉她,这是多大的惊喜啊,我都不能适应,快让爸看看,你真的是我的儿?”

  杨牧面带微笑,面对着秦汉成的老泪纵横。

  好了好了,他回来了,回来了自己的家,在丢失了这么多年后,他的爸爸喜极而泣,不断的问着,你真的是我儿吗?

  杨牧不断点头,父子多次相拥,有些酸气,可不经历者,又如何能懂得这种情感的激荡。

  秦汉成又开始问一些细节,杨牧一一作答,秦汉成听得更是揪心。

  儿子太不容易。

  这事他在表述,他如同听故事。

  可秦汉成明白,无论他问的多详细,他也不可能了解儿子的苦。

  “都以为你死了,怎么会这样?这样好!这样好!我的意思是说这样好!”

  “嗯,我懂的爸,行了!别哭,我都回来了,妹妹也没事,这不是高兴的事吗?别哭了。”

  “不哭不哭,爸就是激动,你怎么就回来了呢?”

  杨牧无语,这老爹真是太激动了。

  看来真不能跟亲妈说,老爹都这样,如果是亲妈,这一激动实在是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毕竟这是天大的惊喜,多少年来的遗憾一下圆满,不是正常人,真的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杨牧好不容易安慰好了老爹,然后就提起了女神的事情。

  “赫拉是我派过去的,她是神系生物,三观与人类还不太一样,这段时间对您还算尊重吧?”

  秦汉成终于被这个意外冲淡了激动的情绪。

  那么厉害的女神赫拉,竟然是自己儿子派过去的。

  “尊重尊重,她可好了!”

  这儿子有些太陌生,怎么这么大的本事?能支配那么厉害的人。

  杨牧拿出了手巾,凭空出现。

  “这......儿子,你还会变魔术?”

  “爸,我的经历很多很多,我曾经穿越去过人类的始祖星球,在那里有一段缘分,也算是你的儿媳妇吧,她叫丽尔,是她给了我空间戒指,所以我的戒指里装着很多东西。”

  “啊?空间戒指?”

  秦汉成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了,抬手给了自己一个嘴巴。

  杨牧急忙笑着拉住。

  “不是做梦,您这老头,能不能淡定点,反正儿子是回来了,总要适应的啊!”

  “嗯嗯!不是梦,孩子,刚才我有点没听明白,你到底几个媳妇?”

  “温思佳是合法的,丽尔是梦幻的,李大花是实际的,目前也就这些吧。”

  杨牧不打算说的太复杂,这毕竟是自己的感情世界。

  “那可咋办?我是说雅茹,咱儿媳妇......不是,是我儿媳妇,她可怎么办?”

  “我已经和她接触了,这女人我喜欢,既然已经被娶进了门,那当然就是我老婆,难道还能看着她改嫁别人?”

  “可你......”

  “爸,我已经跟她实话实说,我相信和她有缘分,最终就看命运,既然命运让她嫁入秦家,而我又回归,那她就是我媳妇。”

  秦汉成到此刻终于情绪稳定了许多。

  “好吧,这件事你自己看着处理,可别上了媳妇的心......儿子啊,听你说的状况,我感觉您现在很有本事,你说目前我们应该怎么办?”

  “爸,这事我也想要跟你商量,我们处在危险中,没办法依靠别人,所以要主动去做一些事情,把丧尸都干掉,这样我们才有机会活下去。”

  “可丧尸那么多,我们怎么清理?”

  “它们全都堆积在迷宫里,想要清理不难的,关键是我们要面对所有的丧尸,如今我觉得迷宫还是个好地方,我们依然可以利用!就在我们秦家营地连接的墙体外,那就是我们的战场,也是未来我们的大本营!只不过和丧尸开战会很危险。”

  “儿子别怕!男子汉大丈夫,做事就不要思前想后的,要有舍我其谁之心,世上的事儿哪有那么多完美?我秦家的私军都是这些年慢慢投靠过来的,他们来的时候一无所有,如今也算安逸,所以不要害怕后果,你有目标,带着我们冲锋就是!你爸我也快成老头了,没你有本事,也没你有见识,只要你有目标,咱们就都不害怕。”

  杨牧听得汗颜,还得说是老爹,真干脆。

  爷两个又聊了好一会,然后又说到了杨牧身份的事情。

  杨牧觉得还是不要公开,免得传到老太太耳中。

  秦汉成也同意,对他而言,大儿子完完整整的回来了,这就是最高兴的事情,自然是杨牧说什么他就听什么。

  而且女儿也安然无恙,可真是双喜临门。

  这时候都已经到了差不多后半夜。

  “啊,儿子!不行,我要回去了,你妈说让我过去睡,现在多半就没睡着还等着,我明天一早就开家族会议,就说你是我的一位至亲,把家族队伍的统领权交给你,到时候你看看想要干什么咱们就去干,记住千万不要畏首畏尾,老爷们干事,那就是要直来直去,弯弯绕绕是没能力的表现。”

  “行。”

  杨牧也不推辞,跟自己的老爹客气啥呢?

  秦汉成还有点舍不得儿子,可又担心老婆,于是还是离去。

  杨牧叹了口气,看到父母如此恩爱,他也是很欣慰的。

  反正老爹是比自己强,不一定聪明,但更坦荡。

  杨牧也并不妄自菲薄,知道自己的问题所在,还不是因为那没有安全感的童年吗?但他可以让自己更好。

  什么也不想了,直接回去睡觉。

  杨牧的心一项很大,今天经历了这么多事,回到房间里就很快入睡,不再去琢磨任何事。

  明天早上起来,有很多要忙的,那今晚就都养精蓄锐吧,明天就是他和丧尸的第一战。

  ......

  这个夜晚,全城所有人都是睡不着的。

  各种消息飞来飞去,而这时人们终于确定,他们已经被丧尸包围,本来用于保护他们的迷宫,现在成为了求困他们的牢笼。

  他们都不知所措,高层们连夜召开了紧急会议,商量对策。

  会议上,大家叫嚣着决不能向丧尸妥协,一定要顽抗到底。

  可一说到具体要怎么做,大家又没了主意。

  而在每个人的心里,其实都在考虑着尸王说过的话。

  只要杀了叫做杨牧的男人,就可以在这里坐享安逸吗?这真的好诱惑啊。

  可是在明面上,没有人提出这件事,毕竟一旦表现出自己的真实想法,那就意味着是表达了想要和丧尸妥协的情绪。

  至少现在,谁也不愿意让自己立刻成为人类的叛徒,即使他们都在心中考虑了。

  秦府中,夜里三点。

  宋雅茹从梦中哭醒。

  她其实也就刚睡着半个小时,然后就醒了。

  为什么!

  为什么他有老婆孩子还要那样对自己?

  宋雅茹咬着嘴唇,在被窝里哭泣出声,这一夜,再无眠......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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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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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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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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