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再次水泄不通的围了起来,不列颠人仰攻不能突破罗马军队的防线,便想将这里围起来,等到上面的罗马士兵们因为饥饿和缺水而虚弱死亡时,他们再冲上来,杀死奄奄一息的这几百名罗马步兵。
身处这样的环境,阿庇斯不由得想起了历史上的斯巴达克,当这个角斗士首领带领着起义军逃到维苏威火山的时候,大概也是遇到了相当了情况,敌人将高地的四面都围了起来,而且自己手下又都疲惫不堪,伤横累累。只是,历史是历史,斯巴达克最后靠几根树藤,成功突围,而眼下,这块高地,什么也没有,连草皮都是如此稀疏,军队唯一能够指望的便是丹尼斯突围出去以后,能将情报告诉最近的罗马军队,让他们赶来支援,解围。
“他们说我们熬不过三天,我们没有食物和水,这是真的吗?”
艾玛坐在一棵大树下,情绪低落的问到。【愛↑去△小↓說△網wqu】
她的眼神依旧如此清澈,就像未经涉世的孩子一般,以至于在如此险恶的环境下,阿庇斯看到她时,心里还是感到一阵欣慰。
有一刻,阿庇斯觉得自己太狡诈了,让这些毫无作战经验的奴隶站在外围,替军团挡枪,做军团的炮灰,而他们中的许多人,还在幻想着突围成功后,百夫长所允诺给他们的自由。然而,阿庇斯根本没有这个权力,阿庇斯只能给艾玛一个人自由,因为她属于自己的战利品。
“谁在说?”
阿庇斯看了看艾玛那张精致却疲惫的脸,不由得伸手去擦拭她脸上的血迹。还有她肩膀上那深深的伤口,那是夜里在突围战中被不列颠人砍伤的地方。此刻,甚至连包扎都没有,鲜血流出来在伤口处自然凝固,才让伤口停止了流血。
阿庇斯甚至心里暗自发想,如此这次出去了,便将自由还给这个小女孩。她愿意留在自己身边,便留着,不愿意的话,就随她去吧。但是前提是这次能突围出去……
“他们,你的士兵们,你的手下。”
艾玛一如既往简单直接的回答着,当然她压低了声音,因为不远处就是罗马士兵休息的地方。
“是的,我们随身携带的食物和水只够维持三天,甚至水只够维持两天。艾玛,告诉我,你憎恨我吗?如果这次我们出去了,我将本属于你的自由还给你,你还愿意留在我这边吗?或者是回到你的部落?”
人在绝境中总是容易放弃所谓的身份,地位,互相安慰,拿出真心来交流。阿庇斯盘坐在艾玛面前,有些感慨的问到。
“我不知道。就像你说的,我就算回到了部落,他们也不会再接纳我。这一切都是你那些卑劣的族人造成的!以前,我期盼着你释放我,但是现在,我反倒不知道,自己离开你这边,要做什么?阿庇斯,你或许不一样。我并不憎恨你,但是你却是罗马人。我很矛盾。”
面对阿庇斯的真心相待,艾玛似乎也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嗯,应该是内心的想法,日耳曼女人没有罗马女人如此复杂的心机,他们还是一个几乎原始的种族,说话做事喜欢直来直去。而艾玛如此年纪,又没有经历过长老,族长之争这种事,说出来的话自然也是认真的,简单的,未经加工的。
而艾玛所说的话,也是有几分符合情形的。自从阿庇斯将她从死人堆里带出来,她便已经是一个没有家的孩子了,一个蛮族少女,被罗马人掳走,更是没有回去的脸面,她的族人会认为她已经被罗马人玷污了,加上,黑森林漫漫,凭艾玛一个人,也找不到回去的路,就算回去了,族人不接受,加上家人都已经死光了,回去后也毫无意义了。这么想来,阿庇斯突然觉得眼前的女孩身世比自己可怜的不是一星半点。
“你不必矛盾。或许你真的该忘掉过去了。还有,从今天开始,你不再是我的奴隶,你自由了。你可以选择继续留在我身边,我可以保证你接下来的日子不会挨饿和受冻,或者,你也选择离开我,我可以写书信,让你离开罗马。你可以进入高卢,进入西班牙,或者进入希腊。但是我想,那样的日子不会比留在我身边来得好过。”
阿庇斯突然释怀着念了起来,引得艾玛用惊讶的眼神望着眼前的“主人”。
艾玛低头沉默了起来,阳光照不到她的脸庞。就像一头受伤的小猫,卷缩在自己的角落里。这个姿势,这个神情,让阿比斯突然想起了一个人,一个和她如此相似的女人——奥克塔维亚。那个远在罗马的贵族女孩。从某个角度上来看,她们都是如此相似,都没办法选择自己的命运,奥克塔维亚出生在名门贵族,生来命运便不由自己主宰,而艾玛在自己亲人被罗马人夺去性命之后,也失去了本应有的一切。
“我想出去,我不想跟你回去,看到满眼的罗马人。我恨他们。”
艾玛沉思了一阵子,才缓缓抬头回答到。眼里含着愤恨的泪水,阳光有些明媚的忧伤,就像一支忧郁的小步舞曲。
“好吧,你可以有自己的选择。”
阿庇斯说着,便从怀里取出一小截莎草纸,在这个年代,这种书写工具已经算是奢侈品,阿庇斯在纸上潦草的写上几行拉丁文,然后盖上自己的印章。
它便是艾玛获得自由的证明。
然而,这份文书在此刻,在现在,还有多少价值,已经没人知道了。因为高地下方,便是密密麻麻的不列颠人,他们就像野兽般遍布周围,或许两天后,这里所有的罗马士兵都要因为断水断粮而毙命。
。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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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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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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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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